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沽散笔》(356)打捞自己……

衔泥斋主人(胡光)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美篇号:19022656</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津沽散笔》(356):</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打捞自己……</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青春之际,我下乡北大荒农场总计十年。先是1969年8月在德都县(今五大连池市)永丰农场;1974年10月,我被调入黑河地区农场分局工作队,进驻长水河农场(北安县),直至1979年初随全国大规模知青返城回津。</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1978年初,我从基层调入农场组织监察科。</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那时候文革早已结束,上级要求各农场复查复议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作为拨乱反正的一部分。届时,我们接到了不少既往案件的申诉……</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我和另一位上海知青接手组织交给的一项任务,复查复议原农场一位基层领导的申诉。这位曾经的领导,因为利用职权猥亵一位上海女知青,受到开除党籍、留职察看二年的处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事情的大概经过是:他任连队党支部书记兼指导员职务时,连队内一位要求上进的上海女知青,向他表示加入党组织的强烈愿望。该人在一天晚上在队部指导女知青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歹性萌动,将手伸进女知青的内衣内裤,一边猥亵一边进行“指导写作”,女知青半推半就……</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后来,由于他们之间天长日久的不正常关系,在不经意之间暴露了蛛丝马迹,连队群众反映强烈,被组织约谈审查,两人如实承认了如上问题。最终这位领导受到处分,只对女知青做了保护性批评教育。</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这位曾经的领导,看到复查复议的机会,想打捞自己的历史,借机翻案。理由是,当事的两个人完全是你情我愿,最多属于男女作风问题,不属于利用职权。要求改变原先认定的问题性质,撤销原来开除党籍、留职察看的处分,从轻处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按照复查复议工作的要求,我们认真阅读了原来的案情卷宗,找到这位申诉人重新谈话核对有关事实经过。经过认真阅读研究原案情卷宗和认真细致的谈话以及其它调查,我和一起负责此项工作任务的上海知青认为:原案情卷宗组织调查的报告、当时组织询问双方的笔录、双方个人检查交代的材料,事实清楚、有关证据确凿、问题定性及处理结果妥当。所谓“两人你情我愿”也是站不住脚的,作为党支部书记和连队指导员,作为有妇之夫,无论从法纪和道德伦理上讲,都是问题的主导一方,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且在当时调查案情自始至终,没有逼供信的行为,应当驳回他的申诉,维持原来的结论与处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我们两人将我们做出的意见,写成复查复议报告,提交给领导。场党委为此展开专题会议,一致肯定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复查复议报告,维持了原来的结论和处理意见。</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这段工作经历,被我写入长篇传记小说《白楼梦》(48万余字)有关知青下乡的篇章之中。</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与这位强词夺理企图为自己丑恶行为翻案、打捞自己的事件相反,我还遇到一个正向的“打捞自己”的事情。</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2009年8月中旬,在知青下乡四十年之际,我参与筹划组织了永丰农场沪、津、哈、北安四地知青二百多人集体重返农场故里、与农场父老乡亲们联欢、建立知青纪念碑、祭扫知青烈士陵园等活动。活动之后,我通过电子邮件向四地知青发出建议:为延续深化四地知青友谊感情、开展知青文化活动、保持与农场父老乡亲的联系,有必要建立“永丰农场知青网上之家”,得到了四地知青热烈支持,在上海知青杨乾龙和庄蔓菁等朋友的具体操作下,“永丰农场网上之家”以网易博客的形式正式建立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充满文化和情感价值的网上网下活动。</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有一天,在“网上之家会客厅”,一位知青大姐发表了一篇文章,记述了当年她回城上大学的经历,而且坦诚披露自己在争取被领导批准上学的过程中,实践了“潜规则”!会客厅大约二百多名注册并参与网上每日活动的四地知青,有很多人看到了这篇文章,有的朋友还专门网上私信给我,讨论此事,一方面感到惊讶,另一方面内心对这位知青大姐充满了敬意!作为“会客厅”值班员,我与大家有着共同的内心反响,但是我比朋友们更加了解这位母校南开中学的学姐兼知青大姐,因为我曾经是这位大姐连队的多年的负责人之一(我因为祖父所谓历史问题不清,下乡历经六年,不管怎样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当时也未能被批准入党,所以尽管在下乡伊始我就是连队副连长,但只是扛长活“打头”的角色,参加不了决定谁能回城上大学的重要决策)。在我的了解和认知中,这位大姐无论思想素质和工作劳动表现,都比较优秀,完全有条件有资格回城上学,是我至今仍然尊重的大姐之一。我当然不相信她“潜规则”是出卖自己的身体,只不过是她担心自己上学没有十足把握,无奈和违心地花钱送礼罢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我不评论其它单位的事情,我只讲自己连队的事情,因为我在连队之中,多年担任过职务,了解情况。1972年夏天,我们农场我们连队第一次有了选调回城上学的机会。但是这第一次是比较干净有序的,都是经过连队全体同志的民主推荐,由分场党支部最终决定的。因此,这批母校南开中学六八届高中学长共八人回城上学,正大光明,清清白白,毫无争议!</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但是,之后每年决定的知青回城上学命运的权利,基本都集中在分场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手中。知青回城上学、参军等过程中参杂着很多人情关系、歪门邪道、不正之风,也就是出现了我们现代的名词“腐败”,当然主要责任不应当由知青来承担……</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我这样讲从1973年开始的知青回城上学,开始有了不正之风,开始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不等于这个时期以后所有回城上学的知青,都运用了潜规则。很多知青无论哪方面条件,都是符合回城上学条件的,但是,其中有些人回城上学,也的确运用了各种潜规则,这是历史事实!</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文革期间大规模运动式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历史,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期间,不可能不与国家的社会状况及政治潮流相联系。我的这位母校南开中学的学姐、下乡北大荒农场的知青朋友,能够在晚年之际,勇于披露“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旁人不知”的隐私,把事情晒在阳光之下,反思反省自己过去的人生和人性经历,敢于解剖自己,打捞自己的心灵与人性,不仅仅是她觉悟和解脱释放自己的表现,还从一个层面证明并且代表了一代知青在当代的思想境界的进步!</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真实记录历史,理性反省历史,是我们一代知青的共同社会责任。</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学姐永远是我内心尊重的人,学习致敬!顺颂学姐健康快乐长寿!</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作于2026年10月3日)</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