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审之名,行敛财之实。

陈荣

<p class="ql-block">  当“年审”这一本应守护公共利益的制度,异化为个人敛财的工具,其背后折射的不仅是权力的贪婪,更是监管的失灵与制度的漏洞。辽宁省委书记许昆林在全国两会上痛陈的“窗口小吏8年敛财1600多万”案例,正是这一问题的极端写照。一个仅负责材料接收与流转的普通办事员,竟能将政务服务窗口变成私人“收费站”,其蜕变轨迹令人警醒,更发人深省。这名工作人员的敛财手段简单粗暴:对送钱者,材料当天转办;对不送钱者,则以材料不全、系统故障等理由百般拖延、故意刁难。这种“送钱快办、不送刁难”的潜规则,将公共服务彻底商品化,把法定职责异化为权力勒索。其行为不仅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更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与政府公信力。其平均每年敛财200万元,每个工作日进账近万元。而其长达8年的作案时间,更暴露出监督机制的全面失灵——内部管理、纪检监察、群众投诉等多重防线,在“灯下黑”中形同虚设。</p><p class="ql-block"> “小官巨腐”的滋生,根源于“微权力”的失控。在行政审批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工作人员虽无决策大权,却掌握着流程推进的关键环节。这种对时间、节奏的控制权,在信息不对称、流程不透明的环境下,便成了寻租的资本。正如许昆林所言,有些干部“有点小权就用到‘极致’”,将岗位便利视为敛财工具,把公共服务岗位当成“私人领地”。而“关系文化”的潜滋暗长,更让部分企业和群众被迫选择“花钱买效率”,形成了“腐败温床”。</p><p class="ql-block">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问题并非孤例。从辽宁全省住建系统专项巡视发现的5573个问题看,类似“轮番检查骚扰企业”“同一事由重复处罚”等乱象,暴露出部分领域权力运行的普遍性漏洞。这些行为虽形式各异,但本质相同:都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制度要求扭曲为“设租寻租”的手段。其根源,在于权力观的扭曲、服务意识的淡薄,以及监管体系的缺位。此类情况发生在辽宁,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建议纪检部门下决心查一下,一定会有“惊喜”或者“惊悚”的!</p><p class="ql-block"> 根治“以年审之名,行敛财之实”的顽疾,需以“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一方面,要以铁腕手段严查个案,通过“直查直办”机制打破地方保护,让“微腐败”无处遁形;另一方面,要以制度创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数字化,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可追溯。唯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才能铲除“小官巨腐”的土壤,让政务服务回归为民本质。</p><p class="ql-block"> “窗口巨腐”的代价是沉重的,但教训更深刻。它警示我们:权力无论大小,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唯有以案为鉴、系统施治,才能让制度真正成为守护公共利益的屏障,而非被滥用的敛财工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