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随笔之三十四:修谟问题:修谟

冯海89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文/冯海</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休谟于1711年出生在苏格兰爱丁堡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原名霍姆。他的母亲是苏格兰法律学院院长的女儿,父亲是当地律师(在他两岁时去世)。在这个有着良好教育的家庭里长大,修谟12岁就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最初家人希望他成为律师,但他被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所吸引,对哲学产生了兴趣。后来他回忆大学生活,表达了“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p><p class="ql-block">1729年,修谟因高强度的哲学思考罹患抑郁症,身体状况急剧恶化。这迫使他暂时放弃了研究以便“更积极地生活”。经过五年休养调整,1734年,休谟离开苏格兰赴布里斯托尔经商,但仅四个月便认定自己不是那块料,就将姓氏“霍姆”改为“休谟”,在法国安茹的拉弗莱什小镇隐居下来。在那里,他认识了耶稣会神父并利用学院图书馆,完成了哲学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人性论》。但“媒体对这本书的反应是一片死寂”。对此,休谟并不在意,而是继续以“天生就性情快活乐天”的态度深入探索。1748年,他将《人性论》第一卷改写为《人类理解研究》而一炮走红。</p><p class="ql-block">1748年,休谟担任圣克莱尔将军秘书,1752年成为苏格兰律师公会图书馆管理员,期间完成了六卷本《英国史》。这套书后被作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时间长达七十年之久。1763年,他出任英国驻法国公使秘书,与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卢梭、爱尔维修等人有着密切联系。他的著作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影响力远超英国本土。晚年,休谟辞去外交部次官职位,回到爱丁堡专心研究宗教问题,完成了《自然宗教对话录》。该书在他去世后才出版。他以怀疑主义态度批判宗教神学,同时保持对人性的深刻理解,体现了“理性与激情的巧妙调和”。</p><p class="ql-block">休谟一生未婚,与姐姐卡德琳相伴终老。1776年8月25日,修谟在爱丁堡的家中去世,享年65岁。</p><p class="ql-block">修谟在其重要著作《人性论》和《人类理解研究》中提出的一系列哲学议题,被哲学界称为“休谟问题”,主要指休谟在认识论哲学上的“归纳问题”。但有哲学家例如康德把“因果问题”也称为“休谟问题”。而在学术讨论中,伦理学领域的“事实与价值问题”亦常常被纳到休谟问题的范畴内。</p><p class="ql-block">休谟将人类认知的起点归结为印象与观念的区分。印象是当下直接的感官体验。比如“苹果”,它的红色、圆形、甜香、触感等,不过是一束共现的感官印象。当我们剥除所有这些印象,一个独立自存的“实体性苹果”便失去支撑。洛克所谓的“实体”作为“我不知道是什么的支撑物”,在休谟这里,因其毫无经验内容,而被悬置乃至废弃。他断言:“任何哲学概念和原理,如果找不到与之相应的知觉、印象,它就是虚构的。”</p><p class="ql-block">休谟质疑因果关系。台球球桌上,你用A球打B球,你看到了 A 动,然后看到了B 动。这种恒常连结让我们形成了“A导致B”的心理习惯。其实你看到的只是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而非那个“因果力”的东西。他以“农场主假说”为例,说农场里的火鸡每天听到脚步声后得到食物,便认为脚步声与食物有因果关系,直到圣诞节那天脚步声后迎来死亡。这是其一。其二,相关不等于因果。如一个人按动抽水马桶后发生地震,便据此认为“抽水马桶导致地震”,这是荒谬的因果误判。其三,归纳法的困境。所有用经验对未来进行的预测,比如“太阳明天会升起”,其前提是基于“自然齐一律”的原则,即未来必然与过去相似。然而,这个前提本身能否被证明还是个问题。要证明它,我们只能诉诸于“过去以来,自然都是齐一的”这一经验事实。