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记忆之成功收网

濩泽小警

<p class="ql-block">图片:网络</p><p class="ql-block">昵称:濩泽小警</p><p class="ql-block">美篇号:29993735</p> <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凌晨两点的夜,寂静的能听见车轮轧过路面的“沙沙”声,车里,被押解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摇头晃脑打着瞌睡,我探身问司机:“还有多长时间能回到?”回复说一个小时左右,我们几个闻言交换了下眼神,任务在身大家保持高度戒备,眼神中却有着难掩的兴奋。一个小时后,车辆驶入公安局大院,让我们吃惊的是本该沉寂的大楼内灯火通明,拉开车门,一眼看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我们局长带领机关值班民警团团围将过来,大家行礼、握手,鼓掌,欢迎我们凯旋。</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这是十多年前的一个场景。记得在那时候,县城偶有发生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抢夺行人物品的“飞车抢夺案”,我们经工作也悉数破获了案件,所幸基本上涉案金额不大,对人民群众生活也未造成大的影响。直至某一天,上午十点多,我队接到110指令:有人报案在县城南门坡处被两人驾驶靡托车抢走十万元现金。警情就是命令,我们即刻赶赴现场,很快同受害人简单了解犯罪嫌疑人特征后,第一时间向110报告,请求在各出城口设卡拦截,同时现场分三组立即开展工作,一组立足中心现场访问,二组向犯罪嫌疑人逃离方向追踪,三组围绕犯罪嫌疑人驶来方向追查,同时要求各组不仅要顺线走访知情群众,而且要查阅并调取有关犯罪嫌疑人出现的视频监控。</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设卡堵截的民警忙碌了一天,并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当晚,我们召开案情分析会,一组走访发现:受害人当天被抢的十万元现金系刚从农行取出的工资款,后受害人驾车准备返回单位,在途径南门坡一家文具店时,准备采购一些办公用品,把车辆靠路边停好,谨慎起见下车后把装有现金的袋子随身携带提在手中,刚关车门,突然感觉袋子被一股大力拽走,当时一瞬间就懵了,随即扭头发现抢钱的是两个人,驾驶着一辆红色的125型摩托车转瞬就驶离了。二组调查组发现:当天受害人在银行大厅取钱时,有一可疑男子在其近距离几次出现,在取完钱后,该男子先于受害人离开大厅,坐上一辆红色摩托车等待,后两人骑车尾随受害人的车辆,基本可以确定这两人就是犯罪嫌疑人。三组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行驶到县城西关一带后失去踪迹,因受当时视频监控覆盖率低的影响,暂时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去处。</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二天,我们抽调警力,重点围绕三组查证的靡托车最终消失处,扩大范围继续找车。二组还是围绕受害人取钱的农行周边,排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事先踩点。忙碌一天,当天无新的进展。</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三天上午,侦查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开展。我们接到一单位负责人来电称该单位院内发现一辆可疑靡托车,已经了解确认,不是单位职工或家属停放的车辆。我们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车辆确实与作案车辆特征相似,立即围绕车辆勘查,经调取该单位附近视频监控发现,在案发十余分钟后,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进入该单位院内,将车辆停放后步行离开,且两名人员衣着特征与作案犯罪嫌疑人特征高度一致。我们立即安排人员围绕两名男子离开方向视频追踪,同时围绕摩托车的信息开展侦查。当天下午,接到协查信息的摩托车生产厂家反馈:该辆摩托车售出地为我县邻市,经查询发现,购车人登记信息为虚假身份信息。我们当即同摩托车销售地警方联系,结果反馈:在该摩托车售出后的第二天,当地就发生了一起尾随银行取款人“飞车抢夺”一万元的案件,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案件目前还未破获。至此,综合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我们坚信,这辆摩托车就是作案车辆。当晚,视频追踪组反馈发现:骑摩托车的两名男子最终步行几公里后在一停车场驾驶一辆黑色的桑塔纳2000轿车离开。我们当即围绕该轿车开展工作,结果大失所望却也不出意料之中,该车为套牌车辆。大家并不气馁,一致认为发现了车辆,肯定很快就会锁定犯罪嫌疑人。我们连夜顺车追踪,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我县作案前、作案后均是从我市方向进出,但通过高速公路查询没有发现该车牌在作案前、作案后上下高速公路的通行记录。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没有走高速公路还是更换了车牌?