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等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在以下情况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即“先论证,后施工”):</span></p><p class="ql-block"> 深基坑工程(需专家论证的情况)</p><p class="ql-block">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p><p class="ql-block">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p> <p class="ql-block">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导则》(SL/T 842-2025),对属于上述范围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若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即擅自施工,将被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p> <p class="ql-block">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含深基坑、高边坡等),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因此,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相应的专家论证费通常由施工单位承担,可归属于定额中的“措施费”或“企业管理费-其他”中。</p> <p class="ql-block"> 建设内容涉及深基坑高边坡的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的专家重点关注,否则通不过验收。</p><p class="ql-block"> 在工程稽查、专项检查也是专家检查重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