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关于书画笔会文稿</p><p class="ql-block"> 署名权益之争始末</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我叫范西进,中共党员,新汶矿业集团职工教育培训退休高级教师,现年70周岁,业余爱好摄影、写诗,曾在各种媒体投稿达50年,是一位资深业余通讯报道员。</p><p class="ql-block"> 今年10月12日,我在《泰安退休记者团》群中看到,范志祥老师在群里发了一张题为“《翰墨传雅韵 悦启新生活》的图片”和“明天下午有活动”的提示语。接着张立伟老师发布如下信息说:“书画笔会摄影邀约 : 翰墨传雅韵,悦启新生活泰安市敬老月书画笔会活动现场笔墨丹青,国风氛围感拉满。记者团的伙伴们,有没有想来现场拍摄的?记录笔墨书香与国风美景,欢迎报名!”</p><p class="ql-block"> 然后我询问活动几点开始,在什么位置。石姗姗主任回复“下午两点”。张立伟回复“中兴大厦三楼悦年华”。</p><p class="ql-block"> 10月13日下午1点10分,我来到中兴大厦三楼《泰安退休第一站》办公区。接着有位工作人员说,书画笔会大约2点半开始,您先找个地方坐坐吧。</p><p class="ql-block"> 大约三点多,书画笔会正式开始,我一丝不苟地拍摄照片、录制视频。大约接近五点,我给石姗姗主任打了个招呼,提前离开会场。回到家中,我把在笔会现场拍摄的照片进行整理、剪辑录制的视频,个别照片进行了后期处理,然后伏案撰写书画笔会纪实文稿,并将文稿配上照片制作成美篇刊发,同时将所录视频制作成《六人携手盛世绽繁花》《书画笔会贺重阳》两个视频短片。大约是晚上七点半至十点间,我先后把制作好的题为《泰安老年书画笔会贺重阳》美篇和两个视频短片、70张照片,一并转发《泰安退休第一站》《泰安退休记者团》《笔会专场退休记者团》三个群,同时转发给了泰安退休第一站的孙程刚记者。</p><p class="ql-block"> 10月14日清晨,我将文稿题目修改为《泰安退休老人书画笔会贺重阳》,然后将此文案转发大众网泰安拍客团和《大众日报》所属媒体齐鲁壹点。</p><p class="ql-block"> 我在齐鲁壹点注册的是自媒体公众号,自媒体人不能刊发新闻报道稿件,故我在文稿中将书画笔会的主办方和承办方等单位的名字隐去,以方便通过编辑审核关。</p><p class="ql-block"> 10月15日中午12:26分,有位记者(可能是徐玲记者,也可能是石姗姗主任,因为微信不显示发信息的人是谁),她在《泰安退休第一站》群中发布了报喜消息:“范老师 给您发了稿子 感谢出席拍摄”,并将《望岳》刊发的题为《2026泰安市敬老月系列活动之“翰墨传雅韵 悦启新生活”》的新闻报道稿转发群中。</p><p class="ql-block"> 我立刻打开游览《望岳》刊发的这篇文稿,一看这不是在我撰写刊发美篇文稿基础上的改写版吗,随即让豆包对照检测了一下,修改内容大约40%,其60%的核心内容保留了我首创文稿的原貌。我很纳闷,我没有向《望岳》投稿,徐凌(徐玲的笔名)记者通过什么途径拿到我的原创文稿,然后进行改编的呢。我仔细一想,有可能是徐记者从我发记者群的美篇中下载复制,然后进行改编的。这篇文稿配发了8张照片,其中有我拍摄的照片7张,落款署名为:石姗姗 徐凌 退休记者团范西进,编辑徐凌,审核石姗姗。</p><p class="ql-block"> 看了文章署名,我很有感慨,徐凌记者也不征求我的同意,就改编刊发我的文稿和照片,这样很不尊重作者。</p><p class="ql-block"> 我在单位上班时,为了宣传本单位的业绩,也经常向《中国煤炭报》《泰安日报》《安全生产报》《新汶矿工报》等报刊投稿。如果投新闻报道稿,一般是找个记者联合署名,记者在前,撰稿人(通讯员)在后。长期以来,我深受这种投稿联合署名模式的困扰,所以退休后一般不再与记者们联合署名投稿。</p><p class="ql-block"> 当晚我就写了一篇咨询编辑的短文,准备发给《望岳》编辑部。现将该篇咨询文抄录如下:</p><p class="ql-block">“望岳编辑部老师早上好!</p><p class="ql-block"> 昨天下午,我在泰安退休第一站群中,看到徐凌记者转发的关于本次《翰墨传雅韵 悦启新生活》重阳书画笔会新闻稿,我说明一下相关情况,请予以更正处理。</p><p class="ql-block"> 本篇新闻完整初稿由我独立原创撰写,包含全文结构、现场细节、场景描写与结尾升华。徐记者在未提前告知、未征得我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直接以我的原创文稿为底本大幅改编刊发。