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4 . 1 警察</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美国公路上的摄像头多用于交通事故认定,刑事案件调查,技术数据统计等。个别路口的摄像头用于交通管理,则有牌子提示,在这里违章了,会有罚单寄过来,只罚款,不扣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美国没有交通警察。市里的警察,郡里的警察,州里的警察,高速公路警察,还有各种执法机构的警察都有交通执法权。警车也是五花八门,什么牌子,什么型号都有,但一般都有加强防撞的装置。大多数车顶装有警灯,少数只有隐形的警灯,只在亮起来的时候才能看到。不管哪种警察,哪种警车,执法方式都一样。警察开着警车,在公路上来来回回,开开停停,流动执法,看到哪辆车违章了,先尾追,再亮灯,还沒反应,最后鸣笛。要是等到鸣笛再反应,警察的脸色就很难看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在这里开车久了,对警车有一种第六感觉,离的很远,或是警车混在很多车里,都能感觉出来。什么时候一看前面的车都规矩的不行,好像一辈子不知违章为何物似的,附近一定是有警车。警察执法的积极性,以及严格程度好像差别不小,具体原因,不得而知。反正遇上警车,小心没错。</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美国宪法允许公民持枪,所以美国警察执法危险程度很高。处理违章时,也是先把你当作持有武器的人对待,手握枪把,渐次接近,看到你的双手,等等。因此,熄火、摇下玻璃、手放方向盘上、稳坐不动,都是表示沒有敌意,不会逃跑,不危险,降低擦枪走火的可能。</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因为执法环境恶劣,所以美国警察被授与的权限也非常广泛。法律对警察的第一要求不是保护人民,而是保护自己。警察被授权在自身有危险的时候主动采取措施,而不是在被袭击后才能还手。“自身危险”沒有具体定义,包括对方手里有武器(枪、刀、棍或手机),不服从警察命令(举手、后退、跪下、扔掉手中的“武器”),情绪激动,大声喊叫,向警察靠近等等。对警察指手划脚、拉扯、辱骂、言语威胁等就更不用说了。只要警察“感到”自身有危险,他就有权利釆取自卫措施,而最简单、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开枪,警告或者直接击倒。</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人在美国,除了开车,其他场所也有和美国警察打交道的可能。任何时候和警察打交道,原则只有一个 : 不要试图和警察理论,完全按他的要求做。这一点和国内的区别极大,因为国内的是“人民“警察,而这里的只是国家机器。这儿的警察不负责调解,只负责执法。你按他的要求做,其他的事上法院、找法官讲去 ;你不按他的要求做,就和你为什么遇到他无关了,变成了你和警察之间的事情。结果还是一样,他负责执法,上手铐,逮捕你,送拘留所,然后你的理还是要上法院,和法官讲去。</p> <p class="ql-block"> 老蒋 2026年9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