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今天看了一本小说,男主人公在洱海救了一对母子,而被救人的丈夫在环保局工作。而男主人公,正好接手了一个客栈,因为一些原因,这个客栈被关停了。不仅是这一个客栈被关停,而是全洱海3000多家客栈都关停了。要想重开,环保必须达标。而即使环保达标,第一批允许开的客栈只有30家。为了抢到这个宝贵名额,被救人的丈夫让男主人公,把救人过程登报。这样市政府看到这样的好人好事,才会给一个名额,但男主人公坚决不同意。他认为这不是他救人拼命的初衷。我有点儿不理解男主人公,觉得他执拗。有点儿脱离现在社会人们都是很实际的客观情况。而且,我对那些救人之后就默默离开的英雄,有一些怀疑,他们真的那么无私吗?真的什么都不图吗?如果换做我,我愿意让报纸报道我,我有点儿私心作祟,我想让别人知道我是英雄。倘若,没人知道,那绝对是有点儿得不偿失。甚至,这可是被救的人的家属提的主意,人家是好心。虽然,小说后面说到,男主人公拒绝之后,得到朋友及在场的人的一致赞同,纷纷向他竖起了大拇指。但我依然疑惑,我认为是不切实际的表达,作者是个理想主义者,所以这么描绘。但接下来的事,我被狠狠打脸,男主人公没有这么做,可是,在他救人狂奔,跳下洱海的照片,却在网上疯传。他还是出名了,并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为他提升了大理形象,理应给他们客栈一个名额。</p><p class="ql-block"> 同男主人公的心胸相比我的格局小了。做了好人好事不留名,就应该不留,真正有大格局的人是真实存在的,像雷锋同志那样的人是真实存在的。我有点儿出汗,也有点儿脸红。我这个人,境界其实也可以,当然,是同自私的人相比,但同雷锋精神相比,自己确实存在着差距。但这一次,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虽然说起来依然境界不高,但我确实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你做好事不留名,而被救的人,却不能不找你。而那些钦佩你的坚定和勇敢的人,却不能让你好人白做,他们会主动宣传你。换句话说,即使你不贪图任何回报,你也终将获得福报。哪怕你的事迹确实没有见诸报端,但你的好心和勇敢,东方的神仙和西方的上帝都会看见,举头三尺有神明,我为这样的好人,这样的英雄叫好。当我认识到自己的狭隘后,我相信我如果遇到这类事情,我也要有真正的英雄精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