</p><p class="ql-block"> 按照国家著作权法规定,改编、修改原创文稿及调整作者署名位次,必须征得原创作者许可。本次未经协商,擅自将我从第一原创作者后置为第三署名,不符合创作贡献事实,侵害了我的署名权与作品修改权。</p><p class="ql-block"> 另外,该新闻稿中全篇八张配图,其中有七张照片为我本人原创摄影作品。(我将拍摄的照片先后发至:《笔会专场退休记者团》群70张、《泰安退休记者团》群60张、孙程刚记者58张)图片刊发前同样未征询使用授权、未单独标注摄影作者,侵犯了我的摄影作品署名权与传播权。</p><p class="ql-block"> 我的合理诉求是:</p><p class="ql-block">1、更正文末署名顺序,按创作事实将本人署名调整至合理位次;</p><p class="ql-block">2、所有采用的照片,应单独标注摄影师的姓名(两人合影的《江湖》这张照片,是徐凌记者拍摄的);</p><p class="ql-block">3、建议平台对本文及照片署名进行调整,后续转载统一使用修正版本。</p><p class="ql-block">辛苦编辑老师核查更正,感谢理解与支持。</p><p class="ql-block"> 范西进</p><p class="ql-block"> 2026.10.16清晨五点”</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10月16日早7:48分,我给石姗姗主任发了上面的咨询信息,并附加了一句提示语:“今后,建议刊发我的摄影照片,标注摄影师的名字。”石姗姗主任接着回复我下面三句话:“是的,我们都会尊重版权,退休记者团范西进[强][强][强],都有署名。”</p><p class="ql-block"> 大约是早晨8:41分左右,可能是徐玲(凌)记者在泰安退休记者团群里发布了下面几段议论文字,和她们与范志祥老师联合署名的一张发稿照片清样:</p><p class="ql-block"> “范老师 您来参与我们活动 就是对我们的信任和认可 非常感谢 我和石老师也是看您当天1点10分就到了 又觉得您拍的很完整 才用了您的稿件 我们是正规媒体 有我们署名顺序 我和石老师都是拥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的记者 单位要求我们自己记者要署在前面 所以您的名字就署在了后面 如果您不能接受我们媒体的署名规则 我们可以让编辑删除 本来是好事 想对您的辛苦付出给出一个正反馈 没想到在署名顺序上给您造成了困扰 没关系的 如果您在意 我们删掉稿件就可以[抱拳][爱心][爱心]”</p><p class="ql-block">“@所有人 如果介意党媒性质的署名规则 请各位提前说 本来好事为大家谋福利 用心拍摄的作品能有机会在官媒上发表 没想到给部分老师造成困扰 经过这次风波 以后就比较困难了 请各位老师再接再厉 创作出更加优秀的作品[抱拳][爱心][爱心]”</p><p class="ql-block">“感谢各位的理解与支持 公道自在人心 打扰各位清净 请忙吧[抱拳][爱心][爱心]”</p><p class="ql-block"> 接着张宪涛先生随声附和道:“不要计较了呢,不就是一篇报道呢,宰相肚里能撑船呢,一般是这个样的呢……”等等。</p><p class="ql-block"> 然后鲍德心先生又接着附和道:“我在泰安报社及全国其他各级各类媒体投稿发稿30年了,各媒体都是这样的,很正常,没啥不妥。媒体自有规则,我们遵守就好。”</p><p class="ql-block"> 接着我在群里对上面的徐凌记者和鲍德心、张宪涛二位老先生作了如下回复:</p><p class="ql-block"> (回复徐凌记者)“你们是持有正规记者证的记者,更应该懂得国家著作权法规吧。如果你们感觉我的诉求不可接受的话,就把我的七张照片从文稿中删除吧,但我仍保留对这篇文稿的诉求权利。”</p><p class="ql-block"> “ @鲍德心(龙飞),我在各种媒体投稿50年了,是一位老通讯员了(但不是持有国家资格证的正规记者)。我始终坚守初心,遵法守规,看不惯有些人的不良言行。这不是计较与不计较的事,提醒大家都要有法规意识。单位内部规则也应服从国家法规。著作权法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p><p class="ql-block"> “@泰山(张宪涛),张老师上午好!本想回复你在群里发的评论,可惜你把我的微信拉黑了,只能将回复截图发到本群了。”