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视域下书法教育应坚持“两条腿走路”

新朵拉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摘要】书法学科独立后,将原本融合在其他学科专业中的书法学体系进行系统性分离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学术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在当前形势下,高校书法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推动教学、科研、创作的联动,依据自身的教学层次定位来全面推进书法学科建设。</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自2022年书法学科独立后,全国高等书法教育的发展路径与方向成为相关高校共同探索的重大课题。书法学科的独立意味着要将原本融合在其他学科专业中的书法学体系进行系统性分离。这无疑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学术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笔者认为推动书法教育发展应从提高认识入手,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方向:一方面,按社会需求培养一支能承担全国书法普及工作的教师队伍,其中应涵盖专科及本科层次的教学人才;另一方面,着力培养一支具备书法创新能力与理论研究素养的高精尖人才队伍。基于此,各高校应从实际出发,推动教学、科研、创作的联动,以课程质量为核心统筹师资、教材与设施建设,并依据自身教学层次定位,全面推进书法的学科建设。</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充实书法学各专业</p><p class="ql-block"> 专业设置是书法成为一级学科后的基础性工作。高校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办学层次与社会需求,在一级学科框架下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阶段设置更加宽泛且合理的专业体系,使之包含普及型、应用型、创新型、研究型等类别,改变过去部分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不适应的情况,如部分专业规模过大,而展厅设计、书法管理等专业存在空白或供给不足。总之,合理设置书法专业是各高校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p><p class="ql-block"> 书法专科教育应侧重书法技法及辅助性技能的培养,面向中小学基础教育、社会培训、作品装裱等领域,重点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本科阶段以掌握书法基础理论与书法技法为目标,服务于师范院校、美术院校的专科任教以及各级书法协会、文化馆、艺术馆等专业机构的管理工作。高校可按需要设置书法教育学、书法创作、展馆(厅)艺术设计、书法管理等专业,着重培养学生的书法教育、组织管理及策展能力。硕士研究生阶段应侧重对既有知识理论的深入探索和应用,面向博物馆、美术馆、出版社及书法研究领域,可设置书法教育、书法篆刻、书法艺术流通和管理、书画鉴定、书法文化等研究方向,目标是培养能承担本科书法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人才。博士研究生阶段则应侧重于原创性研究和高层次创作人才培养,专业方向可设置书法艺术创作与传承、书法艺术与文化产业、书法哲学、章草与各书体研究、古文字与书法等。</p><p class="ql-block"> 书法专业的设置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以社会为导向。高校应在自身能力范围内依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力求达到供需平衡。二是资质合规。高校的相关操作应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设置资格(如有硕士培养点的高校可申请设置本科和专科专业)。</p> <p class="ql-block">  二、按“3+1”“4+1”“2+2+1”的课程模式调整、完善和充实书法课程</p><p class="ql-block"> 书法从二级学科升为一级学科后,专业规模逐步扩大。各高校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思维和能力为目标,对书法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和补充,即在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基础上,剔除与书法专业关系不大的课程,对原有可沿用的书法教材按一级学科的要求进行修改、调整,构建与书法一级学科适配的多层次书法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p><p class="ql-block"> 课程设置采用分层模式,其中“3+1”(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 选修课)适用于书法专科教学,“4+1”在“3+1”课程的基础上加设交叉类课程,适用于书法本科专业,“2+2+1”(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专业学术研究)适用于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研究生阶段可能存在相似的研究方向,但课程内容需要根据研究角度与层次差异进行区分,避免专科至研究生阶段学习内容(教材内容)的重复。</p><p class="ql-block"> 课程内容应根据专业去向和层次合理设置。在专科阶段的“3+1”课程中,公共课应包含书法概论(书法渊源、书法各体特点等)及文字学、书法艺术、审美心理学、书法技法等基础理论,为专科生提供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书法专业课应依据书法专业性质、特点和层次开设,如书法教育专业宜设置楷书或隶书教学及硬笔书法、教学心理学等课程。书法实践课可设置与历代名帖及名碑鉴赏、临摹、创作相关的内容。选修课可从儒、释、道思想与书法创作、艺术创作论、艺术美学等类型的课程中选择。</p><p class="ql-block"> 本科阶段的“4+1”课程在专科基础上增加了交叉类课程,多为跨学科或提高文化素养的课程,内容涉及诗词鉴赏和古文字研究等。</p><p class="ql-block"> 研究生阶段“2+2+1”课程中,公共必修课的内容包括社会心理学、审美心理学、中国书法史论、论文写作、文献学、训诂学等。专业必修课应根据本专业方向设定,如书法文化专业安排文艺理论、中外美术史、古典文学等内容,书法艺术市场管理专业安排经济管理学、营销学等内容,书法教育专业安排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篆刻艺术、中国汉字与书法等内容。选修课分为两类:一类是选择两种书体专攻,另一类是根据不同研究方向,从儒、释、道思想,书法批评方法论和博物馆学等课程内容中选取。其与专科、本科阶段选修课的区别在于研究生阶段的选修课需要服务于学术研究,并通过测试和评估。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生阶段“2+2+1”的必修课和选修课虽然数量一致,但是内容需要体现出难、易、深、浅与角度的差异。这里所谓的“+1”即学术研究。</p> <p class="ql-block">  三、采取教学相长、虚实结合的教学方式拓展思维,增强学习积极性</p><p class="ql-block"> “教”和“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教”的维度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核心在于使用何种方法能让学生快速接受并运用新知识。