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的选民证

房定桦

美篇号92336100<br>作者:房定桦<br>图片由王建勇摄于会场、家庭珍藏和网络 5月23日,参加所在社区的选举,行使社区居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的庄重时刻,不由想起了父亲73年前的那张选民证。 如今辖区居民认真填写选票,郑重投出心中信任的一票,为的是选出热心为民、履职尽责的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凝聚的是邻里合力。 父亲持有的选民证,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普选基层民主选举的珍贵实物见证。<br> 选民证显示,签发单位:上海市提篮桥桥区选举委员会。签发日期:1953年12月21日。右侧注明两条核心规则:①凭此证参加选举;②仅限本人使用,体现了选举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证件上盖有红色的“提篮桥区选举委员会”印章,是其合法有效的重要凭证。<br><div> 泛黄的纸张、手写的姓名与年龄、繁体印刷的格式,都带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它不仅是一张证件,更是一段历史的见证,让我们看到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制度如何在基层落地生根。</div>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开启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父亲的这张选民证正是此次普选的直接产物,标志着中国人民第一次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div><br></div> 经搜索网络,1953年,中央颁布的选举法,开启了中国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基层普选,3.2亿选民参与投票,投票率超85%。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奠基,普选选出的各级人大代表,为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筑牢了根基。<br><br> 一张小小的选民证,承载的是一个时代的庄重承诺,也见证了中国民主建设从这里起步,一步步走向成熟。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