但这恰恰是用过去的经验去证明“经验外推”的合法性,这构成了一个循环论证。因此,归纳法没有理性的终极基础,它只是一种习惯,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动物性的、非理性的信念。</p><p class="ql-block">很多人在论证时会犯一个错误,从“事实”直接跳到“价值”。某事是这样的,并不意味着它应该是这样的。休谟对传统“人是理性动物”的假设进行了彻底颠覆。认为理性不是道德的产物,而是从属于情感。他宣称“理性是、且只能是激情的奴隶”。虽然我们在书房里推导出“因果不可信”,但离开书房,我们便会与朋友交谈、享用晚餐,被另一种更强大的力量——自然,接管我们。这种自然力量通过本能、习惯和情感,将我们牢固地安置在对因果、对外部世界、对自我同一性的原始信念之中。这不是理性的失败,而是生命的生存智慧对抽象思辨的自然“纠正”。理性在此显露出其根本的有限性与工具性。</p><p class="ql-block">休谟质疑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确定性,认为“自我只是一束知觉”,是不断流变的意识集合,而非固定不变的实体。他甚至直言:“我宁愿毁灭世界也不愿划伤自己的手指,这与理性并不冲突。”这一洞见为现代行为经济学、脑科学伦理学奠定了基础,证明人类的非理性远比理性重要,因为本能的情绪反应事关我们的生存境遇。休谟写道:“心灵像一座剧院,各种知觉相继登场,穿梭往复……但剧院本身,不过是由这些知觉构成的集合。”并不存在一个超越于这些知觉流之上的、作为“所有者”或“观众”的永恒自我。所谓的“个人同一性”,不过是一束以惊人速度接续的知觉,由记忆和想象通过相似性与因果性关系编织而成的叙事性幻象。</p><p class="ql-block">休谟指出,许多思想家,如神学家或理性主义者,习惯于从描述性前提,如“上帝设计了世界”“理性规定秩序”“社会需要稳定”等,直接过渡到规范性结论:“因此你应当行善”“所以你不该说谎”……然而,从“是什么”(事实判断) 到“应当怎样”(价值判断)的推导,中间存在一个逻辑的鸿沟,它需要独立的、额外的论证来填补,而绝大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将其视为理所当然。</p><p class="ql-block">在修谟眼中,人类心灵从未真正“认识”过什么,我们只是习惯了火焰之后的温暖,便以为看见了“必然”的幻影。我们所谓的因果律,不过是经验重复投下的心理暗影,是习惯为混沌世界编织的意义之网。理性试图在经验的碎片上建立宫殿,却忘了地基只是流动的沙体,我们关于自我、关于世界、关于神的一切确信,都不过是想象力在习惯的轨道上滑行的轨迹。</p><p class="ql-block">休谟之后,哲学再也无法安然入睡。他留下了一个认识论的“废墟”,却也是一个新建设的起点。康德从“休谟的休谟”中惊醒,试图以“先验范畴”来拯救因果性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但其代价是将“物自体”推向不可知的彼岸。现代实证主义与分析哲学,继承了休谟对形而上学语言的警惕,将意义锚定于经验证实或语言逻辑。实用主义则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休谟的“自然主义转向”,将真理与信念的价值置于其实践后果之中。</p><p class="ql-block">休谟的思想在当代依然焕发着强大生命力。他对因果关系和归纳法的质疑,启发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和现代科学哲学对科学方法的反思。他提出的“现代法治三原则”:私有财产权、经同意的转让、遵守契约,塑造了英美宪政法治传统。他为商业社会正名,认为“奢侈即使有害处,也不会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富人的奢侈反而让穷人受益,这一观点影响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p><p class="ql-block">休谟的思想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人类认知的局限与力量。他不是要摧毁我们对世界的理解,而是要我们以更谦逊、更清醒的态度面对知识与生活。正如他所说:“最完美的哲学只能减轻,而无法根除人类的怀疑与无知”,这种对人类理性的审慎态度,正是休谟留给现代人最宝贵的哲学财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