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习水非遗焕发新活力

南疆卫士

<p class="ql-block">  习水召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座谈会,共商《习水非遗汇编》编纂工作。今天下午,县文化旅游局在县文化馆组织召开全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座谈会,围绕内部资料出版物《习水非遗汇编》的编辑出版工作展开深度交流动员,来自全县列入省、市、县三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及代表性传承人聚在一起,共商县域非遗文化整理保护与传承大计。</p> <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是习水县系统梳理非遗文脉、留存文化根脉的重要部署。会上,县政协《习水非遗资料汇编》编辑部首先结合项目编写倡议书,对全书的整体框架、收录范围、时间节点、内容体例等编写计划向参会传承人作了全面宣传解读,明确汇编将聚焦习水本土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全面记录项目历史渊源、核心技艺、传承脉络、当代价值等核心内容,力求完整留存习水非遗的原生面貌。随后县文化馆就资料征集的具体标准、口述史料采集规范、实物影像素材提交要求等事项作出细化说明,明确将为传承人提供资料报送的全流程服务保障。</p><p class="ql-block"> “编纂《习水非遗资料汇编》,既是对习水多年来非遗保护成果的系统性梳理,更是给本土非遗留存一份可溯源、可传承的‘文化档案’。”县政协文史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重点阐释了本书编纂的核心目的与时代意义,详细介绍了多元参与的协作编写模式,同时面向各位传承人发出参与倡议,鼓励大家主动挖掘家族传承、师门相传的一手史料,把藏在老手艺里、记在口头上的习水文化记忆系统整理出来。</p><p class="ql-block"> 县文化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在会议总结中提出工作要求,强调各位非遗传承人是非遗项目的“活载体”,是本次资料汇编的核心参与者,要切实扛起传承责任,全力配合资料采集梳理工作;编纂团队要始终坚持真实性、原生性原则,充分尊重非遗传承规律,高质量完成内容编纂,让《习水非遗资料汇编》成为记录习水文化基因、串联代际传承的重要载体,推动全县非遗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p><p class="ql-block"> 交流发言环节,参会的非遗传承人代表结合自身项目传承实际发言,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汇编编纂工作,主动整理提交珍藏的技艺资料、老照片与口述史料,共同把习水的非遗故事讲清楚、留下去。</p> <p class="ql-block">  作者十多年前,曾在这里与非遗项目代表、传承人进行过交流,也曾作为县非遗项目专家评审组组长参加过第四至第九批次的评审推荐工作,没想到退休一年多后,今天再次在这这里同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习水的非遗文化。并借本次座谈会的契机,与各位交流汇编资料涉及的几个方面的内容。</p><p class="ql-block"> 第一,应当知晓非遗的五个核心概念</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定义和解释,但现实中,大家的表达不是很清楚和明白。我在这里给大家梳理一下,便于接下来大家更好地理解,传承、保护、利用。</p><p class="ql-block"> 1.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指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和这些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既包括大家熟悉的口头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技艺、民俗活动,也包括支撑这些技艺的老工具、老作坊、老民俗约定。核心判定标准有三个:一是必须有活态传承属性,不是已经完全断代、只剩遗址和记载的“死文化”;二是必须和习水本地民众的生产生活深度绑定,不是外来移植、没有群众基础的“网红噱头”;三是必须符合公序良俗,不存在封建迷信、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p><p class="ql-block"> 2.什么是非遗代表性项目?指经县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官方(即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注意“代表性”三个字是核心:它不是民间普通的个人手艺、小众爱好,是经过官方背书、能代表县域/市域/省域/和国家层面某一类文化独特性的公共文化资源。一旦纳入名录,就不再是个人私产,而是全社会共享的文化财富,这也是我们后续做非遗公共推广、政策扶持的核心依据。</p><p class="ql-block"> 3.什么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指经县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熟练掌握对应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在该项目所在领域内具有公认的代表性和影响力、且符合传承相关法定条件的自然人。这里必须明确:非遗项目可以是多家单位/多名传承人共同持有,但传承人是“经认定的第一责任人”,不存在“非正式传承人”“内部传承人”的官方说法,所有享受政策扶持的传承人必须持有对应层级政府行政管理(文旅)部门颁发的正式认定文件(证书)。</p><p class="ql-block"> 4.什么是非遗传承教育示范基地/传习所/工坊/工作室?该类主体是非遗公共传承属性的落地载体,核心导向是“公益属性、普惠教育”:指经官方认定,面向公众免费开放,专门开展非遗技艺传习、青少年非遗研学、大众非遗普及宣传的固定场所。