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秦香莲的故事脍炙人口,传播极广,她老公陈世美谁人不知,哪个不晓?核心情节“铡美案”各大剧种都曾改编演出,是戏曲舞台上久演不衰的经典剧目。</p><p class="ql-block"> 京剧电影《秦香莲》在电视里断断续续看过几回,四大名家孟广禄、朱强、李军、赵秀君联袂主演,各显匠心,给人以满满的审美愉悦和精神享受。我以前侧重欣赏唱腔,对故事本身有所忽略,昨晚又看一遍,有一情节让我深感不适并不解,那就是韩琪自刎。</p><p class="ql-block"> 韩琪奉陈世美密令去追杀秦香莲母子,在一座古庙正要行凶时,听秦氏哭诉身世及陈世美“停妻再娶”罪行,陷入了忠义两难境地,一方面需向主子交差,另一方面又不忍杀害无辜,最终选择放走秦氏,自己因无法复命自刎身亡。</p><p class="ql-block"> 传统戏曲多将忠孝节义作为教化主题,《杨门女将》、《岳母刺字》、《苏武牧羊》、《赵氏孤儿》……均以此为核心内容。韩琪自刎虽非《秦香莲》主线情节,但借此来凸现“义高于生”的传统道德观也是显而易见的。只是文艺作品的情节设计不能脱离事物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戏曲虽被允许在生活逻辑上可适当让步,但也必须严格遵循情感逻辑,否则很难让人信服。</p><p class="ql-block"> 韩琪自刎就明显缺乏逻辑支撑。他是陈世美家将不假,但也只是雇佣关系,而非生死依附,对于主子的不义之举本就有权拒绝参与,而况得知真相后因良知觉醒决定放走秦氏母子,实已站在了陈世美的对立面,背主既成定局,何须以自刎来顾全所谓忠心或维护一个无道之主的面子?所以,说其是在忠与义的冲突下不得已而采取的极端行为是十分勉强的。撇开“忠”这一层,那只能归结于“义”了,但孟子说得很清楚:“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也就是说在生命和道义不能同时保全的前提下才“舍生”而“取义”的。韩琪当时的处境怎么样呢?到了“生”和“义”不可“兼得”的地步了吗?</p><p class="ql-block"> 当然不是。诚然,回去复命是不可能了,此前陈世美的指令是钢刀见血,言外之意就是完不成任务将面临被处死的后果。但就算如此,也并不等于就没有其他可行路径了,稍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能想到,至少还有两条“生”路是完全合乎情理的。其一是逃离京城,隐姓埋名,尽管可能遭受追杀,依然难逃一死,但毕竟还有生的希望。其二是直接陪同秦氏前往开封府告发,韩琪自刎前不是嘱咐秦氏去找包大人伸冤吗?何不一同前去,既保护秦氏母子路途安全,自身也可寻求包大人庇护,同时还能为秦氏作证,活口证词不比自刎后留下的带血钢刀更有说服力吗?有人说这样安排会降低其道德高度,好像“取义”就必须“舍生”,不然英雄形象要大打折扣似的。其实,英雄形象再怎么塑造都脱离不了真实的人性逻辑,无谓的“舍生”未必能给英雄添彩,失真的英雄反而让观众难以共情。韩琪若选择前述两条“生”路中的任何一条,只会让人感到更加真实可信,尤其是后一条,不仅丝毫影响不了剧情的推进,反而更能体现其扶弱抑强的侠骨风范,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活着继续行善不比一死了之更有价值?</p><p class="ql-block"> 本意是表现韩琪绝境中的艰难选择,而实际上又缺乏必死理由,这一明显牵强情节,主流剧种基本保留着,据说是为了强化戏剧冲突,比如将韩琪之“义”与陈世美之“恶”形成鲜明对照,比如为包拯审案提供铁证……美其名曰,以牺牲部分生活逻辑换取更高的艺术真实。我不反对为塑造一个英雄不妨加些“佐料”,也不反对戏曲界的“重情轻理”之说,但“重”和“轻”应该是有度的,所谓的艺术真实固然允许加工、虚构、夸张,但也要符合基本的心理规律。我注意到展开这一情节的唱词和念白,明显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不知道是不是反而削弱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呢?</p><p class="ql-block"> 实际上,部分现代改编版中,已有将韩琪设定为潜逃、投案或被包拯救下,却依然能达到揭露真相、将剧情推向高潮的效果。可见,“自刎”实非唯一的戏剧冲突解决方式,更何况义之所在,未必以血为祭,生之坚守,亦可成为不朽呢!</p><p class="ql-block">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