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红色耕田证

红藏视界

<div><br></div>1933年春天的川陕苏区,大巴山下的一个普通村庄里,贫农王老五颤抖着双手从苏维埃干部手中接过一张盖着红色印章的文书。这张薄薄的纸片,上书的“土地使用证”几个字,将村里当初属于刘地主的那三亩上等水田,永远地划到了他的名下。王老五捧着这张纸,老泪纵横——他在这块土地上流了一辈子汗水,第一次真正拥有了它。消息传开,全村沸腾了,人们敲锣打鼓,在田里焚香磕头,仿佛在举行一场神圣的祭祀。这不是对土地的膜拜,而是对新生政权的礼赞,对翻身解放的庆祝。这张被农民们亲切称为“耕田证”的土地凭证,岂止是一张产权文书?它承载着中国农民千年梦想,象征着亿万被压迫者命运的转折,更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耕田证,是土地革命的结晶,是农民翻身解放的终极象征,它凝聚着政治权力的重构、经济关系的变革、社会秩序的更新与精神世界的重生。 <h1><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1 红四方面军第九军政治部1933年1月发给余英章农户的“土地使用证”</div><br><br></h1><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color: inherit;">一、耕田证产生的历史必然性</b></h1><br>近代中国,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通过高额地租、高利贷和苛捐杂税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劳作一年,收获的绝大部分要交给地主,自己留下仅够糊口甚至难以为继。这种封建剥削土地制度,使农民丧失了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陷入停滞,更使广大农民在政治上毫无地位,沦为社会最底层。正如川陕苏区流行的歌谣所唱:“佃户脚上两把火,地主心里一把刀”,这生动刻画了阶级对立的尖锐程度。<br>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视为革命根本。1927年“八七会议”正式确立土地革命方针,拉开了苏区土地立法的序幕。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土地问题议决案》,要求无代价地立即没收豪绅地主的土地财产及公产官荒,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深刻认识到: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实行土地革命,既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心任务,也是巩固工农联盟的重要基础。这一洞见将土地革命从经济问题提升到政治战略高度,明确了“耕者有其田”的核心目标。<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2 1928年12月的井冈山《土地法》全文</div><br>从1928年《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给农民耕种”,到1929年《兴国土地法》修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苏区土地立法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优化。1930年6月,在南洋(当时属于福建省长汀县管辖)红四军与闽西地方党组织领导的联席会议上,确立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成熟分配方案。川陕苏区更是制定了《关于土地问题的布告》《怎样分配土地》《平分土地须知》等一系列具体政策法令。这种立法探索的深化,为耕田证的发放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法律依据,使其不再是简单的分田行为,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确认。<br><br><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二、耕田证的颁发过程与实践</b></h1><br><b>(一)系统性的分田步骤</b><br>耕田证的颁发,是土地革命群众运动的最终环节,其过程体现了严密的组织性和广泛的民主性。以中央苏区为例,完整的分田流程包含五个关键步骤:<br><font color="#ed2308"><b>第一步是打土豪运动。</b></font>红军工作队深入农村,组织群众揭发、斗争地主恶霸,没收其土地财产。这不仅是经济上的剥夺,更是政治上的“打倒”,如陈毅在赣南、闽西发动群众,五天之内打土豪十八家,迅速提高贫苦农民阶级觉悟。打垮地主阶级反动气焰,为分田扫清障碍。<br><font color="#ed2308"><b>第二步是审定阶级成分。</b></font>各村土地委员会根据经济状况、剥削关系,将农户划分为雇农、贫农、中农(含富裕中农)、富农和地主五种成分。这一划分具有重大政治意义:“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农村阶级划分(五言歌)》等宣传材料使复杂的阶级理论通俗化。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3 兴国县革命委员会土地科1930年的“农户土地调查表”,</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为合理分田打下了基础</div><br><font color="#ed2308"><b>第三步是清田亩和划等级。</b></font>由土地委员会调查全村土地总数、等级、位置及人口总数,登记造册。这项工作细致入微,需实地丈量、评估土质、确定产量,作为公平分配的依据。各地苏维埃将数据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br><font color="#ed2308"><b>第四步是分田地。</b></font>在留出红军公田后,剩余土地按人口、劳力、土地等级、山林池塘等搭配均匀,混合分配。“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原则在此环节得到充分体现,保证了分配的相对公平。