在“学”的维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既要考虑如何才能使学习成效最大化,又要注重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二者融合形成的“教学”概念,本质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通过互动实现教学相长的过程。其方式、方法要从“教”的层面着手,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书法课程的内容要求和教学目标制订适配的教学策略。</p><p class="ql-block"> 具体的教育方式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教”与“思”结合,重点在于传授学习方法。书法专业是理论和实践结合最为紧密的学科,教学重点应放到学生思维方法和学习能力的锻炼与提升上。例如,书法临摹教学可引导学生践行“三分临,七分读”的方式。书法创作作为一项思维与肢体高度协同的活动,需要学生完成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升华,最终实现大脑对肢体的精准支配。这样一来,无论是创作还是临帖,都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p><p class="ql-block"> 二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升教学互动性。“请进来”即邀请专家来校授课或交流,“走出去”即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活动、教学论坛、联合展览和采风,使其在特定场景下接触不同的教学理念和技能,从而实现内外兼修。启发式教学可以增强体验感和互动性,促使师生体悟专家和书法爱好者的经验,在学校与学校、学生与学生、学校与社会、学生与古人间搭建对话平台,将优秀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书法创作技能、创作思维引入学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联结。</p><p class="ql-block"> 三是“授”与“学”依存,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高校书法教师既是传授知识的主体,又要不断地接受新知识。学生作为接受教育的主体,因年轻、接受能力强,有时也能作为认知新事物、解答新问题的主体。尤其在研究生阶段,部分学生书写能力或理论水平可能不逊于教师。因此,“授”与“学”就成了相互促进的过程。通过问题教学、示范讨论、案例分析等互动形式,教师可发现自身不足,进而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准,这正是教学相长的体现。</p> <p class="ql-block">  四、按课程要求统筹师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p><p class="ql-block"> 书法成为一级学科后,专业课程设置将对以往挂靠模式下的课程内容进行大幅调整和革新。因此,高校书法教学在师资队伍的建设方面迎来了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充实师资力量应采取引进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如对当前紧缺的教学岗位采取引进、聘请的方式填补,推荐在职教师外出学习,并以多媒体及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培训。师资配备和引进一般采用两种办法:其一,以节约人力、物力为原则,优先统筹本校现有师资,如新增的书法专业课程可先在本学科各专业范围内调配,若本学科无法解决,再以跨学科的方式统筹校内师资;其二,通过招收高校毕业生或调配其他高校及社会专家力量进行补充。</p><p class="ql-block"> 加强书法学科独立后的师资队伍建设,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让教育者先受教育”的理念。这一理念包含两层内涵:一是教育者需要接受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此把握教学方向。这是“再教育”不能回避的内容。二是教育者需要接受业务培训,吸纳新事物、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迭代加速,学生的思维动态变化显著。这既要求更新教师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又需要其不断更新书法教学理论、提升书法技能和知识修养。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上下联手——教育主管部门应在自身与高校之间搭建“再教育”平台,为教师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在线课程,助力师资水平的持续提升。</p> <p class="ql-block">  五、发挥高校人才聚集优势,开展与书法相关的学术研究</p><p class="ql-block"> 学术研究是书法从美术学中独立后探索高等书法教育的重要手段和理论支撑,高校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组织教师与科研人员在书法哲学、基础理论、书法史学、书法交叉学科及书法学科建设等领域深耕,着力改变书法学科曾为高校边缘学科的局面。</p><p class="ql-block"> 高校书法类学术研究在选题上需要实现“四个结合”:一是与高校书法教学实际相结合。高校教育核心涵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师资队伍建设,科研选题应立足完善书法教学及跨学科教学内容、探索适用于当代青年的教学方式、拓展教师知识面和理论素养,将科研平台转化为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及人才培养创新的载体。二是与完善和创新书法理论体系相结合,突破仅关注书法形式、结构、线条等外观的研究局限,将理论研究上升至认识与创新书法的思维模式层面,包括认识论、方法论及书法美学理论,通过引入哲学理论,构建全面、扎实的书法理论框架,为学习者提供科学的思维模式与有力的理论支撑。三是与书法学科建设相结合。自1963年书法学科设立以来,其一直附属于美术学科,如今虽已升为一级学科,但许多高校仍在沿用二级学科的教育模式。因此,围绕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材建设等内容开展学术研究十分必要,有助于在短时间内推动书法教学适配一级学科的相关要求。四是与解决书法继承发展中的社会问题相结合。当前书法理论介入社会问题的研究较少,原因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有说服力的理论体系支撑;二是教师对社会问题的认知不足。学术研究应直面这些问题,匡正书坛风气,开创书法继承和创新的新局面。</p><p class="ql-block"> 至于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师生自主研究及学校拟定的相关课题,应契合高校的教学定位。教育研究型高校应聚焦“教”与“学”,如书法审美心理、书法教育等,技能型高校应聚焦书法技能研究。</p><p class="ql-block">注释</p><p class="ql-block"> [1]李红县.近十年来高等书法教育研究动向[N].书法报,2025-12-17(34).</p><p class="ql-block">[2]丁向阳,肖玫杉.解决书法教育问题应从提高认识上入手[J].中国书法,2026(1):191-193.</p><p class="ql-block">[3]李逸峰.书法学科升级回顾与学科建设三问[J].大学书法,2025(2):43-47.</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作者:陆祖鹤</p><p class="ql-block">出处:《中国美术》2026年第2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