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六《东北师大院里的孩子们》

杨若木

<b>二十四孝之“为母埋儿”图</b> <h1><br></h1><h1 style="text-align:right;"><span style="color:inherit;">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4日 星期日</span></h1><h1><br></h1><h1> 前面我已经铺垫过了,我的意思大家都能明白:我想摆脱一些习惯于作文从思想观念到规范格式的清规戒律,写我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现实——我作为“师大院里的孩子们”的生活,而且,我并不选材那些我身边独有的,而是视角放开一些,能够选些有普遍性的事情来写。</h1><h1> 毫无疑问,家庭是人生第一个小“社会”,父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教师”。这,你不能选择,你得承认它的绝对性和重要性。</h1><h1>所以要感恩上天!我的父母亲给了我生命,给了我一个家。待我一点点长大起来后,父亲就开始了他的教育,有言传身教,也有在家庭生活中的耳濡目染。我觉得相比其他人,父亲对孩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为他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就决定了一个家庭“治理”的“路线”和“方针”。</h1><h1> 记忆中,有一次在吃晚饭时,父亲对我家雇佣的保姆刘姨说:“以后,不要和孩子讲‘孝顺’,我们做父母的,不需要孩子‘孝顺’。”</h1><h1> 这位刘姓的保姆是在我姥姥去世后来到我家的,那时我小妹才1岁,我母亲又上班,只好雇佣保姆。</h1><h1> 刘姨当时也就四十来岁,但在小孩子眼里,觉得她挺老的,长脸,瘦高个儿,抽烟并且咳嗽、吐痰,身上有一股艾蒿子味,她是来自长春郊外农村的。我父母亲也称她为“刘姨”,实际上是“她刘姨”的意思。</h1><h1> 父亲主张保姆一定要上桌一同吃饭,所以刘姨一听这话就愣住了,提着筷子愣在那里。她以为是自己耳朵的问题。</h1><h1> 她耳朵的确有点儿“背”,和她说话必须放高声。有一次,地震了,我父亲高喊:“地震!”我们都跑到屋外边,一看,只有刘姨还在房间没出来。我父亲又跑回去,拉起她就往外跑,她正在厨房炒菜。等到一切都平息下来,她仍然惊惶失措的,到最后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嘀嘀咕咕回到厨房,炒菜铲子不知扔到哪里去了,还是我帮她在垃圾箱里找到的。</h1><h1> 所以刘姨提着筷子盯着我父亲以为自己听错了,我父亲又重复一遍,“以后,不要和孩子讲‘孝顺’,我们不要求孩子‘孝顺’。”</h1><h1> 这回她听懂了,就更莫名其妙了。</h1><h1> 在我家曾经雇过的保姆中,我最喜欢刘姨,虽然耳朵背,但是她很有个性和风格,她教我不少民间的顺口溜,例如:“戴金镏子的拍大腿,镶金牙的咧大嘴,穿皮鞋的二郎腿儿”我才恍然大悟,这三样刘姨都占全了,也都照做无误,不但如此,她特意叫掌鞋的把她的皮鞋跟钉上一种一踩就发出吱扭吱扭的胶皮子,不论她走到哪里,听到这吱扭吱扭的声响,谁都不免循着这怪声找到声音的发源地——皮鞋。</h1><h1> “ 小扇有风,拿在手中。有人来借,不中不中。要想借扇,等到秋冬。”</h1><h1> 这也是刘姨教我的,每每吟诵,都被其中的诡诈,钦佩得哈哈大笑。</h1><h1> 最叫我喜欢刘姨的是,她会讲故事,每天晚上,我和她住一房,她都会给我讲故事,这是有代价的,我得给她服务,就是把一颗颗仁丹粒儿用火柴棍儿往她的卷烟里塞填,还不能把卷烟纸撑破,递给她,之后,她得意地划着火柴眯起一只眼,点着了卷烟,“吱”地猛吸一口,慢慢吐出烟雾,这回她才无限享受地闭上了两只眼。</h1><h1> 我已经急不可待钻进被窝,“讲啊!讲故事啊!”</h1><h1> 电灯熄了,只有刘姨的烟卷头的火星时或一燃,发出亮光,于是妖魔鬼怪,黄皮子成精,狐狸迷住了书生,黑暗中那一闪一烁的火星和着仁丹的烟味,我每次都在一种诡异的氛围中入睡。