一些地方还规定,红军家属和积极分子可优先选择或获得稍多土地,如闽西苏区凡是积极参加红军的人和家庭都分到了田地。<br><font color="#ed2308"><b>第五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发放耕田证。</b></font>苏维埃政府向每一户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盖有公章的“土地使用证”,明确记载土地位置、面积、四至界限。这张证书标志着分田结果的法律确认,农民从此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地是我的!”<br>苏区苏区发行的耕田证,有的地方又称“分田证”、“土地证”、“土地使用证”等。发放单位有“农民协会”、“贫农会”、“苏维埃政府”、“红军政治部”等等。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4 汀连县第九区第二乡苏维埃政府1931年7月发给罗元溪农户内容详实的“分田证”</div><br><b>(二)配套制度的建立</b><br>耕田证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一整套土地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其中最具特色的是红军公田制度。1931年10月,鄂豫皖苏区首创“每乡留一石到五石为红军公田”,分给外籍红军和国民党军的投诚士兵。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高超的政治智慧:既解决了非本地红军的土地权益问题,又强化了“壮大红军第一”的导向。金寨县农民自发将最好的土地划为红军公田,并立下石碑,由代耕队耕种,收获用于红军给养和烈士家属抚恤。这种“吃水不忘挖井人”的朴素情感,转化为制度性的拥军支前机制,极大提高了红军战斗力。<br>另一重要配套是代耕制度。由于红军官兵在前线作战,无法亲自耕种分得的土地,各地苏维埃组织助耕队、代耕队,义务帮助军属耕种。江西于都苏维埃“负责派人”帮助耕种,各地方党政领导农民代耕。这种“耕者有其田”与“代耕互助”的结合,既保障了军属权益,又避免了土地荒芜,更强化了军民鱼水情。<br><br><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三、从使用到所有的飞跃</b></h1><br>耕田证最核心的内涵,在于它标志着土地所有权从封建地主所有制向农民个体所有制的根本转变。初期苏区土地政策曾规定土地归苏维埃所有,农民仅有使用权。但实践很快证明,这种不彻底的所有权形式影响了农民积极性。1930年《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土地法令》已开始探索所有权问题。不久之后,赣南、闽西各地逐步推广确定农民所分土地的所有权,发给土地证,准许出租买卖或雇工经营的政策。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5 会昌县筠岭区(十二区)革命委员会1932年3月发给第二乡第二村(盖“贫农会”条形章)朱炳荣农户的“分田证”,证上明确标注可以“自由买卖”</div><br><br>这一政策突破具有划时代意义。群众有完全支配他们土地的权力,就是说,他们不仅有土地使用权,而且有土地所有权。耕田证上所载的权利,不再是短期的、受限的使用权,而是受到苏维埃法律保护、可以继承、转让、收益的所有权。农民从土地的附庸变成了土地的主人,这种产权关系的根本变革,为农村生产力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br>耕田证通过产权确认,重构了农民的经济行为属性。在封建制度下,农民“为别人种地”,缺乏生产积极性;分得土地后,农民“为自己种地”,劳动热情空前高涨。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发现,分田后农民“生产劲头大得很”。凡农民(就是地主也一样)因自己努力劳动而获得的出产,不论如何的多,苏维埃政府都给以保障,不许别人侵犯一升一斗。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对农民主体性的尊重和对经济规律的遵循。农民获得了剩余索取权,劳动成果归自己所有,多劳多得的经济逻辑得以确立。因此,分田后苏区农业生产普遍增长,粮食产量提高,农民生活改善,为革命战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政府允许土地出租、买卖、雇工经营,使劳动力与土地可以优化配置,促进了社会分工。<br>耕田证不仅是产权证明,更承担了社会保障功能。对于红军家属、烈士家属而言,耕田证是维系生计的保障。川陕苏区规定红军家属分田优先,并享受代耕服务。对于孤寡残弱,苏维埃通过调整分田标准予以照顾。耕田证所载土地,是农民最后的生存依托,在战乱年代提供了基本安全网。这种制度设计,使土地改革超越了单纯的经济意义,具有了社会政策属性。<br><br><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四、农民翻身解放的多维象征</b></h1><br><font color="#ed2308"><b>政治象征——人民主权的物化形态</b></font><br>耕田证首先是人民主权在基层社会的物化象征。在传统社会,地契是地主阶级的权力象征,代表着封建统治秩序;耕田证则是苏维埃政权的权力象征,代表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秩序。每一张耕田证上鲜红的政府印章,都宣示着一个政治真理: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农民手握耕田证,实质上是手握了一份与政权的社会契约——政府保障其土地权利,农民则拥护革命、参军支前。<br>这种政治象征意义在扩军运动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中央苏区“跟着红军有饭吃,参加红军分好田”的口号,使耕田证成为连接个人利益与革命目标的纽带。无数青年正是在分得土地后,怀着保卫胜利果实的决心参加红军。耕田证成为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的强大政治工具,巩固了工农联盟,奠定了革命胜利的群众基础。