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拉因为领导南非黑人反抗种族隔离制度、争取平等自由,被白人种族主义政府以政治罪名定罪,总计坐了27年牢。但他一直走在实现这个理想的路上。<br> 他的路是艰难的。为了换来不流血的和平民主,他顶住黑人解放阵线内部的强大压力,坚持与政敌进行马拉松式的多党谈判,团结一切力量,以化解种族怨结;他非但不支持“把白人赶进大海”,反而呼吁黑人“将武器扔到海里去!’’他不计前嫌,与德克勒克为首的白人势力共同推动南非和平进程……奇迹终于出现,一场内战得以避免,罪恶的种族隔离制度被彻底清除,南非首次实现了多种族平等大选。从1994年开始,南非开始建立多种族民主宪政,有了稳定的多党选举框架,完成了从白人专制到现代民主的平稳过渡。<br> 南非曾是世界上种族冲突最激烈的地区,但在曼德拉的坚决倡导下,新南非并没有沿袭“纽伦堡”式的国际审判方式处理历史宿怨问题,而是成立了“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允许加害者坦白罪行、换取宽恕,受害者获得真相与尊严,以真相和宽恕替代报复与惩罚,完成民族缝合。这是非常伟大的举措:若选择复仇清算,南非会陷入种族内战、永无宁日。<br> 他选择的原谅,不仅仅是国家战略,也是个人选择。在漫长的监狱生活中,他遭受的不仅仅是制度的加害,还有狱警的虐待。但他逐渐明白:仇恨只会困住自己,让心灵永远活在监狱里,无法获得真正自由。出狱那一刻,他就下定决心:必须把悲痛、怨恨留在身后,否则即便身体自由,灵魂也仍在狱中。他不原谅种族隔离制度的罪恶,但尝试理解狱警、白人统治者也是制度的产物;他看到对方身上的人性,所以不再只盯着恶行。他邀请当年虐待他的3名罗本岛狱警出席总统就职典礼,向他们主动致敬。他这个举动,不是认可狱警的虐待,而是以宽容打破仇恨循环,让对方也获得救赎的可能。这种襟怀让人崇敬。他说:“在这个世上,宽恕比报复能成就更多事。”他证明了自己的话。<br><br>和解的案例<br> 我们先看印度的一个例子。长期以来,印度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混居者,偶有矛盾,但大体和平。1947年英国同意印度独立,但以什么方式独立,成为一个主要议题。很多政客煽动,要印度、巴基斯坦分治。英国无力调度,决定分家:印度教徒为主的地区成立印度,以穆斯林为主的地区成立巴基斯坦。问题是,在没有科学划界、没有人口安置的前提下,他们直接进行了一刀切。划归巴基斯坦地区的印度教民众搬往印度,划归印度地区的伊斯兰教民众搬往巴基斯坦。这当然让人们都互相憋着火。加尔各答当时是印度第一大城市,印度教徒、穆斯林各占一半,高度混居,贫富差距极大,底层人最容易被煽动。民众的情绪积累之下,一点小事就点燃了火药桶。于是加尔各答发生了人类历史上最恐怖的城市暴乱之一。几天之内,数万人死亡,几十万人无家可归,整条整条街区被烧光。杀红眼的人们,不分男女老幼,见人就杀;很多房屋被纵火,人被活活烧死;街上到处是尸体,没人敢收;警察、军队完全失控,不敢管、管不住;社会彻底崩溃,商店关门,交通中断,水源、食物断绝。当时西方记者描述:“加尔各答变成了人间地狱。”英国军队、印度警察、当地政府……全部束手无策。他们有枪、有炮、有军队,却止不住仇恨。<br> 77岁的甘地不忍心自己努力一生的事业如此葬送,他不带一兵一卒,只带几个助手,住进加尔各答最乱、最危险的穆斯林区。他宣布:“我就在这里,你们要杀先杀我。但只要我活着,就不允许这里再流血。”他宣布无限期绝食,直到全城彻底停火、恢复和平。<br> 第一天,全城仍在大规模仇杀、纵火、抢劫,绝食消息几小时传遍全城,但暴力未停。甘地身体迅速恶化,午夜已心律不齐、说话含糊。第二天,甘地极度虚弱,只能卧床,生命体征不稳。城市发生转变,大批民众、记者涌向甘地住处,焦虑、祈祷、请求甘地停止绝食。印度教、穆斯林双方领袖开始主动上门,跪在甘地床前,承诺停火、约束暴徒。