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一桩好心担保引发的灾难</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 中国煤炭市场第一博营销专家李朝林</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我出于亲情,好心为亲属债务做担保,当初约定担保责任上限三十万元。本以为只是帮亲人解难,做好事伸出援手,却就此陷入长期执行纠纷。</p><p class="ql-block"> 本案原始借贷为六分利高利贷,利息标准远超国家法定保护上限。案件初期赵鑫曾电话提及该笔高利贷问题,并未经过我哥的同意,案件起诉时直接将高额利息调整为两分利进行立案审理,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p><p class="ql-block"> 后续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朱晓鹏两次让我签署担保手续。出于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我以为办案人员会如实告知全部风险与还款总额。我本人每月收入仅有三千元,却被要求承担远超个人承受能力的债务责任。原本约定三十万的担保,后续债务不断放大,变成六十万、一百万,远远超出我当初担保的心理预期与经济承受能力。</p><p class="ql-block"> 法院从我多张银行卡直接扣款,但多年来没有完整向我出示每一笔扣款明细、资金去向。时间跨度久远,个人无法自行记清每一笔扣划记录,办案人员也无法清晰说明扣了多少、款项流向何处。出现已经扣款,却没有相应冲抵债务的情况,甚至扣款已经超额,依旧继续执行。执行过程完全没有为我保留基本生活生活费,切断基本生存来源,普通人难以维持日常生活。</p><p class="ql-block"> 之后执行局政委赵先俊介入,不去化解矛盾,反而持续激化矛盾,一味偏袒出借方。办案不去积极解决纠纷,反而不断套路不懂法律的普通百姓。社会主义法律的宗旨本是为人民服务,而一次好心帮忙担保,却让普通人被逼至绝境。如果行善助人换来倾家荡产的结局,会让老百姓再也不敢行善。 </p><p class="ql-block"> 恳请上级纪检、检察监督部门核查本案:查清高利贷本息核算是否合规,核对全部扣划账目,厘清实际剩余债务,保障我基本生存权益,纠正不当执行行为,维护普通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为民的初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