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我在宜阳县公安局的半年实习期结束了。一九八一年三月,我正式分配到宜阳县公安局报到上班,成为了刑警队的一名侦查员。当时的刑警队组建时间不长,队长是朱元卿,指导员是刘大龙,两位副队长分别是杜银德和马献昭,队内勤是邵玉灵。刑警队领导班子的配备是非常强的,主抓刑警工作的副局长是李元森。这些领导都是身经百战、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公安。</p><p class="ql-block"> 宜阳县地处洛河两岸,洛河从西向东穿县而过,以洛河为界,南北共有二十个公社。当时刑警队分工为两个工作片,朱元卿队长主持全面工作,杜银德副队长带领一组侦查员负责洛河以北的十个公社,马献昭副队长带领一组侦查员负责洛河以南的十个公社,城关,也就是县城由刘大龙指导员协同城关派所负责。我被分配在洛河南马队长这组,马队长把我交待给两位经验丰富的侦查员宋志谦和姜明发同志亲自带领,并向他俩交待说:“小張同志是个好苗子,是我们局里首次分来的专业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他能分到我们局里很不容易,是岳荣祥局长多次向地区公安处郄处长做的工作,才把他要来。让你俩带他是组织对你们的信任,对他一定要严格要求,把他带好,不能出问题,小张的前途无量,你们千万要重视”。就这样,宋志谦和姜明发两位同志就成了我工作上的师傅,可以说就是我从事刑侦工作的启蒙老师。私下两位同志对我情同手足,视如兄弟,工作上要求很严。县公安局的岳荣祥局长是河北省保定人,抗日时期参加革命,建国初期曾在福建省担任过副县长、公安局长,后又担任过偃师县副县长、洛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兼宣传部长,政法干部归队时,他调任宜阳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岳局长为人性格豪爽,非常幽默,喜开玩笑。他很关心年轻同志,曾多次对我说:小张,你们的条件很好,很年轻,又有文化,受过专业训练,掌握着专业知识,一定要努力工作。干刑警既危险又很艰苦,但不能怕。上级的领导有交待,对你们寄予很大的期望,可以说你们就是我们地区公安工作的希望和未来。就这样,跟着老同志,我就成了宜阳县公安局刑警队的第一批侦查员。</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公安局全体集合,执行任务。)</p> <p class="ql-block"> 一九八一年八月的一天,马献昭副队长喊上我来到朱元卿队长的办公室。进门后我看到李元森副局长也在坐,李局长吸着烟,见我和马队长进来,就让我们坐下。朱队长就开始讲了。他说:“现在有个任务,需要派个侦查员去完成,必须保密。据我们的特情报告,在洛宁县西山底公社,有一伙人进行毒品(自制的大烟膏)买卖。案情已基本上明了,他们有一批大烟,急于寻找买家。但我们必须派一名同志先化装潜入,冒充毒品买家,去和他们接上头,等准备交易时,将他们一网打尽。考虑到目前县公安局没有合适的人选,因为一个县的范围有限,县公安局就那么多人,加之情况复杂,派去的同志必须是个既具有工作能力,又是新面孔,不能让外界的人有丝毫的察觉和认识。局里考虑再三,感觉你很合适,怎么样,敢不敢承担这个任务”?我听完以后,当即就表示同意。李元森局长接着说:“此案虽然我们已经作了详细的布置,但先期潜入的同志仍有一定的危险性,这一点要充分重视,必须做最充分的准备和最坏的打算,充分保障我们同志的安全”。最后朱队长给我具体的讲了案情和联系接头的特情的情况,并让我带了一万现金,共十迭(都是拾元票面)。钱怎么带?装包不方便,我就提出将钱全部系在腰间,系了两根皮带,把钱牢牢拴在腰的一圈。这样的好处是一但情况有变,可以腾出手来搏斗。朱队长同意了并当场将现金试着系好。朱队长最后交待说:“这次可是你一个人单独作战,眼一定要活,见机行事,情况不对,要首先想办法逃离,必须绝对保证安全。你放心,外围还有我们的人在保护你。