我们决定还是以发案当天犯罪嫌疑人在市里下高速后可能行驶的路段,以车追踪,但是受视频监控覆盖率不高的限制,我们跟丢了车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四天,我们及时调整侦查方向,围绕发案当天犯罪嫌疑人驾驶作案车辆来我县上高速的时间,往前倒查车辆轨迹,以分秒为时间卡点,一帧帧仔细查看,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调取大量视频监控比对分析,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入住的酒店,当时所有的参战民警一下子都兴奋起来,只要通过住宿记录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离案件破获就成功一大半了。调查结果再次令人失望:犯罪嫌疑人的入住登记全部为虚假身份信息,且于次日早晨就退房离开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五天,我们决定还是以车找人,重点围绕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的特征,推断出犯罪嫌疑人驾车来去市里的时间,在市里周边高速公路收费站查阅视频监控,来发现可疑车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天的认真分析比对,我们成功锁定一辆邻省某市车牌的嫌疑车辆,该车车辆特征与嫌疑车辆高度相似,而且调取通行轨迹发现该车是在犯罪嫌疑人入住市里酒店的同一天从邻省某市驶来我市,并在作案后当天又驶离我市,返回邻省某市。更让我们兴奋的是调查发现在我县邻市发生的一万元“飞车抢夺”案的时间点,该车也在邻市出现。至此,可以肯定该车即为作案车辆。我们立即查询车辆信息,失望的阴云又一次遮蔽我们破案的曙光——该车登记的车主信息为一名单身女性。</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六天,我们立即前往邻省某市,在当地高速公路收费站调取车辆通行记录发现,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是每十天左右外出一次,两三天后返程。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我们围绕车辆信息登记人员开展外围调查,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情况。我们在当地忙碌到第三天,工作没有任何进展,一筹莫展之际,当地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来电称发现该车辆已上高速,我们一下兴奋起来,犯罪嫌疑人必定是又驾车外出作案。我立即向局领导汇报,领导当时给出两套方案:一个是让我们在当地高速公路收费站蹲守,待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返回时实施收网抓捕;一个是追踪确认犯罪嫌疑人驾车到达作案地,前往落脚地收网抓捕。我们讨论商量后决定实施第二套方案,一是因为第一套收网抓捕方案存在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返程时间、车辆驶离高速的收费站等不确定等诸多因素;同时,如果任由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发生什么样的危害后果不可预料。当天下午明确嫌疑车辆在我省某县下了高速后。我们第一时间前往,在我们行动的同时,县局已派距某县临近的另一组民警也前往开展工作。当晚我们赶到时,另一组已经在当地警方配合下,调取了相关视频监控,并掌握了当地的旅店业信息,我们立即分头围绕犯罪嫌疑人可能入住的旅店开展工作。终于,当晚十一时许,在一酒店停车场发现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并立即实施抓捕,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且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作案使用的假身份证数张和假车牌数副。</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预谋作案,先行购买了摩托车,每次作案后,把摩托车存放好,在下一次作案前,先将摩托车骑过来以便作案使用。因在我县涉案金额太大,事后不敢去骑摩托车(因而停置摩托车被发现,从而引出作案驾驶轿车,真算是“天不藏奸,地不纳垢”了),这一次出来作案,已计划踩好点后再去购买摩托车。且二人分工明确,一人负责驾驶摩托车在银行外面等候,一人进去银行踩点,发现取款人员后,尾随进行抢夺。作案成功后,就近将摩托车隐藏,然后驾驶桑塔纳2000轿车驶离,以逃避当地警方设卡堵截。</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在我们准备返程时,专门前去对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当地警方负责人连连表示说应该感谢的是他们,感谢我们的及时收网抓捕,避免了当地一起案件的发生。</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妄图挑战法律底线、心存侥幸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天道昭昭,奸邪难遁;国法森森,宵小难逃,切莫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须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