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57, 181, 74);">苗苗案的残忍后果,本有无数次机会可以避免。当受害者已经走到起诉离婚的地步,法院仍以“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本质是把人身安全的优先级,让位于“劝和不劝离”的惯性思维。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是涉嫌违法的人身伤害,对暴力的默许,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加害。</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法律的作用从来不是事后兜底,而是事前拦阻。如果连“想脱离暴力关系”的诉求都得不到支持,那普通人的安全感从何而来?严惩凶手之外,更该补上基层司法对家暴风险的判断漏洞,别再让下一个求救者孤立无援。</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