街头暴力明显减少,纵火、杀人事件大幅下降,但仍有零星冲突。第3天,甘地的健康急剧恶化,生命垂危,全城震动。加尔各答陷入集体悔恨与良知觉醒。印度教徒与穆斯林自发联合,走上街头呼吁停火、互相保护。暴徒主动放下武器、离开街头,大规模暴力基本停止。两教领袖共同起草和平承诺书,发誓彻底终止教派仇杀。第4天,甘地看到和平终于实现,绝食结束。<br> 我想甘地并没有预期到绝食一定会有用的,作为77岁的老人,他也应该知道绝食的风险,他不一定能挺到和平到来。这不是一个政治表演,这更像一场赌博,甘地进入绝食中的心情恐怕是伤心的,沉痛的,一往无回的。我们试想,如果不是甘地,如果不是用这种方式,这场灾难还有什么办法结束?不敢想象,加尔各答,甚至印度,在血仇中会变成什么样子。丘吉尔说:“甘地在加尔各答做的事,军队做不到,政府做不到,只有他做到了。” <br> 在加尔各答,当两教派的人站在绝食的甘地床前,保证不再仇杀时,一位印度教徒的父亲问甘地:“他们杀了我的儿子,我就把一个穆斯林小男孩摔死在墙上!我该怎么做才能不下地狱?”甘地说:“我知道不入地狱的方法:找一个父母都死了的、和你儿子一样高的穆斯林小男孩,好好把他抚养长大,而且要把他教导成穆斯林。”多么震撼人心的话!这是“以爱止恨、以抚养代复仇”的理念,劝人放下血债循环,用救赎代替报复。这位父亲听后痛哭忏悔,后来真的收养了一名穆斯林孤儿,践行了甘地的话。<br> 也有失败的和解。几十年的巴以冲突,曾有过一个化解的机会。以色列总理拉宾感到这样的杀来杀去,永远没有出路,所以开始主张和解。他赢得了巴勒斯坦领袖阿拉法特的支持,1993年,双方签署《奥斯陆协议》,以“土地换和平”为核心:以色列承认巴解组织、巴勒斯坦人在加沙与杰里科先行自治、开启最终地位谈判;巴解承认以色列生存权。1994 年拉宾与阿拉法特、佩雷斯同获诺贝尔和平奖。可惜的是,以色列极右翼反对“割地”,视其为“叛徒”。拉宾在特拉维夫和平集会后,遭犹太极端分子伊加尔・阿米尔枪击身亡。和平进程戛然而止,巴以重回对抗。<br> 和平的达成,何其艰难。但是,如果不以和解的方式,又有什么出路?<br><br>暴力的困境<br> 宋代张载从易理出发,说:“仇必和而解。” 这是个非常深刻的道理:和解是解决仇恨唯一的手段。有太多人信奉以暴力回应暴力,但这只能加深仇恨。甲儿子偷了乙的牛马,乙就毒死甲的牛马,甲恨死乙了,就烧甲的房子,甲感到深仇大恨,都怪甲的儿子,就再杀死甲的儿子;然后乙觉得和甲仇深似海,就杀了甲全家……这样下去,早忘了最初那一点点小矛盾,记住的全是血仇。历史上的以暴易暴,最终没有得来好结果的,仇是越来越深,苦难是越来越重。就像今天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世代的恩怨,使两方简直陷入了一个绝望的黑洞。如果不试图再次和解,那这个冤仇永无了期——除非一方把另一方完全消灭。<br> 甘地曾对暴力惩罚做过评论:“以眼还眼,只会让整个世界都失明。”“人类没有能力了解绝对的真理,因此没有资格进行惩罚。”在电影《甘地传》中,他说“对我而言,我发现我们都是罪人,惩罚的事应该交给上帝。如果我们真的想改变现状,有比让火车出轨或用剑砍人更好的方法。”这种思想托尔斯泰也反复表述过,在小说《复活》中,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目睹了监狱的种种罪恶后,经过深刻的内心挣扎和反思,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要想摆脱这种让许多人受苦受难的可怕的恶,唯一可靠的办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总是有罪的,因此既不该惩罚别人,也无法纠正别人。”“他找不到的答案,原来就是基督对彼得说的那段话:要永远饶恕一切人,要无数次地饶恕人,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无罪的人,可以惩罚或者纠正别人。”