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覃国永</p><p class="ql-block"> 每一个交社保的人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退休后能领到养老金。前阵子有一公司的负责人跟我说有朋友的朋友现在没有工作单位,想到他公司挂个名来代缴社保,所有费用都由挂靠人自己付给公司,以便到退休年龄以后能领养老金,想了解这种给他人挂靠“交社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p><p class="ql-block"> 现在来说说我个人理解。 </p><p class="ql-block">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一是如果挂靠人不诚信要反咬公司一口,其可凭社保记录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进而向公司索要工资、加班费以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此时公司会面临举证困难,甚至有败诉风险。二是如果挂靠人发生“工亡”,挂靠人家属提起工伤赔偿时,因公司是“参保单位”,有可能需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如赔偿医疗费、工伤死亡赔偿金等,这对公司来说就是所谓的吃力不讨好啦。</p><p class="ql-block"> 其次是刑事方面风险。因挂靠人和公司均心知肚明双方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只是为了之后能领取养老金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构挂靠人是公司职工的身份而为之,如果挂靠人已领取了养老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的规定,该行为完全符合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特征,挂靠人则有涉嫌犯诈骗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可能。 </p><p class="ql-block"> 对于企业而言,因明知挂靠人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材料却依然同意挂靠并协助办理“交社保”,此时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则可能成为诈骗罪的共犯,同样有面临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p><p class="ql-block"> 三是公司可能面临其他的处罚,如责令退回已领取的社保金(含生育、医疗、失业、工伤待遇),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还有就是公司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禁止招投标、贷款、降低资质等。</p><p class="ql-block"> 此类案件在全国多地均有发生。例如,某市曾有一家公司为多人办理虚假参保、提前退休,骗取养老金上百万元,主犯被判处近十年的有期徒刑。法律对此的打击一向是严厉,因此公司应谨慎对待个人挂靠“交社保”要求。</p><p class="ql-block"> 那无工作单位的人要交社保有没有合法途径呢?当然有,国家在多年前就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政策,规定无工作单位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参保,具体办法可以到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咨询。</p><p class="ql-block">(覃国永,广西桂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电话13307827536微信同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