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6 福建省武平县象洞区洋贝乡苏维埃政府创作的“分田歌”</div><div><br></div><font color="#ed2308"><b>经济象征——生产关系变革的历史丰碑</b></font><br>耕田证是中国农村生产关系革命性变革的见证。它象征着封建剥削制度的终结和新型生产关系的建立。几千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被“耕者有其田”的现实所颠覆。耕田证所确立的农民个体所有制,虽然仍属私有制范畴,但其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它是劳动者所有制,而非剥削者所有制,是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否定。<br>这种经济象征意义在红军公田制度中得到独特体现。许多地方自发将最好土地划为红军公田并立碑刻文,碑上“红军公田”四字不仅是土地标识,更是新型生产关系下军民关系的象征。公田由代耕队耕种,收获用于红军和烈属,体现了公有制因素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萌芽,为后来的合作化运动埋下了伏笔。耕田证与红军公田碑,共同构成了从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符号体系。<br><font color="#ed2308"><b>社会象征——阶级地位逆转的身份标识</b></font><br>耕田证是农民阶级地位根本逆转的社会标识。在封建社会,农民处于社会底层,依附于地主;耕田证的发放,使农民成为独立的土地所有者,获得了平等的社会地位。审定阶级成分时,贫雇农被认定为革命的主力,地主富农被划为专政对象,这种身份重构彻底颠覆了传统社会等级秩序。<br>耕田证成为新社会身份的证明文件。拥有耕田证的农民,不仅在村里挺直了腰杆,更获得了参与政权、参军参政的资格。许多农民将耕田证与苏维埃代表证、赤卫队员证一起珍藏,构成其新社会身份的三位一体。对于妇女而言,耕田证更具特殊意义。苏区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分田,妇女的名字出现在耕田证上,标志着其家庭和社会地位的历史性提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7 粤赣省会昌县南队区第五乡苏维埃政府1931年1月发给钟二寿农户社会身份证明的“分田证”</div><br><font color="#ed2308"><b>心理象征——精神解放的宣言书</b></font><br>耕田证最深刻的价值,在于它象征着农民的精神解放。千百年来,农民生活在被剥削、被压迫的精神枷锁中,缺乏尊严和希望。耕田证的颁发,不仅是物质利益的赋予,更是人格尊严的确认。农民第一次作为平等主体与政权对话,第一次拥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第一次感受到自己不是命该如此的贱民,而是创造历史的主人。<br>这种心理解放的力量极为强大。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农民打翻地主权力后,“在农民权力极盛的地方,神权、夫权一概被打翻”。耕田证就是这种权力翻转的物质凭证。许多老苏区农民回忆,拿到耕田证那天,全家人就像过年一样,焚香祭祖,奔走相告。这张薄纸承载了农民对未来的全部希望,点燃了他们参加革命、保卫苏维埃的万丈豪情。<br><font color="#ed2308"><b>文化象征——土地观念的现代化转型</b></font><br>耕田证还象征着中国农民土地观念的现代化转型。传统土地观念强调安土重迁、土地是命根子,但土地往往被地主垄断;耕田证则将土地与革命、解放、权利等现代政治概念联结,赋予土地新的文化内涵。土地不再是神秘的、宿命的存在,而是可以通过斗争获得的、可量化可交易的现代产权对象。耕田证成为连接传统农民意识与现代公民权利的文化符号,标志着农民从臣民向公民的文化转型。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8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1937年6月发给李正明的“土地证”</div><div><br></div><br><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五、耕田证的历史影响与当代镜鉴</b></h1><br><font color="#ed2308"><b>对革命胜利的推动作用:</b></font>耕田证最直接的历史影响,是为中国革命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强大的人力支持。通过土地革命和耕田证发放,中国共产党赢得了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农民参军参战、支前运输、掩护伤员,成为革命的主力军。苏区父送子、妻送夫、弟送兄、妹送姐,甚至全家人积极参加红军的动人场面,正是耕田证政治动员效应的真实写照。<br>到红军长征时,仅陈毅负责的江西军区就动员了工人师、少共师、模范师的兵力。这些自愿参加红军的革命战士,绝大多数是为保卫分得的土地而参军的农民。耕田证将他们个人利益与革命全局紧密相连,形成了不可战胜的人民战争力量。没有耕田证所激发的亿万农民积极性,就不可能有后来的革命胜利。<br><font color="#ed2308"><b>对农村发展的深远影响:</b></font>耕田证发放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苏区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这种生产力的解放,不仅改善了农民生活,更支持了长期战争消耗。苏区政府财政收入、红军给养、地方建设,都建立在耕田证激发的农业增产之上。<br>耕田证还为后续土地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从早期“没收一切土地”的左倾错误,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科学分配;从使用权到所有权的渐进确权,苏区土地立法正反两方面经验为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土地法大纲》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法》提供了直接借鉴。