<br> 这是基督教的思想:惩罚应该交给上帝。那么人要做什么?人所能做的,是反思自己也不是清白无辜,忏悔自己的罪,认清对方也有他的冤屈和苦楚,宽恕、和解。<br> 我们只能讨论一种理想的状态。现实中,很多时候你想宽恕、和解,也是做不到的,因为对方可能根本不想这样。那么我们也只能先护卫自己。然后寻找和解的可能。<br> 但是即使有和解的可能,当事人也会想:对方给我造成那么大的创伤,我怎么能咽下那口气?按照宗教的教义:上帝会惩罚他,或者说,行善自有善报,作恶自有恶报。那么饶恕他,他继续为恶怎么办?基督教如此解释:惩罚权属于上帝,但上帝将惩罚权委托给了国家。国家用神所命定的惩罚权立法、执法,来制止罪恶、保护无辜、维护公义。用法律来制裁,把私仇引渡到公事公办,这样就中断了血债循环。<br> 个人间的冤仇,有法律可以仲裁,国家、社会层面的不公,往往没有法律,又怎么办?曼德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从制度角度下手,建立“和解委员会”,允许加害者坦白罪行、换取宽恕,受害者获得真相与尊严,以真相和宽恕替代报复与惩罚,完成民族缝合。文革之后,中国政府给曾经受到不公待遇的人进行平反、补偿,也是这样的思路。<br> 而国与国之间的冤仇,就只能找契机,坐下来谈和了。<br> 这时还是会有“咽不下那口气”的情况,尤其是弱势的一方,在承受了诸多磨难之后,突然间说和解,很难转得过这个弯。但问题是,如果不和解,事情只能更麻烦,无休无止。和解就意味着,以前的不公就那样子吧,没办法追究了。这个世界不是理想的世界,不是一切事情都能找回等价的补偿。理性,意味着压制情绪。<br> 我们这个国家,缺乏像甘地那样,从宗教精神的高度调和世间的矛盾的事例,但我们不乏从政治的角度的调和。历史上有将相和,有七擒孟获,都极有政治智慧。近代历史也有很好的事例,比如1912年中国发生的清帝退位。<br> 辛亥革命后,南北对峙,是个非常高风险的时刻。之前革命党的暴力起义,清政府的暴力镇压,双方其实都杀红了眼。辛亥革命刚一成功,各地出现的“杀满”事件,汉人想起了清初“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历史记忆,与自己遭受的政府的压迫,以及眼见的国家衰败引起的愤愤不平,种种不满形成强烈的反满复仇情绪,他们开始杀满族人。短期内,直接死于排满暴力的旗人就约有10—15万人(太平天国时期关内八旗人口就有约半数被灭,总数在30—50万人)。<br> 此时,如果清政府为了自保,下重手杀戮乱党,满汉矛盾会更加激化,极可能演变成全国性内战甚至民族分裂。<br> 但双方选择和解。清帝和平退位,革命党许诺给皇家保留故宫(暂居宫禁部分)和颐和园,每年四百万两白银做生活费,尊重皇室尊严、保护宗庙陵寝;同时下令保护旗人,禁止对满人杀戮;更大的事情是,颁布五族共和政策。然后革命党成立民国政府,制定宪法,实施选举。<br> 这次和平退位直接终止了民族间的仇杀,“五族共和” 从口号变成现实可能,为现代多民族国家建构打下基础。这对所有人都是最好的解。但远不止于此。<br> 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几乎都伴随长期战乱、人口锐减、生灵涂炭。但这次政权更迭不流血、不屠城、不搞大规模清算,没有边疆地区借“改朝换代”分裂独立,没有引发列强趁机瓜分、全面混战,在当时列强环伺的局势下,最大限度保护了国家利益,也让中国转型获得了相对平稳的外部环境。可以说,这次和解,以最小的社会代价完成制度转型,这是很了不起的。在一个习惯“改朝换代必血流成河”的文明里,它再也不是“斩草除根”的野蛮逻辑,而是妥协政治、法治精神的萌芽,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这在当时的中国极具先进性,在世界王朝更替史上都极为罕见(法国大革命血流成河,美国独立也艰苦卓绝地打了多少年的仗)。在那个年代,全世界各国追求独立的革命风气还没有涌起,各国几乎都是君主制,中国完成了如此文明的帝制终结,是值得我们骄傲的。