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昵称:孺子牛</p><p class="ql-block">美篇号:77622222</p> <p class="ql-block">职场法律知识小科普:因为私人生活中的违纪行为而遭到开除,身患重病的员工索赔38万元,为什么最终只获得了1万元赔偿?</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在很多职场人士的心中,普遍都存在一个认识上的错误:觉得下班之后的时间是完全属于个人的私人空间,和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在私下做了什么事情,公司都没有权力去干涉,更不可以把员工辞退。河北省沙河市法院判决的一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将这一错误认知彻底打破了,也为所有职场人清晰地划定了一条法律上的界限。</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有一位当事人名叫张某,他是在2014年的时候进入当地的一家企业工作的,在工作期间,他作为职工代表,亲自参与了《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的审议。该制度明确规定:如果员工与异性同事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到了2014年1月,张某在下班之后,和单位里的一名女同事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张某突然患上了脑出血,最终变成了植物人。公司依据相关制度启动了辞退程序,提前把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告知了工会,在工会没有提出异议之后,依法向张某的家属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之后,张某的家属代替他提起了劳动仲裁和诉讼,主张公司是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医疗补助费、疾病救济费,各项诉求加起来的总金额高达38.3万元。</p> <p class="ql-block">但是法院最终做出的判决是,只支持公司向张某支付1.1万余元的病假工资,其余30多万元的诉求全部都被驳回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给出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方面,涉案的规章制度是经过职工代表民主程序制定的,并且进行了公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张某本人全程都参与其中,对于违纪条款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是非常清楚的。而他与女同事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违背公序良俗。公司的辞退流程是合规的,程序也是合法的,并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另一方面,员工的医疗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重病、患病并不是严重违纪行为的免责理由,不能因为这个就豁免个人的违纪过错。</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这起案例具有非常强的普法和警示意义。职场上的纪律约束并不只是局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那些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单位风气的不当行为,就算是发生在下班之后,只要违反了公司的制度,那么公司的辞退行为就是合法的。</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职场中的维权是有一定边界的,个人的行为同样也有必须坚守的底线。作为劳动者,既要懂得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严格遵守公序良俗以及职场的规章制度,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过错,就让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