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昵称:曲阜人家孔建民</p><p class="ql-block">美篇号:4558347</p> <p class="ql-block"> 有人在矛盾圈发话题说:没有领证,只是共同生育子女,在大众认知里,算不算事实婚姻?贵州六盘水吴某峰,在同一酒楼相近时段,一边和孔某涵办婚宴,一边为前女友林某的孩子办百日宴,引发全网热议。官方通报:吴某峰与孔某是合法登记夫妻,和前女友林某生育孩子但没有登记结婚,从法律层面不构成重婚。大家聊聊:法律上不认定为重婚,但同一酒楼先后办婚宴、孩子百日宴,你怎么看待男子这种行事方式?</p> <p class="ql-block">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情与法的矛盾。比如,和相爱的人没有登记,但在一起生了孩子。和登了记的那个人结了婚,却不那么相爱。受伤害的不止三个当事人,还有那个小小的孩子。所以,法律应以道德约束为基础,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上应当慎重再慎重!</p> <p class="ql-block"> 当事人中那个男人,跟前女友生了孩子,给孩子办百日宴,而且在相近时间同一酒楼又办了和登了记的妻子的婚宴。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在道德上应当受到谴责!</p> <p class="ql-block"> 关于事实婚姻,需要强调以下几点:</p><p class="ql-block"> 1.事实婚姻的定义是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被周围群众普遍认可的两性结合形式;</p><p class="ql-block">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我国法律明确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对于未办理登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办; </p><p class="ql-block"> 3.1994年2月1日是我国法律认定事实婚姻的关键时间节点,在此之后未补办登记的同居天系则不被认定为婚姻关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