当然后来的事情发展得不如人意,但起码那个时刻的当事人,做得非常好。<br><br><br> 前一代的罪债怎么办<br> 经常有人拿着美国人先辈对印第安人的屠杀、日本人先辈对中国人的屠杀来谴责,强调不忘仇恨。这个事情该怎么看呢?<br> 现代法治与道德哲学里,有一个基本的价值判断:个人责任原则。它主张罪责止于个人,任何人不应为自己未曾参与、无法控制的行为承担法律或道德罪责。如大卫・刘易斯就主张,个人有选择的自主性,他反对将个人命运与遥远祖先的罪行强行绑定。<br> 当然这种说法也会有人觉得不很完美,如迈克尔・桑德尔说,这样可能助长对历史责任的逃避。但他也承认后代无需为前人的具体罪行受罚,更应承担的是社群性的记忆与反思义务。<br> 法国哲学家杰里米・沃尔德伦等提出历史不正义的 “时效取代论”。该理论认为,随着时间推移、社会环境变迁,过去的不正义事实可能因情势变更而被“取代”,权利与资格会随环境变化而失效。不能无限期用百年前的不公现状来定义当下的权利分配,主张无休止地追溯复仇在道德上站不住脚。<br> 学者爱迪・B・维丝提出“代际公平”理论,强调每一代人都是地球的托管者。后代有权继承前代的文明成果,但没有义务为前代的错误买单;责任应体现为记忆、道歉与补偿,而非生命代价的仇杀。<br> 我喜欢这两种说法。以18-19世纪白人殖民者对原住民的土地剥夺与屠杀为例来讨论:白人殖民者有罪,肯定不代表他们的后代就应该被惩罚,甚至被合理仇杀。这样的话上一代的罪恶与苦难,就要无限眼神下去。那他们的后代就有罪吗,这个罪要一代代一直背下去吗?我想,父辈有罪,到了他们的子女,罪就会轻得多了,毕竟他们无法选择他们出生的家庭。如果我们说,你享受了你父辈罪恶的成果,那么再到下一代,这种罪会更轻一些。如果已经过了多少代,还要他们拿生命或尊严来还债,已经显得过分。当然,对当年受害者的道歉和补偿仍然必不可少。因为当年的事对他们现在生活确实有着影响——他们享受着先辈打下的战果。<br> 何况,可以父罪子承吗?我喜欢佛家的理论: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因果,父辈的白人和原住民之间有那样的施暴和受难,那么自有他们自己的因缘果报;既成事实之后,他们的子女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却不一定是来分担父辈的罪债的,更可能是来享受他命定该享的福报的。各人造自己的业,受自己的报,还自己的债,没必要再把父辈的债也压到子女头上,让他背负双份。<br> 即使去除宗教性考量,仅仅法治与道德哲学中的哲学思考,也已经很有说服力:应该承认现代社会已形成新的人口与治理格局,不能让从未做过伤害行为的后代人个体承担金钱赔偿;更不能让无辜后代进行“生命对等”的仇杀。但对历史创伤,还是要记忆并做制度化修复,比如由国家以制度性补偿(如教育、医疗),或通过道歉、文化保护来来和解。<br> 所以,我们能用美国先辈对印第安人的罪来指责今天的美国人吗?能因为日本先辈的侵华向今天的日本人宣扬仇恨吗?<br>事实如何呢?2024年6月苏州,一个男子持刀登上一辆日本人学校的校车,准备去杀戮幼童,被一名中国籍引导员胡友平拼命阻止。这事造成极坏的影响,让国际上、尤其是日本人,对在中国的经商环境的健康程度做出了极坏的判断。这种极端的事情,来源于国内日益高涨的仇日情绪。各种宣传无处不在,连很小的孩子都会受到这种教育。很多幼儿园在红色爱国主义教育中就不断宣传仇日情绪,常常组织孩子们穿上八路军或红军的军装,手持道具枪或刀,对面有老师或部分孩子扮成日本鬼子,这些孩子就进行模拟刺杀的表演。民意被鼓动起来,导致很多极端行为开始涌现。比如有人跑到日本靖国神社去撒尿,有人在深圳砍死上学的日本小学生,有中国选手对日本选手唱“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有人在圆明园公开斥责为日本游客服务的中国导游;苏州等地袭击事件之后,很多年轻人使劲拍摄反日视频,组建群组喊“清除汉奸”……<br> 在改革开发之初,邓小平为了得到日本和美国的支持,亲自访美访日。