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是由中央统战部主管,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由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于1995年10月正式成立。</p> <p class="ql-block"> 主要业务范围是配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发挥民营企业家主体作用,开展光彩事业活动,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基金会和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公益组织,参加扶危济困、抗灾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和公益慈善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支持在内地投资的港澳等工商界人士参与光彩事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光彩事业深入发展的意见建议;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p> <p class="ql-block"> 2000年10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正式会议授予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特别咨商地位。2003年10月,联合国贸发会议授予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特别观察员身份。2010年2月、2015年12月以及2021年12月,民政部连续三次授予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