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美篇号:2461589</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编辑:郭新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图片:网络(致谢)</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我是萍萍老师拉我迈进“法苑之家”群的门坎,但我对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在群里一直就是默默无闻的聆听学习各位老师法律知识和讨论话题……</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5月17日发现“法律科普圈”秀春老师发表了【法在身边大家谈】婚前财产那些事(一)大家来聊聊一文,我认真阅读了两遍,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每天认真阅读学习讨论话题后,除了多学习体会其他老师的讨论话题外,自己认真琢磨并结耳闻目睹的有关案例,有不太懂的地方再学习一下相关《民法典》的条例,再发表自己的见解。每天积极参与置顶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自己的看法……</span></p> <p class="ql-block">昵称:郭新民,美篇号:2461589,N0.1【婚前财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婚前一方全款购买了房子,房产证是在结婚之后才办的,这样的房子我认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有,不能因为夫妻关系的延续或变故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双方约定。)因为房产证上,在婚前张大妈只写了儿子的名字,所以说,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span></p> <p class="ql-block">昵称:郭新民,美篇号:2461589,N0.2【婚前财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婚前小李名下有10万元股票,结婚后,小李把存款后的5万元投入股市,股市大涨后,盈利2万元。按照《中民法典》1063条规定,一方婚前的存款、股票本金部分,以法属于个人财产。假如婚后对存款或股票账户发生了资金的进出周转,由此而产生了婚后夫妻之间的投资收益,我认为这个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span></p> <p class="ql-block">昵称:郭新民,美篇号:2461589,N0.3【婚前财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虽然小张婚前没有办理继承父母房子的手续,父母因车祸身亡,没有立下遗嘱。但根据《民法典》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姻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继承权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只要继承事实发生在婚前,即使遗产在婚后才完成过户,该财产仍属于继承人小张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我认为小张的265万房屋拆迁补偿费,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span></p> <p class="ql-block">昵称:郭新民,美篇号:2461589,N0.4【婚前财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因婚前父母出全款为嘉嘉购买的新房子,房产证只写了嘉嘉的名字,按照《民法典》规定,这是父母给嘉嘉的个人财产馈赠,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后,小王无权分割,因为这是嘉嘉婚前,父母给嘉嘉的个人财产,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始终归嘉嘉个人所有!</span></p> <p class="ql-block">昵称:郭新民,美篇号:2461589,N0.5【婚前财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小张和小李在热恋中,均表达出结婚的意愿。期间,小张为了表达对小李的爱慕之情,除了平时给女方买零食送小物外,还给女方送了贵重首饰和小汽车。后来,因种种原因未能牵手成功。如果有证据证明购车和送贵重首饰是为筹备结婚,男方小张该出资可能通过法院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或彩礼性质,分手后女方应把男方送的贵重物品原数返还。</span></p> <p class="ql-block">昵称:郭新民,美篇号:2461589,N0.6【婚前财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小李婚前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和妻子小张齐心协力还贷。一年后,两人婚姻走到尽头,这套房子如何划分和补偿?根据《民法典》78条规定,婚前签约在小李名下,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小李需向妻子小张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财产增值的一半。</span></p> <p class="ql-block">昵称:郭新民,美篇号:2461589,N0.7【婚前财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小李和小张婚前各出一半房款买了一套房子,因小李有本地户口和工作单位,所以,房本子上只写了小李的名字。结婚一年后,两个人因性格不和而分道扬镳了。小张因房产证上没有写自己的名字,想分割这套房子,该如何维权?这种情况小张只要能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和购房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都有出资购房时,具有所有共同合意,(如果是结婚共同居住)法院通常按出资比例认定不动产份额,可给予分割相应价值,不一定均分。</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0px;">为期七天的关于“婚前财产”话题大讨论落下帷幕!我从各位老师的讨论中,对婚前财产的相关常见法律问题有了清楚的认知。其次,有不懂的地方进行查阅学习《民法典》规定,运用法律知识发表自己的观点,这就是通过在讨论中,互相学习、互相取长补短,用明辨是非的能力,了解一些法律法规知识,也见证了关于股票、房产、债务、继承……热点问题的激烈交峰,领悟到了好多原来不懂的法律法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在本次讨论活动中,我觉得确实受益匪浅。这里我特别感谢“法律科普圈”,孺子牛老师的组织筹备策划和秀春老师的精心编辑下,规则清晰,内容丰富具体,贴近生活,七天的讨论话题,不仅是思维的碰撞,更让我们重新审视了“婚前财产”这四个字的重量。期盼再次举办这样的活动!</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