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文化的组成及区别与联系

卢少奇文集

<p class="ql-block">  摘要:法律文化是与法律现象相关的各类物质、制度、精神要素的总和,其内部可以划分为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心理、法律设备四个组成部分。法律设备属于物质载体层面,法律制度属于规范制度层面,法律思想属于理论意识层面,法律心理属于大众朴素心理意识层面。四者分属不同层级,各有自身内涵与特征,相互之间存在清晰区别;同时四者又彼此依托、相互影响、互相转化,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文化统一整体。厘清四要素的边界以及内在联动关系,对理解法律文化运行规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意义。</p><p class="ql-block">  关键词:法律文化;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心理;法律设备</p><p class="ql-block">  一、法律文化四项构成要素的基本内涵</p><p class="ql-block">  法律文化是多维度的复合体,不只包含思想观念与法律条文,还承载相应的物质硬件条件。按照四分法,法律文化由法律设备、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心理四个部分共同组成。法律设备是物质硬件基础;法律制度是规范体系与运行机制;法律思想是系统化、理论化的法律观念;法律心理是社会大众朴素、直观的法律心理感受。四者由物质到制度,再到高层理论与大众心理,由表及里,层层递进。</p><p class="ql-block">  (一)法律设备</p><p class="ql-block">  法律设备是法律文化赖以运行的物质载体,是开展全部法律活动所需要的物质设施、器物条件。它是看得见的客观物质存在。主要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所需要的各类物质设施:人民大会堂、法院审判法庭、看守所、检察办案场所,法庭的国徽、法槌、法台,档案卷宗库房,法律图书文献,以及现代司法当中的庭审录音录像设备、智慧司法软硬件等。没有相应法律设备,立法、审判、执法活动就缺少物质依托,法律制度难以落地开展。法律设备是法律文化的物质外壳。</p><p class="ql-block">  (二)法律制度</p><p class="ql-block">  法律制度是法律文化的规范制度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组织机构、程序机制的总和。具体包含宪法、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等法律组织机构;立法、执法、诉讼、执行等整套工作程序。法律制度把法律思想的要求转化为国家正式规则,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是法律文化的制度骨架。</p><p class="ql-block">  (三)法律思想</p><p class="ql-block">  法律思想是经过加工、系统化、理论化的法律观念,属于高层次的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学家、立法者、思想家进行理论提炼,表现为法学理论、法治学说、立法指导思想、法律价值理念。例如良法善治思想、权利保障思想、权力制约思想等。法律思想不是普通人零散的感受,而是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的理论认识,指引立法、司法的方向。</p><p class="ql-block">  (四)法律心理</p><p class="ql-block">  法律心理是低层次的法律意识,是社会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当中自发形成的朴素感受、情绪、体验。它没有经过系统理论加工,表现为群众对法律直观的好恶、敬畏或者漠视,老百姓遇到纠纷之后“是信法还是信人情”的朴素心理。法律心理扎根社会日常生活,来源于现实生活体验,是自发形成的,具有感性、零散的特点。</p><p class="ql-block">  二、法律文化四要素之间的区别</p><p class="ql-block">  第一,所属层面不同。法律设备属于物质层面,是客观有形器物设施;法律制度属于制度规范层面,是国家正式规范与组织程序;法律思想属于高层理论意识层面,是系统化理论化的认识;法律心理属于大众感性意识层面,是普通民众自发朴素的心理感受。由物质外壳,到制度,再到理论思想,再到民间大众心理,层级各不相同。</p><p class="ql-block">  第二,表现形式不同。法律设备表现为法庭、器械、建筑、图书等实物;法律制度表现为成文法条、机构设置、法定程序;法律思想表现为法学著作、理论学说、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心理表现为民众朴素情绪、直观感受、民间对法律的朴素看法。</p><p class="ql-block">  第三,形成方式不同。法律设备依靠物质建设、经费投入进行建设添置;法律制度通过国家立法、建制活动创制修改;法律思想依靠学者、立法者理性思考、理论加工而形成;法律心理是社会群众在生活实践当中自发产生,不需要专门理论学习。</p><p class="ql-block">  第四,变革快慢不同。法律设备可以通过工程建设较快更新换代;法律制度通过立法程序,也能够在较短时间完成立改废;法律思想的更新需要理论研究发展,变革周期更长;法律心理植根社会生活传统,惯性最大,改变最为缓慢,很难依靠一纸立法立刻改变大众固有心理。</p><p class="ql-block">  第五,约束力来源不同。