根据你一往的表现,局里充分相信你一定能园满的完成任务”。接着朱队长又递给我一把匕首,说:“武器是不能带了,带上这把匕首吧,护个身,以防万一”。经过准备,第二天,我就以郑州来的客商身份和特情一块乘车前往洛宁。</p> <p class="ql-block">(与宋志谦、姜明发二同志去勘察现场。开车者为宋志谦同志,后排系姜明发同志。)</p> <p class="ql-block">(与宋志谦同志在洛河北岸留影,背后就是锦屏山。)</p> <p class="ql-block"> 洛宁县,地处豫西山区,洛河中上游,当时归河南省洛阳地区辖县,古称崤地,是中国古代沟通东(洛阳)西(西安)两京的官道,地理位置重要。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设崤县。唐武德元年(618年),改称永宁,民国二年(1913年),更名洛宁。洛宁是河洛文化发祥地,境内有标志中华文明渊源的“洛出书处”、“仓颉造字台”、“伶伦制管”等众多历史文化遗存,是中华文明之源、文字之源、音乐之源。那时由于经济发展的落后和交通不便,加之地处偏僻,对洛宁的印象是这个地方非常的远。案发地在位于该县的西山底公社,周围都是山区。这里此时之所以有此类毒品买卖案件的发生,是有历史根原的。时间回到一九四五年八月以后,抗日战争取得了胜利,日本帝国主义战败投降。洛宁作为过去的日占区,国民政府一时还未来及接收到位。直到一九四六年底或一九四七年初的这段时间,这里的地方管理,处于无序的状态。在这样的空档期,周围的地区就形成了种大烟和加工烟膏的情况,一些有钱的人家就大量收购并装罐、挖坑贮存了起来,当作财富。时过境迁,到了现在,有的老房子年久失修,需要翻盖,因此,就发现了这些东西。有人为利,进行倒卖。这就是那些毒品的来源。</p> <p class="ql-block"> 特情带着我来到一个村子,在一户人家叫来了几个人,向他们介绍,这是从省城郑州请来的朋友张老弟,是个大买主。那几个人都是当地人,对我很热情,毕恭毕敬。由于我太年轻,怕他们怀疑,就对他们说:“特情是我的好朋友,我们老板在省城可是做大生意的,派我来具体谈,如果价格合适,咱们可以长期合作。这次我带了定金,先来看看货”。说着我撂开上衣,露出了腰间捆的现金让他们看。这几个人看了后,其中一个人说:“我们都是老实的庄稼人,手里有些老货,只要是大买主,价格咱们好商量”。我说:“我相信你们,要不哪会带着现金跑这么远。光说不行,我要先看看样品”。那人忙说:“好,好”。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破布小包,一层一层打开,是一块棕黑色的东西,类似柏油沥青。我以前也没有见过这玩意儿,但还要装出是行家的样子。我从口袋里拿出一盒喜梅烟,抽出一支,然后用手指从那块黑东西上拤下一点,大概有麦粒大,用打火机点上烟,而后把那粒东西按在烟头上,吸了一口。烟在滋滋的冒着,那几个人都看着我,实际上我也没有没有品出啥味,只感觉和正常香烟的味道不一样。我抽着烟,装作很内行,就说:“嗯,货还可以,你们就按样品准备货吧”。说着我从腰间取出了五迭现金交给特情,说:“这五千你们先拿着,明天把余款结清”。这几个人一看到钱,马上喜出望外。说:“你放心,这都是老货,我们现在就去,按咱们定的价钱备货,不耽误明天交货”。就这样,谈定了价格、数量、明天交货的地点等。</p> <p class="ql-block"> 山里的天晚的早。经过一个下午的交涉,太阳快落山了。特情把我带到他家新盖的一所宅院,他们家人住在隔壁的院子里,还没有搬过来。他对我说:“你们城里人讲究,但农村条件有限,先将就一晚上吧”。我环视了一下这个院子,不算太大,盖了一排邻街房,院内又盖了三间厦房,砌好了周围的院墙,后院有个麦秸垛,这里的院墙不算髙,能看到处边。其中一间里边放了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其他什么也没有。床上放了新铺盖,倒也很干净。就让我住在这间。在他家吃过饭,天已完全黑了。我说:“你跑了一天也累了,早点休息吧,我也累了”。特情就拿着手电筒,把我送了过来说:“这里很安全,你上住屋门尽管歇吧,明早我来喊你吃饭”。