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丰碑·两弹一星③ 奠基篇之一

真善美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文字: 真善美 图片:网络</b></p> <p class="ql-block">  世人只见戈壁惊雷与卫星升空,却鲜知托举这一切的宏大“基座”。本文将为您翻开这部协同作战的巨著。从中央专委的顶层运筹、国防科委的纵横协调,到三机部、七机部等机构的设立;从酒泉、罗布泊试验基地的崛起,到国防部五院、核武器研究所的组建;从哈军工、北航等高校的人才摇篮,到全国千厂万所的筹建…这是一场涉及26个部委、20余省、上千单位的“千军万马”大会战,更是举国体制下,以战略远见精心搭建的、从决策、管理、科研、试验到人才供给的完整体系。它不只是技术的胜利,更是系统组织能力的胜利!机构为骨,厂所为肉,基地为脉,人才为血,共同铸就了“两弹一星”的创业丰碑。</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b></p><p class="ql-block"> 战略布局与体系构建,首在立柱架梁。1955年7月4日,中央成立了由陈云、聂荣臻、薄一波组成的中央三人小组,负责指导原子能事业的发展工作;由薄一波任主任、刘杰任副主任的国务院第三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并统筹规划核科技、核工业的发展和建设工作。</p><p class="ql-block"> 1956年3月14日,周恩来总理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成立以聂荣臻为主任、黄克诚、赵尔陆为副主任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航委),具体领导航空火箭技术与导弹制造工作。7月,中央军委批准成立导弹管理局(国防部第五局)。11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成立第三机械工业部(1958年2月改为第二机械工业部),宋任穷任部长。主管核工业建设和核武器研制工作。</p> <p class="ql-block">  1958年1月,三机部成立了九局,李觉任局长,负责组织核武器研制工作。5月,中央军委决定在国防部设第五部,负责领导全军特种武器装备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特种部队的组建及其装备计划等工作,万毅任部长。为更好发挥各方面积极因素,将研究、试制、使用三者密切结合起来,10月16日,中央同意改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成立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委),聂荣臻任主任、陈赓任副主任,统一领导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p> <p class="ql-block">  1959年4月,中央批准将国防部五部合并到国防科委,并调万毅任国防科委副主任。国防科委的成立,标志着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有了统一管理国防科技发展工作的机构,加强了对国防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国防科技重大决策和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从而加速了国防科技事业发展。11月,中央军委为统筹安,全面规划,发展军工生产,报经中央批准成立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国防工委),贺龙任主任。</p> <p class="ql-block">  继1960年苏联撕毁合同后,为实现自力更生突破“两弹”技术,加强国防工业集中统一领导,1961年11月29日,中央决定成立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国防工办),国防工办在党内向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负责,直接管理二、三机部和国防科委、国防工委所属范围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常规和国防尖端武器装备的发展建设、干部和技术力量的培养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罗瑞卿任主任、赵尔陆任常务副主任,孙志远、方强、刘杰、刘西尧、邱会作、张爱萍、郑汉涛、李如洪先后任副主任。</p> <p class="ql-block">  鉴于“两弹”技术的复杂性和高度综合性,靠一个部门很难完成任务,需要全国各方面配合,1962年11月3日,中央15人专门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在中央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对原子能工业生产,建设和核武器研究,试验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方面大力协同,密切配合;督促检查原子能工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根据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及时进行调度。由周恩来总理、贺龙副总理、李富春、李先念、薄一波、陆定一、聂荣臻、罗瑞卿以及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赵尔陆、张爱萍、王鹤寿、刘杰、孙志远、段君毅、高扬等组成,周恩来任主任。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防工办,由罗瑞卿兼办公室主任、赵尔陆、张爱萍、刘杰、郑汉涛兼任副主任。到1964年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时,共召开了9次专委会,有力促进了原子能工业建设和核武器研制工作进展。1965年,“十五人专门委员会”改称“中央专门委员会”,导弹和人造卫星的研制一并纳入中央专门委员会领导,同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扩大,增补余秋里、王诤、邱创成、方强、王秉璋、袁宝华、吕东(接替王鹤寿)等7人为中央专委委员。1967年,在调整国防科研体制时,又将中央专委办公室改设在国防科委。</p> <p class="ql-block">  1963年9月,国防工委撤销合并到国防工办。国防工办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也于六十年代中期成立了国防工业相应机构,从七十年代初开始,陆续成立了国防工办。在国防工办成立前,有关国防尖端科研、试制、生产、建设所需的材料,专用设备的计划安排,调度和组织协作,由三机部部长孙志远、国家计委副主任范慕韩、国家科委副主任刘西尧、物资部副部长谢北一、一机部副部长汪道涵等5人组成的小组负责。国防工办成立后,5人小组即行撤销。为统一管理导弹、原子弹等特种武器定型工作,12月28日,国务院成立国务院特种武器定型委员会,负责制定特种武器定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定型审批工作,聂荣臻任主任、罗瑞卿、张爱萍、安东(兼秘书长)任副主任。办公机构设在国防科委,委员会下设地地、地空、空空、舰舰导弹和原子弹等定型委员会,各自负责具体的定型组织工作。</p> <p class="ql-block">  为加速导弹工业发展,1964年11月23日,中央批准,以五院为基础成立第七机械工业部(七机部,即后来的航天工业部),统一管理导弹的科研、设计、试制、生产和基本建设工作,王炳璋任部长。(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