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注:点击下方按钮可收听本文语音播放</b></p> <p class="ql-block"><b>编者按:先刑后民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审理刑民交叉案件的一个原则。主要内容是一些案件必须先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之后,再审理与该刑事责任有关联的民事案件。先刑后民的原则适用了多年,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某市高级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这个做法重申先刑后民原则的本意。以后,人们可以此判例为依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根据判例解说先刑后民原则的内容与含义。</b></p> <p class="ql-block"> “炸屏啦!炸屏啦!”助理小姚刚刚走进调解室就举着手机冲着屋里的几个调解员嚷嚷。</p><p class="ql-block"> “咋回事?看把你激动的。”调解员老陈皱着眉问。</p><p class="ql-block"> “最高法裁定驳回了高院一、二审的判决,发回重审!”小姚依然兴奋地说,“1.8个亿啊!这是多么大的一笔资金啊,能不炸屏吗?!”</p><p class="ql-block"> “行啦,行啦!”老陈看向小姚,“说重点,又是什么新鲜事?”</p><p class="ql-block"> 小姚抑制住情绪,尽量平静地说:“储户在银行里边的1.8亿存款被银行管理人员擅自挪走,最后,只剩下44万多。银行以先刑后民为由抗辩,均得到一审、二审法院的认可。官司打到最高院,结果,最高法院一锤定音,撤销一、二审的判决,发回重审。”</p> <p class="ql-block"> “快说来听听。”几个调解员都停下手里工作,眼巴巴地看向小姚。</p><p class="ql-block"> 小姚这才慢条斯理地讲了起来。</p><p class="ql-block"> 本市有一家公证机关,在某个银行的分行开立了账户。这些年来,公证处的账户存下了大额的存款,一直由分行的负责人直接管理。每个季度,这个负责人都会提供各种表格,当面汇报账户资金的流动情况。这个做法从未中断,一直延续到出事的那天。</p><p class="ql-block"> 负责人游说公证处用存款购买银行的理财基金,什么手续都搞定了,可是,银行方面却告知公证处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无法办理相关的理财业务。直到这时,公证处才整明白自己的账户里只有44万多一点,其他的1.8亿资金在存入银行的第二天起,就被多次非法地转给了7个空壳公司,以及两个个人的账户。那个负责人编造各种数据以及假报表,谎称公证处的账户安全、正常。</p> <p class="ql-block"> 事发后,公证处愤而提起诉讼状告银行,要求银行为此给个说法,并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然而,银行的代理律师向法官提交了几十组证据,证明公证处账户内的存款系被犯罪分子非法转出,属于该人的个人犯罪行为所为。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先刑后民”的规定,银行方面拒绝向公证处承担责任,说是待该案刑事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再来考虑解决双方之间的存款问题。银行方面的抗辩理由被法院采纳,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公证处的诉讼请求。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最高人民法院撤销,案件发回重审。</p><p class="ql-block"> 小姚说罢案情,大家纷纷议论起来。</p> <p class="ql-block"> “以前听说过储户的几百万存款被银行搞丢了,这回可是1.8个亿,这个瓜有点大哈!”老王说。</p><p class="ql-block"> “是啊,先刑后民是法院惯常的做法,还没听说过这种情况可以刑民并行啊。”老张说。</p><p class="ql-block"> “对呀,一般情况下这类案子都是等到刑事判决生效后,再来审理民事案子。”老刘附和。</p><p class="ql-block"> “看来,大家过去习以为常的做法有点走偏了。其实,这次是最高法院在给公众上课,我们不免重温一下先刑后民原则的内容。避免将来的工作出现偏差。”老陈老神在在地说到。</p><p class="ql-block"> 看到大家点头称是,老陈看向小姚说道:“这个案子你应当最熟悉吧,说说看,这个案子为什么不能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p><p class="ql-block"> 小姚显然是过功课,不慌不忙地说了起来。</p> <p class="ql-block"> 人们一贯认为:刑民交叉的案子刑民并行审理为原则,先刑后民审理是例外。先刑后民的案子必须基于同一事实。然而,这个1.8亿的案子刑民并非为“同一事实”。</p><p class="ql-block"> 公证处与银行之间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方面未履行资金安全保障、账户管理、对账真实性等法定义务。在这个事实中,银行是违约主体,应当承担违约等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 银行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转走资金、伪造表单,涉嫌职务侵占、诈等犯罪。在这个事实中,主体是个人刑事犯罪。而且,这个案子引发的民事责任并不依赖于银行员工犯罪案件刑事判决的结果,不需要等刑事案件的判决,即可直接认定银行方面已经违反法定义务。所以,这个案子不能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p> <p class="ql-block"> “另外,关于先刑后民最高院有着明确的规定,单位员工的个人犯罪行为,不能作为免于单位民事责任的依据。”小姚提高声音说到。</p><p class="ql-block"> 小姚话音刚落,大家七嘴八舌地说开了。</p><p class="ql-block"> “就是啊,看来过去单纯强调先刑后民,把最基础的东西都搞没了,没底线啦!”</p><p class="ql-block"> “就是啊,这种事情一旦追究了员工个人的刑事责任,银行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就连民事责任也不想承担。”</p><p class="ql-block"> “是啊,是啊。如果以后遇到这种事情银行都用先刑后民来推辞,老百姓谁还敢往银行里存钱啊!”</p><p class="ql-block"> 老陈看向小姚,说:“功课做得不错,非常好!抽时间把那些必须先刑后民的案子整理个清单,以便大家办案子的时候参考。”</p><p class="ql-block"> 话音刚落,小姚便接话道:“干嘛还要抽时间去做,我已经整理出来了。”</p><p class="ql-block"> 大家一听都静下来,等这小姚说下去。</p> <p class="ql-block"> “听好啦,常见的先刑后民的案子主要有四大类。”小姚接着说了起来。</p><p class="ql-block"> 一、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的。</p><p class="ql-block"> 二、买卖合同、工程合同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p><p class="ql-block"> 三、理财、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p><p class="ql-block"> 四、银行卡、资金往来涉嫌诈骗、洗钱犯罪的。</p><p class="ql-block"> 这四类犯罪的特征是同一笔钱、同一个行为,犯罪行为人既触犯了刑律,同时又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所以,一般先审理刑事案子,之后,再审理民事案子。</p><p class="ql-block"> “小姚你做得的太好啦!”</p><p class="ql-block"> “做得不错,谢啦!”</p><p class="ql-block"> “给你点个超赞!”</p><p class="ql-block"> 大家纷纷夸赞小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