说完他给我点上煤油灯,放下手电筒就走了。特情走后,我躺在床上,衣服也不敢脱,拿出匕首看看,也许是给自己壮壮胆。山里的夜很静,天上还能看到繁星点点,虽然是夏天,但这里位于伏牛山区,太阳一落山,还是比较凉爽的,没有城市夏天夜里的燥热。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想着这是我第一次单独执行任务,倒也不是害怕,但在一个新的、陌生环境,还是要以防万一。我又回想了一番下午的表现,感到没有什么破绽。明天的事情,我不耽心,相信情报早已传出,外围朱队长肯定都安置好了,只等明天交货时,按预定的安排就行了。但我还是不放心,立即起身下床,把被子展开,放下蚊帐,吹灭了油灯,又摸了摸那把匕首,带上手电筒,用屋内的櫈子从里面顶住了屋门,走向了后院,来到了麦秸垛旁。我蹲了下来,在对着前院的方向,把麦秸垛下面的麦秸一点一点揪出,形成了一个小洞,我就坐下靠着小洞半躺半坐着。地上辅的麦秸既光滑又柔软,也算舒服。我眼望着星空,周围漆黑一片,安静的令人窒息。我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还不到晚上九点。就这样迷迷糊糊的似睡非睡。一个翻身醒来,又看了一下手表,4点多了,天似乎有点发灰了。我想该去屋里面了,于是,我起身把周围的麦秸重新堆好,走到屋前,打开房门,躺到床上,又睡着了。</p> <p class="ql-block"> 第二天上午,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交货。这时,朱队长带领侦查人员和洛宁县公安局的同志一起冲了进来,用枪对准我们,命令都不许动,并指着我说:“先把外地的这个人犯带走”。几个侦查员走了过来,把我连拉带架的弄到一辆北京吉普车上,一直开到宜阳县公安局。我的卧底任务结束了。案件的结局,不用多说,大家可想而知。总之,一句话,案件办的非常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到了局里,在刑警队办公室,岳荣祥局长、李元森副局长、朱元卿队长等领导都在场,岳局长见到我髙兴的说:“小张这次可是立大功了!应该表彰”。由于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有些是不易公开宣传的。因此,在刑警队的全体会议上,李元森副局长代表局党委,对我进行了口头表彰。事后,朱队长对我说:“曾元,别的没有啥表示,咱们干刑警的就是这样,办案是常态,案子办完了,事就结了。我们都习惯了,李局长已经代表局党委,对你进行了表扬,这就是荣誉。干咱们这一行有时候要甘当无名英雄。但是老兄对你的表现还是要表示一下心意,这把匕首,就送给你了,做个纪念吧”。朱队长说完,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当时,我感到激动的心都在颤抖。这把匕首,我一直保存到现在。从此,我感觉朱元卿队长对我格外的不一样,在工作中,我们真正成了同志加兄弟。朱元卿同志后来先后任宜阳县公安局的副局长、局长、新安县公安局的局长、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等职。我的两位启蒙老师宋志谦和姜明发二位同志也很自豪,经常开玩笑说:“看看我们带出的徒弟”。</p> <p class="ql-block">(朱元卿队长当年赠送的匕首。)</p> <p class="ql-block">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几十年的光景一闪而过。这次工作的经历,始终刻於我的心间,永远难忘!非常遗憾的是,我的两位启蒙老师宋志谦(后任宜阳县计生委主任)、姜明发二位同志,因病已去逝多年,真的怀念他们,想念当年刑警队的战友们,怀念那激情燃烧的青春岁月!</p><p class="ql-block"> 一一丙午秋月记於古都洛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