既可以依托中小学校、文化馆(站)等公共场所设立,也可以由传承人自主运营,核心要求是不把场地作为纯生产经营的盈利空间,必须预留不少于30%的固定面积作为免费展示、教学的公共区域。</p><p class="ql-block"> 5.什么是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习所/工坊/工作室?该类主体是非遗市场化活态传承的落地载体,核心导向是“守核赋能、反哺传承”:指经官方认定,在完整保留非遗项目核心技艺流程、不篡改文化内核的前提下,通过合规的生产创作、文旅融合、市场化运营实现自我造血,用经营收益反哺传承活动、扩大传承队伍的示范型经营场所。生产性基地绝对不允许为了提效率、降成本砍掉祖传核心工序,比如酱酒酿造类生产性基地,严禁用食用酒精勾兑冒充传统固态发酵工艺,一旦查实直接取消认定资格。 </p> <p class="ql-block">  第二,应当掌握非遗的类别、等级划分</p><p class="ql-block"> (一)法定10类非遗。所有非遗项目必须对应国家统一划分的10个门类,避免类别写错。</p><p class="ql-block"> ① 民间文学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民间传说、叙事、故事等口传类文化资源,要求核心讲述人不少于3名,有至少3个不同版本的同源口传记录;</p><p class="ql-block"> ②传统音乐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芦笙、锣鼓调、民间山歌调等器乐/声乐类资源,要求有清晰的曲目谱本记录,不能仅靠个人即兴发挥;</p><p class="ql-block"> ③传统舞蹈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醒狮舞、苗族斗脚踩山舞、高台舞狮等民俗舞蹈资源,要求有固定的动作套路、配套节庆场景,不是临时编排的即兴表演;</p><p class="ql-block"> ④传统戏剧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傩戏、花灯戏等传统戏曲资源,要求有固定的剧本、唱腔、服饰道具体系,完整保留传统演出流程;</p><p class="ql-block"> ⑤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温水小手拳、弹弓、地方民间棋类等资源,要求有完整的功法/规则体系,有清晰、明确传承脉络;</p><p class="ql-block"> ⑥传统美术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苗绣、竹编、石雕、剪纸、书画等资源,要求作品有明确的地域风格特征,核心技法具备不可替代性;</p><p class="ql-block"> ⑦传统技艺类:是我县占比最高的非遗类别,适配项目包括酱酒传统酿造技艺、苕丝糖制作技艺、麻羊加工技艺、红糖熬制技艺等,要求核心工序不可用现代工业生产完全替代;</p><p class="ql-block"> ⑧传统医药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正骨术、民间草药炮制技艺等资源,要求符合卫健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非法行医风险,所有药方传承脉络清晰;</p><p class="ql-block"> ⑨民俗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赶苗场、河灯节、祭祀仪式、传统婚俗等民俗资源,要求是延续至今的群体性公众习俗,不是刻意虚构的“人造节庆”;</p><p class="ql-block"> ⑩曲艺类:适配我县的项目包括习评书、说唱、快板等资源,要求有固定的叙事脚本和表演程式,在县域特定群体中广泛流传。</p> <p class="ql-block"> (二)四级非遗体系逐级申报</p><p class="ql-block"> 非遗实行“从下到上逐级推荐、层级绑定权责”的管理规则,所有市级、省级、国家级项目/传承人/基地,必须先获得下一级官方认定才有申报资格,各层级的准入门槛、申报需提交的全套材料,无任何“特批”绿色通道:认定对象。县级申报硬性要求、县级必备申报材料;市级、省级、国家级申报额外增补要求及材料。</p><p class="ql-block"> ——非遗代表性项目。1.传承历史不少于50年至100年,传承谱系连续3代及以上;2.核心技艺完整保留,至今仍在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作用;3.地域文化特色鲜明,能体现习水本土文化辨识度;4.无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不违背公序良俗。</p><p class="ql-block"> ①县级非遗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历史渊源、核心技艺流程、当前存续状态、社会价值说明);②项目完整纪实视频(时长不少于8至12分钟,无后期特效篡改,完整覆盖所有核心工序/流程);③佐证材料:老照片、老物件、旧家谱、地方史志记载扫描件;④项目现有核心传承人群的身份证明及手写传承承诺;⑤项目分布区域文化部门推荐意见 。⑥其它。</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18px;">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为已认定的对应层级</span>非遗项目核心从业者;2.熟练掌握项目全部核心技艺,在县域内该领域公认度排名前列;3.从事该技艺实践满十年以上,具备带徒传艺的能力和意愿;4.无任何违法违规失信记录。</p><p class="ql-block"> ① 传承人申报表(含个人学艺经历、传承谱系位置、核心技艺掌握情况、后续传承计划);② 个人技艺展示视频(时长不少于8至10分钟,现场演示核心工序);③ 佐证材料:过往收徒证明(徒弟手写学艺证明、师徒合影)、公开展示活动记录、技艺相关获奖证明;④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手写传承履职承诺书。⑤其它。</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传承教育示范基地/传习所/工坊/工作室。1.有固定专属场地,室内面积不低于60至500平方米,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归属清晰;2.