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非遗的中国全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起源于日本的法律概念"无形文化财",后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翻译为英文,再转译为中文。</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它的翻译路径是日语"无形文化财"→英语"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汉语"非物质文化遗产"。词汇最早于1950年出现在日本。当年日本颁布《文化财保护法》,世界首创性地将保护对象分为"有形文化财"和"无形文化财"(むけいぶんかざい),并建立了"人间国宝"认定制度来保护传承人。韩国的保护体系(1964年)也受此直接影响。</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2003年, UNESCO 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使其成为国际通用术语。时任 UNESCO 总干事松浦晃一郎(日本人)大力推动了这一概念在全球的推广。</span></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英文的直译,在21世纪初因 UN ESCO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的推进而普及,中国于2004年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并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一译名最终成为官方定称。</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看完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提出、建立的过程,大家肯定会有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为这篇文章起了这样一个名字,为什么我觉得非遗被囚禁?</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我们首先要清楚"非遗"理念提出国日本是如何定义保护,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如何定义保护,我们自己是如何提出定义保护。</span></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日本的"文化财"关键于"财"字,意为"文化财富/财产"。它带有强烈的资产属性,强调这些技艺和作品是国家或民族的宝贵财富,需要被指定和保护。日本"无形文化财"范围相对较窄,主要包括演剧(歌舞伎、文乐)、音乐(雅乐、尺八)和工艺技术(陶艺、染织)等"高雅艺术"或"精湛技艺"。护核心在于人的认定与保障,而非单纯的项目名录。对于传承分为个别认定和综合认定,个人认定针对个人大师,综合认定针对能乐协会等团体,认定的名称为"人间国宝"。认证的体系极为严进严出:认定标准极其严格,且通常是定额制,只有前辈去世才能补缺。虽然确保了权威性,但也曾导致一些名匠终生无缘称号。如日本的歌舞伎世家高丽屋,就是日本的"无形财",火遍中国网络的藤间斋,是八代目市川染五郎,祖父是二代目松本白鹦,父亲是十代目松本幸四郎,姑姑是日本的著名演员松隆子。这是典型的世家传承,相当于中国的梅兰芳以及梅派弟子。可是在日本这样的人间国宝地位尊贵仅次于日本天皇,梅兰芳及梅派只是著名的艺术家。</span></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日本每年给每位"人间国宝"拨款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0万元)的补助金,同时文化厅年度预算的10%(超100亿日元)用于保护这些文化财。同时拿了补助就不能秘不传人,法律规定,必须公开技艺、培养后继者,这是享受待遇的前提。除了国家主导,还有大量的"保存日本的保会"、 NPO 等民间组织参与,形成了政府和民间合作的基层保护网。 </span></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看完日本的非遗保护基本情况,我们在看一下联合国是如何定义和保护非遗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简写 UNESCO )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使用的官方英文术语是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 IH 。 Intangible :强调"无形的、非物质的",区别于有形的建筑、遗址等。 Cultural 指向文化领域。 Heritage 强调这是祖先留下的、需要代际传递的一场。 </span></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UNESCO 明确指出"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与" Living Heritage "(活态遗产)是同义词,用来强调它至今仍在被社区实践、传承和演变的特性。 UN ESCO 框架下的核心逻辑是以传承为根基,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进行创新,传承知识、技能、实践及其文化意义。具体来说, UNESCO 将 ICH 分为五个领域: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和节庆活动;有关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以及传统手工艺技能。传承过程中的核心原则是保持"文化认同"和"连续性"一一确保这些实践被一代代"再创造"的同时,其文化内核、价值意义和社区归属感得以延续。在 UNESCO 框架明确创新是活态遗产的本质特征就是"演变"和"适应",它不是一个被冻结在过去的标本。所以要结合当代艺术形式、数字技术( VR / AR / AI )进行呈现和传播,并融入教育、文化旅游、创意设计、产品开发等现代生活领域。可以利用网络、社交媒体、沉浸式体验等方式扩大受众,让应用场景更加丰富、与时俱进。同时,社区参与和代际传承是创新的前提。创新的目的是让遗产保持与当代社会的相关性,确保其被年轻人接受和实践。同时必须防止过度商业化导致文化失真。</span></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更广,除了表演和工艺,还涵盖了民俗节庆、口头文学、传统体育、医药、餐饮等更广泛的日常生活实践。主要以名录式管理,将项目列入四级名录体系(国家、省、市、县),虽然也认定代表性传承人,但重点在于对项目整体的保护。日本的"无形文化财"是国家指定的文化资产,侧重于对"物"技艺”和"人"(国宝)的严格保护。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定位世代相传的活态遗产,侧重点是对项目整体的活态传,并鼓励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span></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从资金、种类、传承和创新上都远远大于日本、韩国等国家。 UNESCO 的《非遗公约》本身不包含版权保护条款。版权保护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和各国国内法的管辖范围。</span></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2005年,韩国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在国内引发轩然大波。许多人质疑:端午节明明是中国的,怎么被韩国"抢"走了?</span></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分析:是韩国人"抢"走了我们的节日,还是我们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节日,这样的申请 UNESCO 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反过来在思考中国非遗遇见的问题和发展机遇在哪里。</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2026年4月13日于新华村</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