</h1><h1> 刘姨的确讲了有关“孝顺”的故事,无非是流传下来的“二十四孝图”中的故事,刘姨给我讲的时候,是经过她的再创作,不孝的后果更加令人恐怖,就像她讲的十八层地狱那样,有关十八层地狱,记得最清楚的是地狱对女人特殊的惩罚,那就是女人来了月事,那些洗涤的污水,阎王爷都给攒着呢!到时候到了地狱,女人都得把那些污水喝下去,你浪费的水越多,喝得越多,我那时还不是“女人”所以自己的下场并不太在意,但非常同情刘姨,她得喝多少污水啊?能喝得下去那么多吗?真恶心!</h1><h1> 父亲不许刘姨再教育我们孩子要“孝顺”,刘姨是不能接受的,“难道孩子可以打爹骂娘”,我听到她过后嘀咕。</h1><h1> 我那时对此问题,还没有判断谁是谁非的思想高度。</h1><h1> 一年后又发生一件事,位于儿童公园附近有一座“孝子坟”,我到市体育馆学体操,一定要路过那个“孝子坟”,记得那座坟不但占据了马路一些地场,还高出地面,被石栏围住,要登上石阶才能走近“孝子坟”,坟边有一棵大树,好像是榆树。那一阵子传说“孝子坟”显灵了,只要到坟上祭拜,然后俯身磕头一夜,第二天天一亮,虔诚的人铺在地上的纸就有赐给的“药面”,包治百病。</h1><h1> 我刘姨当然相信,也偷着神神秘秘地和邻居大妈、大婶们议论。</h1><h1> 不知怎么被我父亲知道了,我父亲就找他的研究生付庆生商量把那棵树锯掉。他叫付庆生去借大锯,我家只有小锯,没有能锯大树的大锯,如果是小树,我父亲肯定当即就带着小锯去锯树了。</h1><h1> 我当时很害怕:我爸去锯大树,不会被警察抓去吧?</h1><h1> 幸亏第二天,学生付庆生来报告说,不用去锯大树了,因为“孝子坟”一带“搞迷信”很猖獗。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h1><h1>迷信活动被取缔,但“孝子坟”仍然在,我很明确我父亲对因“孝子”而被树碑立传的这件事很抵触甚至反对。</h1><h1> 我长大后,想起这些事,想起父亲不许教育孩子“孝顺”,才完全明白了他的观念。</h1><h1> 父亲是研究文学、历史的,封建制下的观念对“孝”和“忠”是有着同等意义的,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家“孝”,在外“忠”,“孝”和“忠”是维系封建等级制统治的基石。</h1><h1> 再大了一些,看到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中的“二十四孝图”,才明白鲁迅先生在二十世纪的新文化运动中,就论述过“二十四孝图”在儿童的童稚时代产生的戕害是多么巨大,这是要用“孝”去损毁人性,用封建的忠孝去湮灭人们的觉醒。</h1><h1> 提到鲁迅先生,突然想到不久前看到的一个帖子,就插一嘴吧!</h1><h1> 那帖子是台湾的李敖评论指责鲁迅先生最主要的局限是“从不谈民主”,接着又有复旦大学某教授出来劝李敖说,“是不是没有全部看完鲁迅的作品啊?”</h1><h1> 且不谈我对李敖作品和思想观念的看法,就是他说的这一句:鲁迅“从不谈民主”就足以说明:李敖连看懂鲁迅的能力都不具备,那位复旦教授还出来劝李敖什么“要看全集啊”,不是也滑稽可笑吗!</h1><h1> 李敖是不是以为鲁迅没有喊口号“要mz”,或者必须发表一个宣言谈“要mz!”。</h1><h1> 鲁迅所有的小说和杂文都在抨击“不mz”,——他笔下“不mz”的现实,刻划得还不够入木三分吗?作品写在不“mz”的制度下,人们是怎样的愚昧、落后,也表达了作者深刻的无奈。我不必举例,大家都是看过鲁迅的作品的。</h1><h1> 抨击“不mz”,不就是表达“要mz”吗?</h1><h1> 老天!这李某的脑回路难道没有弯吗?</h1><h1> 就像鲁迅的文学经典小说《阿Q正传》中的阿Q形象,如果鲁迅假借他的口喊出“要mz”,或者作者在此宣言“要mz”,那才叫荒唐呢!</h1><h1> 他笔下的阿Q,连人(地位)都不是,在人们的眼里,只是虫蚁。能够算是个“人”的时候,才可能谈“要mz”, 连“人”都不是的阿Q,如果谈“要mz”,他不是都“越级”了吗?</h1><h1> 这还不够深刻吗?!