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青岛德国警察署旧址,位于湖北路29号,最初是德国胶澳警察署,始建于1904年,1905年完工。一百多年来,迎来送往的一直驻扎在这里的警察,一以贯之,功能未曾改变,最初为"胶澳租借地"警察署,设有巡捕和警官, 并统辖青岛区和李村区两个警署。该警察署为德式3层建筑,房顶坡度较大,覆以红筒瓦,中部为一方形高耸钟楼, 既可报时又可供了望之用。1914年至1922年的日占时期曾作为日本宪兵队驻地,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警察厅,1938年日本再次侵占青岛后,伪青岛市治安维持会在此设警察部,抗战胜利后为青岛市警察局,现作为青岛市公安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青岛市历史建筑黑牌。</p> <p class="ql-block">德国胶澳警察署动工建设,由胶澳建设管理局设计,于1905年建成,投资75万金马克。是采取了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文艺复兴式复古风格和德国乡村教堂的形式。</p> <p class="ql-block">德国人阿尔丰斯·派克韦特在1913年这样写道:“警察公署大楼属新纽伦堡派风格,其塔楼与山墙气势宏伟。</p> <p class="ql-block">除1914至1922年间为日本宪兵队所用,这座建筑百余年来一直延续着它本来的功能——警察局,现为青岛市公安局办公驻地。2006年6月,这里升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