法律设备本身只是物质工具,不产生约束力;法律制度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法律思想依靠理论说服力发挥影响;法律心理依靠社会舆论、内心感受发挥作用,没有国家强制力。</p><p class="ql-block">  三、法律文化四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p><p class="ql-block">  四个要素虽然层级不一样,但同属于法律文化有机整体,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可以互相转化,缺一不可。</p><p class="ql-block">  第一,法律设备是全部法律文化运行的物质前提。法律制度实施、法律思想传播、法律心理培育,都离不开物质硬件。没有法庭、档案、司法设施,再好的法律制度也没有开展实践的场所;没有法律书籍、宣传载体,法律思想就难以传播,民众的法律心理也得不到正向引导。物质条件为制度、思想、心理提供现实载体。</p><p class="ql-block">  第二,法律思想是法律制度的理论先导。有什么样的法律思想,就会指引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先进的法治思想,指导科学立法,推动制度完善;落后的法律思想,会催生不合理的制度。同时,法律制度确立之后,又会反过来巩固、传播对应的法律思想。制度实践,也会修正原有的法律思想认识。</p><p class="ql-block">  第三,法律制度塑造、改造法律心理,法律心理又制约法律制度实施效果。国家法律制度在社会当中实施,一次次的执法、司法实践,潜移默化影响老百姓的心理感受。公正的司法实践,会培育民众尊重法律的心理;不公的实践,则会造成民众不信任法律的心理。反过来,如果社会普遍法律心理落后,老百姓厌法、避讼,即便法律制度条文完备,也容易沦为纸面规则,难以落地。</p><p class="ql-block">  第四,法律心理可以升华为法律思想,法律思想也可以下沉熏陶大众法律心理。普通民众大量朴素的法律心理,经过法学家总结提炼,加工整理,就可以上升成为系统化的法律思想;而系统化的法律思想,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传播,又能够逐步改变普通民众固有的法律心理,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水平。</p><p class="ql-block">  第五,四要素之间互相制约,某一块短板,会拖累整个法律文化。如果只有完备的法律制度、高深的法律思想,但是缺少必要法律设备,制度就缺少实践条件;如果制度、设备都很完善,但是民众法律心理普遍落后,法律难以走进社会生活;如果只有民间朴素法律心理,缺少科学的法律思想指引,社会就难以形成良善的法律制度。四者必须协调发展。</p><p class="ql-block">  举例:我国建设智慧法庭,建设审判大楼,配齐庭审设备,属于完善法律设备;出台民法典,完善诉讼制度,属于健全法律制度;坚持权利保障、公平正义的法治理论,属于法律思想;广大群众遇事找法、相信法律,这就是正向的法律心理。物质设备提供场地条件,法治思想指引立法,法律制度规范社会,制度实践慢慢培育群众信法用法的心理,四者协同,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文化。</p><p class="ql-block">  四、实践启示</p><p class="ql-block">  四分法的法律文化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现实启发。</p><p class="ql-block">  其一,法治建设不能只盯着立法,要兼顾四个方面。既要完善法律制度,也要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既要抓好法庭、智慧司法等物质硬件建设,也要重视培育全社会积极的法律心理。不能片面重视某一方面,忽略其他要素。</p><p class="ql-block">  其二,尊重不同要素变革节奏差异。法律设备、法律制度可以较快推进建设;法律思想需要持续理论研究;改造社会法律心理是长期工程,普法教育要久久为功。</p><p class="ql-block">  其三,发挥各要素之间的联动作用。用好法律设备传播法治思想;以先进法律思想引领制度完善;依靠公正的制度实践,逐步改造提升大众法律心理,实现四要素良性互动。</p><p class="ql-block">  结语</p><p class="ql-block">  法律文化由法律设备、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心理四个部分共同构成。法律设备是物质载体,法律制度是规范体系,法律思想是高层理论意识,法律心理是大众朴素的感性意识。四要素在所属层面、表现形式、形成方式、变革速度、约束力来源上存在明显区别。同时四要素紧密联系,物质设备提供运行基础,法律思想指引制度构建,法律制度塑造社会法律心理,大众法律心理又能够升华为法律思想,各要素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应当统筹推进四个方面协同发展,实现物质硬件、制度规范、理论思想、社会心理全面进步,助力全面依法治国。</p><p class="ql-block">  参考文献:</p><p class="ql-block">  1. 张文显《法理学》</p><p class="ql-block">  2. 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p><p class="ql-block">           卢少奇</p><p class="ql-block">          2026年8月</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