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将亡,必多制

七五九号

东汉时,为了防止官员之间互相勾结,徇私舞弊。朝廷规定有婚姻关系的家庭,以及两州、郡的人,不得交互为官。到东汉后期,更是制定了“三互法”,禁忌更加严密,导致选用地方官员时非常艰难。因此,幽州、冀州的刺史职位空缺了很久,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于是蔡邕上书:幽州、冀州,本来是盛产铠甲和马的地方,这些年遭受兵灾和饥馑,两州的物力和财力损耗殆尽。现在两州刺史职位长期空缺,官吏和百姓都延颈盼望。可是三公推荐的人选,却长期不能确定。我深感奇怪,打听原因何在,据有关官吏回答说,是为了避免“三互法”。全国十三个州,十一个州的人都不能担任这两个州的刺史,只能在剩下的两个州里选。而即使是这两个州的人,也受到其他任职条件的限制而不能确定,致使两州刺史的职位长期空缺,万里疆域一片萧条,没有人去管理。我认为,“三互法”所禁的,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情形。只要利用朝廷的威权,申明国家的法令,即使是两州的人士交互任职,也足以使官员心存畏惧,不敢结党营私。过去,韩安国拔起于囚徒之中,朱买臣出身于微贱家庭,都是因为他们有才能,才被派回他们出身的本地为官,难道还要顾及“三互法”的禁忌,受这种细枝末节制度的束缚吗?希望陛下效法先帝,撤消“三互法”禁令,对于各州刺史,凡是才能足以胜任的,应该及时任命和调换,不再受到无足轻重的条件限制,使之成为定制。但朝廷没听从蔡邕的意见。 司马光评论道:叔向说:国将亡,必多制。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选用忠诚、贤能的人,有功就赏,有罪就罚。制度简要,却能实现天下大治。这是因为抓住了根本;当一个国家走向衰落,没有合适的官员可以任用。各种禁令越来越多,防范越来越严密,却导致有功者因条文的限制得不到奖赏,为奸作恶者却援引条文逃避了处罚,于是天下大乱。这是因为舍弃了根本而过分地追逐细枝末节的缘故。 法令制度固然不可缺少,但最终的目的是要解决问题。制度过于繁琐,必然会在细枝末节上耗费精力,反而忽视根本,反失初衷;过多的规定,不仅降低效率,还堵死了条条通道,在执行上遇到死结;又有令出多门,缺乏统领,闭门造车,朝三暮四,使人无所适从;还有禁忌严密,动辄得咎,使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做法拟令者无端生事以显其勤,奇思妙想以证其智,画蛇添足以示其能,劳民伤财以邀其功,于己不度德,责人不量力,其害更甚。汉高祖约法三章定关中,秦始皇繁文苛法乱天下。多制之害,岂止赏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