耕田证制度所体现的保障农民权益、按人口平均分配、承认土地私有等原则,成为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核心内容。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9 福建博物院藏1932年闽西清流四堡区下谢村贫农团</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分配土地的榜示(局部)</div><br><font color="#ed2308"><b>对执政理念的塑造意义:</b></font>耕田证的颁发过程,深刻塑造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从发动群众、调查研究,到民主讨论、张榜公布,再到发证书、建档案,整个过程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苏维埃干部白天访贫问苦,调查研究,晚上向群众宣传革命意义,这种工作方式成为党的优良传统。<br>耕田证所承载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更成为中共执政的基因。苏区政府对群众利益的坚决维护,与国民党政权维护地主利益形成鲜明对比,诠释了为何共产党能够“得民心者得天下”。耕田证成为中共承诺与兑现承诺的象征,奠定了政治信任的基石。<br><font color="#ed2308"><b>对土地确权的持续价值:</b></font>耕田证的历史经验对当代仍有重要启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近年来,国家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与苏区耕田证在精神上一脉相承——都是要通过产权明晰,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br>当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等,都面临着如何平衡稳定与放活、公平与效率的问题。苏区耕田证制度在确权颁证、配套保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等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特别是红军公田制度所体现的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思路,对处理特殊群体土地权益仍有参考价值。<br><br><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六、一张纸片的时代份量</b></h1><br>耕田证,这张苏区时期签发的小小文书,承载着中国革命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它不仅是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更是翻身解放的多重象征。从《井冈山土地法》的初步探索,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系统总结,耕田证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最终凝聚成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核心逻辑——“耕者有其田”。<br>今天,当我们凝视珍贵的耕田证时,看到的不仅是一页发黄的纸张,更是一个时代的呐喊、一个政党的承诺、一个阶级的觉醒。耕田证所象征的解放精神——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对生产力解放的执着——穿越时空,依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时代,重温和弘扬耕田证所承载的初心与智慧,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共同富裕,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br><br><br><h1><font color="#ed2308"><b>作者简介:</b></font></h1>洪荣昌,现任中国收藏家协会红色收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红色收藏》杂志主编,《中国钱币》杂志特聘审稿专家,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古田会议纪念馆、龙岩学院中央苏区研究院、武平县博物馆特聘研究员,龙岩市档案馆荣誉研究馆员,武平县慈善总会终身荣誉会长,中国红色收藏鉴定师,评估师。<br>在解放军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鹭江出版社、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等出版了《红色票证》《红色货币》《红色收藏》《红色粮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五分铜币》《红色传家宝》《毛泽东像章选集•中央部委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五分铜币研究》《苏区票据考证》《苏区文献收藏撷珍》《红军粮票研究》等11部专著,400多万字。主编《中国红色收藏》杂志十多年,50多期400多万字。创办“红藏视界”微信公众号,发表解读苏区文物、传承红色基因、传播红色文化的原创文章200多篇。曾在北京、福州、遵义、厦门等地举办苏区红色文物展览。已出版的著作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全国各大图书馆以及美国哈佛大学等海外知名图书馆收藏。许多学术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人民日报》《中国钱币》《中国收藏》《俄罗斯人文瞭望》以及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内外著名报刊杂志、网站刊登转载。其个人事迹曾被2020年11月7日《人民日报》作过长篇报道。<br><br><br><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