中华诗词学会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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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入会表》 中华诗词学会会员登记表上网下载 请用B5纸(25.7*18.2cm)打印 1、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于1987年5月31日,是由国家民政部注册,中国作家协会主管的唯一的国家级诗词组织,是国家民政部表彰的优秀社团。全国发行量最大的诗词刊物中华诗词学会会刊《中华诗词》杂志月刊,《中华诗词学会网站》对会员发表诗词作品予以倾斜,《中华诗词学会通讯》季刊向会员免费赠送。 2、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必须拥护学会的章程,具有较高诗词创作或诗词理论研究水平,在本地或本行业诗词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中华诗词学会目前有团体会员260多个,其中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诗词学(协)会均是中华诗词学会的一级团体会员,个人会员近3万名。这些,为诗友们参加诗词活动和提高诗词创作水平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3、下载《中华诗词学会会员登记表》请用B5纸(25.7*18.2cm)打印,填好后好请寄中华诗词学会组联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4号9层中华诗词学会组联部邮编100810)。 4、申请作为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必须有2名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介绍;所在地或单位诗词组织(诗词学会、协会、诗社等)同意推荐。如没有参加本地诗词组织的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 5、填写诗词创作或诗词理论研究成果的同时,要附2首打印好的符合格律要求的律诗或绝句,并注明所用韵情况(如平水韵、中华新韵、现代诗韵等)。理论文章要注明所发表的刊物名称及期号。 6、中华诗词学会收到诗友入会申请表后,即按程序予以审核。批准后发通知。学会每月在《中华诗词学会网》上公布批准会员名单,名单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只有新会员姓名(重名的会加以标注)。 8、申请入会会员得到被批准入会通知后再交会费。每年50元,并一次性预交5年会费及会员证成本费,共计260元。提倡有条件的会员以适当方式资助学会开展工作和发展壮大。提倡新批准入会的会员订阅学会会刊《中华诗词》。 9、会费及会员证成本费请寄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4号9层中华诗词学会财务室尹彩云收(邮编100810)。 10、申请入会会员得到被批准入会通知后,将电子版会员登记表同时发学会组联部邮箱zhsc0720@163.com和编著中心邮hyc559@163.com,以便出版新会员作品精选,并请注明是否同意入选及预订册数。 中华诗词学会 2016年4月 15日 填表说明 一、根据栏目逐项填写,不要遗漏。字迹要清晰。 二、照片要寄两张,一张贴在表上,一张留备贴在会员证上。 三、日后通联如有变化,请及时函告组联部。 四、如有参加面授或函授培训意愿,请与学会培训部联系(电话01066118751)。 五、如有参与新会员作品精选集并购买愿望的,请在“备注”栏目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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