</h1><h1> 还有说鲁迅先生没有抨击“制度”,只谈“国民性”,“国民性”不是“制度性”决定的吗?鲁迅先生《狂人日记》写道:</h1><h1>‌“我翻开历史一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鲁迅)</h1><h1>我看,鲁迅先生对封建礼教的批判,也就是对制度的批判,在文学作品中这样表达,都显得有点儿太过于“露骨”了吧!</h1><h1> 我实在不懂那些对鲁迅先生贬毁的人,是怎么回事,他们是看不到,还是装看不懂?</h1><h1><br></h1><h1> 书归正传,我父亲认为:</h1><h1>不能以自己是家长就凌驾于孩子头上,家长是孩子的朋友,要和孩子交朋友,父母和孩子在家庭中是平等的。父母要的是孩子的爱而不是“孝顺”要的是相互的尊重。</h1><h1> 所以,父母亲为孩子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图回报,这不是利益交换关系,不是:“我生你养你,所以,你必须孝顺我”,“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你就得养我,回报我。”这类观念。</h1><h1> 以我的了解,那时,师大院里的孩子们,大多没有听过要“孝顺”这样的家训,有些父母亲喜欢孩子的家庭,一般都是生育四个、五个甚至十几个孩子,这些孩子们听到过父母亲类似“投资”式的要回报这类的家训吗?听到过“我生下你”,你就要无条件服从我”的规矩吗?好像都没有。</h1><h1> 那时,师大院里的孩子们似乎没有经历过这种笼罩在浓郁的封建道德传统下的家庭生活。</h1><h1> 近些年,忽然发现社会舆论在广泛宣传“孝顺”,而且提高到“百善孝为先”,这句话真成了人们张嘴就来的口头语了。</h1><h1> 如果这个“孝顺”仅仅是指平等基础上的“爱”,那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当我在家对面的二中正门围墙上,东西两侧各十二幅排开的,都是一人多高的彩色壁画,赫然出现了“二十四孝图”时,在这巨幅的“二十四孝图”下走过的我,犹如芒刺在背。具体怎么画的,我不忍目睹,难道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看到的“二十四孝图”再版了?!</h1><h1> 后来,我很后悔没有仔细看,应该看看“埋儿奉母”那一幅怎么画的,儿子为孝顺母亲,毫无人性地去活埋自己的儿子的那幅是怎么画的。</h1><h1> 有一个时期,为了教育孩子“孝”,提出一项广泛开展的活动:学生要回家要给父母洗脚,还要家长的反馈证明,是不是在家给爹妈洗脚了。</h1><h1> 从“洗脚”想到我亲历的事。</h1><h1>80年代,大约是因为要开某次世界妇女大会,省妇联召开各界妇女代表先开一次小座谈会,请各界妇女们谈谈中国妇女地位的巨大变化。</h1><h1> 有一位吉林大学的女教授发言,谈到如今她也能当教授了,而且回到家,地位也变了:她的丈夫给她端洗脚水。</h1><h1> 闻听“丈夫给她端洗脚水”会场发出一片无法用词语形容的怪异的笑。所有的妇女、包括妇联的领导都笑,会场气氛顿时活跃起来,大家喜笑颜开。</h1><h1> 我当然不会笑,因为我不明白为什么笑。</h1><h1> 脚就是身体的一部分,和脸有区别吗?打洗脚水和打洗脸水有什么不同?倒洗脸水和倒洗脚水有什么不同?夫妻给对方洗脸和洗脚有什么不同?</h1><h1> 什么时候约定俗成“洗脚”乃是一种显示地位高低的形式;给人洗脚、端洗脚水是卑微下贱的表示。谁洗脚和谁被洗脚就体现了“解放”不“解放”地位的高低标志?</h1><h1> 这么看,“洗脚”和“倒洗脚水”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一种体现地位高低的形式和方式了。</h1><h1> 所以“丈夫给妻子打(倒)洗脚水”和孩子们给大人“洗脚”的内在含义,如果是老外,绝不会懂得我们社会人际关系学里深刻的内涵的。</h1><h1><br></h1><h1>(待续)</h1><h1><br></h1><h1><br></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