</p><p class="ql-block"> 接着,鲍德心看到我的回复后,一气之下把我从《泰安退休记者团》群中移出了,然后有一位叫江湖的记者,他又把我的从《笔会专场退休记者团》群中移出了。</p><p class="ql-block"> 我不知道上面这四位人士为何如此对待我,难道你们都是站在政治正确一边?我那里得罪了你们?我只是说出了事实真相,说出了自己对这件事情的不同感受而已,我感觉我没有说错什么,也没有做错什么。</p><p class="ql-block"> 下午大约四点半左右,我再打开徐凌记者发群里的《望岳》刊发的书画笔会新闻稿,已让编辑撤除。我感觉这是自知理亏心虚的一种表现,也是知错就改的实际行动。</p><p class="ql-block"> 以上陈述,是我参加书画笔会活动拍摄照片和录制视频,以及徐凌记者在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她擅自修改和使用我的文稿及照片的全部事实陈述。如果大家不想信的话,我保留了在三个群中与大家互动交流的原始信息及截图,以备核查。</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咨询退休记者团群</p><p class="ql-block"> 四位同仁几个问题</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虽然《望岳》新闻报道稿署名权益之争风波过去好几天了,新闻报道稿也从《望岳》撤除了,但为了维护每个人的著作权益,在国家著作权法面前人人平等,为了提醒各位同仁自觉遵守著作权法,我还是想咨询一下徐玲(凌)和江湖(可能是其笔名或微信昵称)二位记者和鲍德心、张宪涛二位老先生以下几个问题:</p><p class="ql-block"> 1、如果你的原创文稿和拍摄的照片,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记者编辑或其他人拿去使用(告知作者的叫"借",不告知作者的叫"盗"或"剽窃")就投稿媒体刊发,这种对作者没有丝毫尊重之意的行为,对国家著作权法没有丝毫敬畏的行为,你该如何处理呢,是听之任之?保持沉默不语?还是理直气壮地进行咨询或纠错?建议你也换位思考一下!</p><p class="ql-block"> 2、如果记者私自使用别人拍摄的照片,并将别人撰写的原创文稿修改刊发,你认为这是给原创作者谋福利吗?把第一作者列在文稿落款末位,这样符合创作事实吗?这样是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吗?这符合著作权法的规范和要求吗?如果记者与原创作者另有约定的话,不在本叙事体系之内,那叫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p><p class="ql-block"> 3、作为持有国家颁发记者证的正规军,拿着国家的俸禄,更应该勤奋好学、积极主动完成单位交办的宣传报道任务,而不是投机取巧,更不该在原创作者进行咨询稿件署名权益时,自带优越感,搬出单位内部规则来教训别人。如果不是你记者本人原创作品,你哪里来的如此勇气和优越感啊?</p><p class="ql-block"> 4、请问张宪涛先生,我一句话不合你意,就把我的微信拉黑,你这叫“宰相肚里能撑船”吗?</p><p class="ql-block"> 5、鲍德心先生,我只是说了本人对著作权法的理解,不赞成新闻单位记者优先署名的内部潜规测而已,没有触犯你的个人利益吧?怎么就触犯了你的那根神经呢?你接着把我从记者团群中移出,这是谁给你的勇气和权利啊?你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言行,难道站得住脚吗?你不准许有不同意见,难道你在单位也是这样对待有不同意见的同事和朋友吗?你为人处世的格局有点太小了吧!</p><p class="ql-block"> 6、江湖记者,我说了一句记者也应遵守国家著作权法,也应尊重原创作者的创作劳动成果和文稿署名权益,就触碰了你的那根敏感神经啊?你一气之下把我从记者团群中移出,谁给你的如此底气啊?以后你如果持续这样做的话,能与同事和朋友长久相处吗?</p><p class="ql-block"> 以上几个问题,四位同仁们不用急着回复,闷心自问一下就行,如果这件事情放到你身上,你又能怎样处理啊?!</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范西进</p><p class="ql-block"> 2026.10.2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