在飞机落地日本的时候,邓小平礼数备至,拿出诚意,赢得日本的好感。改革开放期间,日本是全世界对中国支持最大的国家。那时候双方谈的都是中日友好、“一衣带水”,两国情感也非常好,直到武汉疫情期间,日本东京塔还打出“武汉加油”的大字,日本举国上下积极给中国捐物资,其箱子上所写的“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等诗句,一时被国内热传。结果后来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印象慢慢坏起来,这两三年日本的民意调查显示,他们民众对中国人印象“不好”的比例已飙升到90%左右,好感度仅13%左右,成为亚太地区负面数据最强的国家。<br> 其实日本在二战后,被美国进行了制度改造,今天的日本人早已经不是当年的军国主义体制下的日本人。他们整体变得文明多了。今天右翼的日本人在日本国内比例极小。而且,他们因为二战战败,不允许有军队,不允许有战舰和其它武器,只有国民自卫队。中国人的仇恨情绪,让日本越来越戒备。高市早苗上台后,一力修改宪法,建立正规军队、生产武器,都一一被提上日程。有人说,我们把潘多拉魔盒打开了,日本人一旦有了武装,将会是极其强大的威胁。我们看,我们全民性的盲目的仇日情绪,是不是无端制造了一个大敌出来?<br>好不容易才和解的两国,何必又要重新仇恨?<br><br>曼德拉之失<br> 近年,伴随着南非的现状的呈现,人们对曼德拉的政治遗产,逐渐有了更加全面的打量。曼德拉无疑有伟大的一面,对南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同时,他也给南非留下了一些后患。<br> 比如:政治与权力结构层面,曼德拉主导的南非政治体制改革的过渡期,放弃“权力分享”,使得非国大逐步一党独大,后续政府(姆贝基、祖马)腐败泛滥,治理能力持续衰退,这个坏局面至今难以扭转。<br> 还有一个大问题是过度妥协、重和解轻改革,未触及土地、矿业、金融等核心经济结构的白人垄断,种族贫富、土地不平等固化至今。<br> 在推行黑人经济振兴时,政府强制企业黑人持股、高管配额、政府采购倾斜,初衷是平权,但实际变成政治寻租、精英分肥,少数黑人权贵暴富。<br> 这种过度妥协,也为政府对暴力犯罪、黑帮、枪支管控的软弱埋下伏笔。新政府废除了白人时期严苛的治安体系,自己却没有严格执法,使得谋杀、抢劫、强奸率飙升,南非成为全球最危险国家之一。<br> 还有一个大问题,是经济政策不当。南非新政府推行去工业化,同时又全面快速开放市场、大幅降关税、取消贸易壁垒,使得本土制造业(纺织、汽车、家电)无力竞争,导致大量倒闭、失业激增;外资自由进出,白人中产、技术精英、资本大规模移民(带走技术、资金、管理),导致人才断层、治理能力下滑。经济开始衰落,贫富分化越来越加剧,南非从非洲工业强国沦为资源和消费依赖型经济体。<br> 有人说,曼德拉的功在“破”与“和”:终结种族隔离、避免内战、建立民主,是无可替代的国父级贡献;但过在“立”与“治”:理想主义的经济与社会政策、妥协的权力安排,埋下去工业化、贫富分化、治安崩溃、人才流失、腐败蔓延的长期隐患,成为今日南非困境的重要根源。<br> 所以,一个伟大的人,也会有他的相反的一面。<br> 我们不怀疑曼德拉的愿望的真诚,不怀疑曼德拉人格的伟大,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永远不能非黑即白地看待任何人,没有完美的人。同时我们得到一个教训:政治既是需要高尚的情操,又是需要很高超技术的事情。就说曼德拉所推行的和解,始于一个很良好的愿望,也收到了很多良好的实效,但是稍有不慎,还是留下了巨大的阴影。放到操作层面,永远要小心,好心可能办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