有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至少1名,年度传承工作计划明确;3.免费向公众开放,全年对外开放时长不少于200天;4.年均开展非遗公益普及活动、研学体验活动不少于12次至30次,每年免费培训学员不少于50人次至1万人次。</p><p class="ql-block"> ①基地认定申报表;②场地产权/租赁证明、场地全景照片及公共教学区域实拍图;③专职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年度传承活动方案;④过往1年开展相关活动的台账、照片、学员签到记录;⑤ 面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公开承诺。⑥其它。</p><p class="ql-block"> ——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习所/工坊/工作室。1.已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无任何违法经营、消费纠纷不良记录;2.核心技艺100%保留传统流程,未出现工业替代核心工序的情况;3.年均带动非遗相关就业不少于5人,年营收的5%以上投入到传承活动中;4.全年开放参观体验时长不少于150天。</p><p class="ql-block"> ①基地认定申报表;②经营资质证明、场地产权/租赁证明;③核心技艺全流程溯源佐证材料、质量管控承诺;④近1年生产经营台账、传承经费投入证明;⑤带动就业的人员劳动合同/务工证明。</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第三,所有非遗相关主体应当享爱的法定权利,应当承担责任与应当履行的义务</p><p class="ql-block"> (一)依法依规可享受的全部权利。</p><p class="ql-block"> 1.政策扶持权:县级传承人受我县财力的限制,现在还享受不了每年传习补助,市级、省级、国家级传承人每年分别享受不低于数千元至万元补助;各级别非遗项目、基地可对应申请非遗专项保护资金,最高可获得数十万元的项目扶持经费,用于技艺记录、场地升级、宣传推广。</p><p class="ql-block"> 2.活动优先权:优先受邀参加省市县各级非遗节、文博会、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由官方统一搭建展示展销平台,免去所有参展费用,优先获得文旅系统官方渠道的免费宣传曝光。</p><p class="ql-block"> 3.知识产权保护权:官方统一协助传承人完成非遗相关商标注册、技艺著作权登记,依法打击盗用非遗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侵权行为,为传承人维权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支持。</p><p class="ql-block"> 4.发展赋能权:优先免费参加文旅局、非遗办组织的技艺提升培训、外出研学交流活动,优先对接非遗创意设计、电商运营、文旅融合的专业资源,帮助传承人拓展销路、提升品牌。 </p><p class="ql-block"> (二)必须严格履行的全部义务、承担的法定责任</p><p class="ql-block"> 1.技艺守核义务:必须完整保留非遗项目的全部核心传统技艺流程,不得为了降低成本刻意篡改核心工序,不得打着非遗旗号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误导消费者,一旦核实直接撤销认定资格,追回所有已发放的扶持资金。</p><p class="ql-block"> 2.传承带徒义务:传承人每年必须向非遗办提交年度传承计划,每年至少带1名学徒,每年面向公众至少开展1次免费技艺展示/教学活动,连续2年未开展任何传习活动、无新增徒弟的,直接启动传承人资格退出程序。</p><p class="ql-block"> 3.资料报备义务:必须配合县非遗办完成每年度的非遗资源普查、技艺记录、数据上报工作,不得隐瞒项目真实存续情况,不得私改传承谱系。</p><p class="ql-block"> 4.公益传播义务:不得利用非遗官方认定身份从事封建迷信、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借非遗名义骗取政府补贴、误导公众牟利,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终身不得参与任何非遗相关扶持项目。</p> <p class="ql-block">  第四,需要配合《习水非遗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编撰流程</p><p class="ql-block"> 本次编撰是县政协将非遗纳入县级地方文史存档、传承、保护、利用的重点文化工程,所有内容将作为我县后续非遗申报、保护、传承的官方依据,永久存入习水县政协文史资料室,习水档案馆、图书馆,县文化馆等,交流到县外文史机构。赠送给代表性传承人,全程不做商业出版、不对外售卖,所有收录内容版权全部归对应项目及传承人所有,具体需要大家配合的工作要求100%公开透明,没有额外隐形任务。</p><p class="ql-block"> (一)文字内容提交要求 。如实书写提供:① 项目起源的所有口述史料、地方传说、史志记载细节,不要写空话套话,哪怕是老辈传下来的小故事都可以如实填报;② 核心技艺的全流程拆解,每一道工序的传统要求、使用的传统工具、独有的本地技法,不需要刻意美化,我们要上门访谈核对,保证内容100%符合技艺真实情况;③从第一代到当代的完整传承谱系,每一代传承人的姓名、生卒年、学艺经历、核心贡献,所有信息我们后续会交叉核验,避免出现错漏;④项目当前的存续现状,现有多少学徒、每年开展多少次活动、当前遇到的传承难题,都可以如实提供。</p><p class="ql-block"> (二)图片素材提交要求。每个项目、传承人提供不少于5张高清原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大小不低于3M,具体分类包括:①核心技艺全工序实拍图,每一道核心工序至少1张特写,要求现场实拍、不摆拍、不用网络素材;②传承场景实拍图,传承人带徒弟教学的真实画面,日常传习活动的现场照片;③历史佐证素材,老一辈传承人留下的老照片、老工具、旧谱书、老物件的实拍图,所有老物件我们仅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扫描,原物当场归还,绝不损坏、不私藏。 </p><p class="ql-block"> 非遗保密管理、材料公开边界与宣传展示,如何合规?</p><p class="ql-block"> 1.针对非遗相关涉密信息、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开展示的边界,我们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相关要求执行分级管理:所有涉及传承人独家持有、未对外公开的核心祖传秘方、独门技艺关键参数、家族世代传承的非公开口述史料,均由县非遗办统一纳入县域非遗涉密素材台账进行加密存档,仅用于官方非遗保护研究、项目向上申报内部核验场景,未经传承人本人签署书面同意书,绝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向第三方转借泄露;</p><p class="ql-block"> 2.针对属于公共文化资源的非遗项目公开介绍、常规技艺流程、公开民俗活动内容,经传承人确认无涉密内容后,将统一纳入《习水非遗资料汇编》公共板块,面向公众开放查阅权限,官方对外宣传展示时将严格审核内容尺度:既不会刻意披露核心涉密技艺细节损害传承人合法权益,也不会为了流量刻意编造非遗“猎奇噱头”篡改文化内核,所有面向市场推广的非遗宣传内容、对外合作的IP开发方案,都必须提前征得对应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签字确认,从机制层面守住非遗文化真实性、传承人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的双重底线。</p> <p class="ql-block">  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所有者和各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情感,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桥梁。习水县这片充满魅力的土地孕育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习水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习水文化的独特标识。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习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县政协决定组织编写《习水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文史资料。这一汇编将全面展示习水非遗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内涵,为后人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在此,向各位非遗代表性项目所有者及传承人发出诚挚的倡议:</p><p class="ql-block"> 一、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编写《习水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文化工程,需要各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希望大家能够主动提供与非遗项目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项目的历史渊源、技艺特点、传承脉络、代表性作品等。这些资料将成为汇编的重要内容,是展现习水非遗风采的关键。</p><p class="ql-block"> 二、无偿提供,共享成果。为了确保汇编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各位能够无偿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料。您的无私奉献将为习水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做出重要贡献。我们承诺,所收集的资料仅用于《习水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的编写和非遗保护工作,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同时,汇编完成后,我们将向各位赠送《习水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让大家共同分享这份文化成果。</p><p class="ql-block"> 三、保护传承,共担责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各位在提供资料的过程中,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不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等责任。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做好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培养更多的传承人,让习水的非遗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p><p class="ql-block"> 同志们,习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骄傲和财富。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支持《习水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的编写工作,为保护和传承习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习水的非遗文化将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p><p class="ql-block"> (图片拍摄 编辑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