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保密办【重要保密提醒】第十八期:《保密法》规定的13种违法行为(三)

警言密语

<h1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保密法》规定的13种保密违规行为及泄密案例(9~13)</b></h1> <h1><b><font color="#ed2308">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font></b></h1> <h1><font color="#ed2308"><b>【解读】🎏</b></font></h1>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容易被植入“木马”等窃密程序,使涉密信息系统受到远程控制,导致国家秘密被窃取。 <h1><font color="#ed2308"><b>【案例】🗂</b></font></h1> 2009年2月,某涉密单位研究所所长张某,私自更换办公室涉密计算机,将原涉密计算机硬盘安装在新计算机上,并在无任何技术防护措施的新计算机和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导致大量涉密文件泄露。有关部门给予张某撤销所长职务、正处级降为副处级的处分。 <h1><b><font color="#ed2308">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font></b></h1> <h1><font color="#ed2308"><b>【解读】🎏</b></font></h1>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将使国家秘密失去有效控制和保护,极易造成泄密。 <h1><b><font color="#ed2308">【案例】🗂</font></b></h1> 2015年10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涉密单位有关领导秘书程某,在连接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中存储、处理多份涉密文件扫描件。经查,程某自担任秘书一职以来,承担了不少文稿起草工作,为图工作方便,他擅自扫描了包括7份机密级、5份秘密级文件在内的大量纸质资料,存储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程某行政记过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降低考核等次。 <h1><b><font color="#ed2308">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font></b></h1> <h1><b><font color="#ed2308">【解读】🎏</font></b></h1> 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是指为确保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信息安全而安装在涉密信息系统中,对系统进行安全保密防护的应用程序。擅自卸载、修改,将造成涉密信息系统技术防护和管控能力下降或丧失,大大增加泄密风险。 <h1><b><font color="#ed2308">【案例】🗂</font></b></h1> 某涉密单位在保密自查时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王某因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私自重装操作系统,且未及时请单位保密管理人员重装访问控制程序,导致该涉密计算机技术防护能力明显下降。事后,该单位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h1><b><font color="#ed2308">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font></b></h1> <h1><b><font color="#ed2308">【解读】🎏</font></b></h1>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其中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即使删除仍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存在严重泄密隐患。 <h1><b><font color="#ed2308">【案例】🗂</font></b></h1> 2017年4月,某单位综合处处长魏某为图工作方便,违规安排工勤人员将1台涉密计算机送外维修,致使维修人员将该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并在该机上交叉使用两个非涉密U盘,造成相关涉密文件失控。有关部门给予魏某党内警告处分。 <h1><b><font color="#ed2308">十三、</font></b><b style="color: inherit;"><font color="#ed2308">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font></b></h1> <h1><font color="#ed2308"><b>【解读】🎏</b></font></h1> “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除了《保密法》第57条明确列举的前12种情形之外的其他违反保密法规定的行为。这样的表述是为了保持法律的完整性和适应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未能在具体条款中详细列举的违反保密法的行为。 <h1><b><font color="#ed2308">【案例】🗂</font></b></h1> 某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将标注“内部资料、注意保密”的文件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尽管没有具体对应的前12种情形,但这种对重要文件管理不善、未按规定采取保密措施的行为,也违反了保密法的相关要求,可归为“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