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昵称:吉祥如意</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8px;">美篇号:110467386</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8px;">图片:网络(致谢)</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法律科普圈】管理团队组织的【法在身边大家谈】《婚后财产》(一)<a href="https://www.meipian.cn/5pb60qjy?first_share_to=group_singlemessage&share_depth=1&first_share_uid=110467386" target="_blank" style="font-size:18px; background-color:rgb(255, 255, 255);">【法在身边大家谈】邀您当“法官”裁判婚后财产哪些事(一)</a>七天主题讨论圆满落幕,感谢【法律科普圈】主持人孺子牛老师和管理团队各位老师的精心策划和耐心指导!感谢素不相识却亲入一家的各位美友老师的大力支持和热心相助!</p> 七天打卡合集整理如下: 第一天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话题1婚后一方工资自己保管花销,没拿出来补贴家用,离婚这笔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案例:男方小张与女方小李结婚之后, 小张每个月的工资自己拿着,日常开销、人情往来都由他自己支配,一分钱都没有拿出来用于家里的生活开支,家里的柴米油盐、孩子开销全部由小李的收入来承担。等到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的时候,小张认为这份工资一直归自己用,没有花在家庭上面,就应当是他的个人财产,小李无权进行分割。那么婚后这份独自支配、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工资收入,离婚的时候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欢迎各位老师们一起来聊一聊,谈谈你们的看法。</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NO.01夫妻婚后一方的工资与劳务报酬,依据《民法典》第一干零六十二条,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并不是看这笔钱有没有实际用于家庭生活,就像小张把工资自己单独存起来,日常自行支配,没有补贴家用,但存款的性质依旧不会改变。 离婚时不能因为小张自己保管他的工资,就属于小张个人财产,对方小李照样有权分割。总之:婚后工资无论由谁保管,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p> 第二天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话题2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遗嘱里没有写明房子只归自己一人,这套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现实案例:小张和小李夫妻俩结婚多年,小张的父母先后过世,老人留下一套房产,办理继承的时候,小张发现父母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写明这套房子只留给他一个人。后来夫妻二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小张觉得房子是自己爸妈留下来的,理应归自己单独所有;妻子小李却认为房子是婚后继承得来的,应当两个人平分。那么婚后继承父母房产, 遗嘱没有明确指明归个人,这套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欢迎各位老师们一起来聊一聊,谈谈你们的看法。</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NO.02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若无遗嘱明确规定只归子女个人,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小张这种情况,父母没立遗嘱明确只留给小张,就不能单凭房产来自自己父母,来主张独自占有这套房产,离婚时妻子照样有权利分割这套房产。依法明晰房产归属,合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纠纷,父母最好留下遗嘱。</p> 第三天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话题3: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家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当如何认定、分割?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案例:小陈父母在其婚后出资300万全款给其买房一套,登记在小陈名下,约定该房只属于小陈个人所有与配偶无关,后小陈与妻子感情破裂离婚,这套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吗?应当如何认定、分割?妻子是否能分走一半?欢迎各位老师们运用民法典有关规定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讨论,谈谈你们的看法。</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NO.03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家子女一人名下,并明确约定只归自家个人所有,所以这套房产只属于小陈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离婚时,对方无权主张分割这套房屋产。如果没有书面归属约定,法院可结合家庭贡献、离婚过错等判给对方适当补偿,不等于直接对半分。建议买房时,必须保留一切凭证和书面归属约定,避免日后纠纷。</p> 第四天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话题4.婚内夫妻一方擅自将共有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第三方,另一方能否主张追回该房产?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案例:小杨、小周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周在未和小杨商量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卖给不知情的买家,对方也付清房款、办理过户。事后小杨得知,想要起诉追回这套房屋。现实里不少夫妻遇到类似纠纷, 不知情买家的权益该保护吗?小杨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听听大家的看法。</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NO.04 根据《民法典》里的法律善意取得制度,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出售,但是买家并不知情,房款已经付清,并且顺利完成房产过户,买家属于善意第三人。这个房产交易已经受法律保护。小周私自卖房,但买家不知情、付清房款且完成过户,已构成善意取得,买家权益受法律保护,小杨无法追回房屋,可在离婚时,可以向擅自卖房的小周主张赔偿对应的经济损失。</p> 第五天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话题5:婚前个人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案例:小陈个人的婚前房产,在与小秦结婚后,俩人用共同财产对小陈的婚前房产进行还贷。多年以后因感情不和, 双方同意离婚,但在离婚时的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配。小陈在和小秦商量未果的情况下,只好将此诉至法庭,法庭会怎么判决房屋增值部分呢?假如您是法官,您对此案件会怎么判决,想请你说说判决的理由和根据。</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NO.05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小陈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婚后与妻子小秦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房产本身的自然增值不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房子归小陈,婚后共同还贷的本息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房产增值,小秦有权分一半,剩余贷款由小陈个人承担,同时也应要参考对家庭的经济贡献与过错方问题。</p> 第六天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话题6:婚后一方开公司赚钱,另一半在家当全职主妇,公司股份和赚的钱该怎么分? </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丈夫小张开办公司做生意,收入很不错。妻子小李为了照顾家里,辞掉外面的工作,一心一意操持家务、照顾老小。后来两个人感情不和要离婚,小张觉得公司是自己一手打拼出来的,股权和收益都是他一个人的,不愿意分给妻子小李。 那婚后开的这家公司,股权和经营收入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常年在家的一方,离婚时能不能分到这份财产?欢迎各位老师们一起来聊一聊,谈谈你们的看法。</span> </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NO.06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本案丈夫小张专心开办公司做生意,妻子小李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公司事宜,但辞掉工作专职做家务,照顾一家老小,解除了小张对家庭的后顾之忧。按照《民法典》1088条,小李可主张家务劳动补偿,所以离婚时小李完全可以向小张主张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补偿数额二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法判决。</p> 第七天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话题7:婚后因为意外或者大病拿到的保险赔款,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小张、小李结婚以后,一起出钱买了重疾保险。后来丈夫小张生了重病,保险公司赔了一笔保险金。等到两人闹离婚的时候,妻子小李提出这份保险是婚内共同缴费买的,理赔的这笔钱应当拿出来两个人平分。这种跟个人人身紧密相关的保险赔偿金,到底归得病一方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有?欢迎各位老师们一起来聊一聊,谈谈你们的看法。</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NO.07 根据《民法典》规定, 婚内取得的人身重疾保险赔偿金,专属患病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类保险金是对被保险人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失的专属补偿,法律予以特殊保护。结合本案例来看,婚后虽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保重疾险,丈夫小张因自身重病获赔的保险金额,完全归小张个人用于以后治疗和生活保障。对于当时夫妻共同购买时的投保金,妻子小李有权利追回部分投保金,而无权利分割保险赔偿金。</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屏幕前的家人们:如果您已参与活动,请静候佳音,假如未来得及参与,也不要着急,现在来【法律科普圈】讨论区的<a href="https://www.meipian.cn/5pb60qjy?first_share_to=group_singlemessage&share_depth=1&first_share_uid=110467386" target="_blank" style="background-color:rgb(255, 255, 255); font-size:18px;">【法在身边大家谈】邀您当“法官”裁判婚后财产哪些事(一)</a>相关话题,继续分享您的智慧妙招!祝【法律科普圈】越办越好!谢谢大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