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心学 第三十八节 ‍良知是意识的“检察官”

张云海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人类之所以能够超越其它动物,雄居“地球霸主”的地位,是因为人类掌握了一项其它动物所没有的“独门绝技”——理性思维。</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人们无论做任何事情,小到“余额理财”,大到“五年计划”,都少不了目的性和条理性,这个目的性和条理性,就是理性思维的具体呈现。“余额理财”是个体理性思维的呈现,“五年计划”是群体理性思维的呈现。</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理性思维(也包括非理性思维),说到底都是人的意念。</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人的意念好不好?对不对?谁说了算?我们会习惯性地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实践当然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王阳明龙场悟道有一个惊人的发现:人的意念当中天然带有一种自我判评能力,仿佛有一位“检察官”时时刻刻监督着我们的每一个想法。</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这位“检查官”,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天然良知。</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王阳明说:“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若是良知发用之思,则所思莫非天理。良知发用之思,自然明白简易,良知亦自能知得。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纷纭劳扰,良知亦会自分别得。盖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大意是说,良知是天理在人心上投射的“镜像”,因此良知就是天理。而人的意念正是良知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如果人的所思所念无愧于自己的良知,这样的意念便不违天理,自然就条理清楚,简易明白,人也就心安理得,应对自如。如果一个意念出于私心和贪欲,人心便会浮动不安,良知也会即刻分辨出来。因此,人的意念是对是错,是善是恶,都躲不过良知这位“检察官”锐利的眼睛。</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王阳明的这一发现可谓石破天惊,它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所谓“天理自在人心”并不是一句空洞的道德口号,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哲学命题。你的良知,我的良知,所有人的良知,都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无论是多大的人物,多漂亮的口号,多宏伟的事业,多恐怖的威胁……,必须打我的良知上过一过,量一量,是便是,非便非,一切由我的良知说了算!</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王阳明的良知学说堪称中国版的“人格独立宣言”,是对华夏几千年皇权道统观念的隐形叛逆。难怪他的弟子陈九川惊呼:“先生‘致知’之说,莫亦泄天机太甚否?”</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南昌市阳明公园一角。</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