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6年6月16日,笔者以《看西安中铁某局康乐园小区物业经理有多嚣张!》为题,在今日头条、美篇和微信视频号及朋友圈等平台发文曝光了该小区物业经理刁难、侮辱谩骂前来办事的业主经过。文章引起舆情监控部门重视后,随即通知相关社区介入协调处理。社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即和本人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情况后表示希望笔者能够先删贴子,节后调查协调。由于该社区平时工作做得非常出色,群众满意度高,尤其是疫情期间,不但社区各项工作做得积极主动、有声有色,安排周到合理,而且让大家感受到了社区把服务对象当亲人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热心和热情,所以就毫不犹豫地立刻删除了在各平台刊发的文章。今天上午,社区领导打电话通报协调处理结果,称已经对物业经理进行了批评教育,物业经理对批评教育表示接受,希望本人这边也能够大度一些。</p><p class="ql-block">本着与人为善原则,对于社区领导的建议本人不持异议,也不希望本来就没多大的事情没完没了。 但是从社区领导电话中,没有发现物业经理哪怕是一丁点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善意,反倒是一如既往的豪横和优越感爆棚。尤其是如何处理开具证明的情只字未提,至于为其刁难业主、侮辱谩骂认错道歉,更是无从谈起。好像他能给社区一个接受批评教育的姿态, 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屈尊降贵的事情了。在物业经理看来,这种姿态更是对业主居高临下的施舍。鉴于物业经理处理此事的态度,本人也向社区领导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观点,那就是五不一建议:</p><p class="ql-block">调解不参加!(没有意义)</p><p class="ql-block">证明不开了!(想开也开不了)</p><p class="ql-block">道歉不接受!(对方也不可能)</p><p class="ql-block">原谅不可能!(没有理由)</p><p class="ql-block">监督不放弃!(业主的权利)</p><p class="ql-block">建议调整物业经理!(该经理心中业主和物业关系严重倒置,本该为业主提供良好服务的物业,俨然已经成为业主的主人)。</p><p class="ql-block">理由:</p><p class="ql-block">一是物业经理态度之蛮横、情节之恶劣已经超出常态!将其调整也是为了维护广大业主正当权益。</p><p class="ql-block">二是事后没有表现出任何积极解决问题的姿态,也看不出任何诚意善意,更谈不上认错道歉,即便是在微信朋友圈发文之后,也没有引起物业经理一丝一毫重视(物管有我微信号,应该看得到我的朋友圈内容)。</p><p class="ql-block">三是此次接受社区领导的批评是迫于舆论压力,并非出于物业经理本意,他根本没有、也完全不可能认识到这是他做错了,所以也无法保证此类事件不会再次发生。</p><p class="ql-block">四是截至目前,小区内管理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善,电动车乱停乱放,单元门锁不上等乱象依然如故。</p><p class="ql-block">五是小区内公共部位的广告收入权属既不透明、也不公开,也可以说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p><p class="ql-block">六是非常可笑,在此事件发生后不到十分钟,一个本来加了我微信好友的物业水电工,竟然把我删除了(在微信中向他打听物业经理姓甚名谁的时候发现已经被他删除了微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