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这是一个荒诞无稽的起始,这是一个厚颜无耻的发源,是一个令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耻辱的代码,同时也是一个中国老人独创的令世界大跌眼镜的可耻词汇!</p><p class="ql-block"> 我们查遍了《中华词典》,没有找到“扶不扶”这个词汇。据相关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的一天,一位姓彭的男士,在一公交车站附近扶起了一位自己摔倒的老太太,并陪同她去了医院,老太太及后来到医院的家人指责彭先生是肇事者,并要求其赔偿。那以后便开始了后来层出不穷的讹人事件,而且讹人者屡屡得手。这一行为让那些心术不正的阴险奸诈的不法之徒看到了发财的机会。这一恶劣行为已经成为了一个没有成本的赚钱行当。十年过去了,而这种案例依旧层出不穷,并且由此又延伸出来“碰瓷”的手段,他(她)们誓把讹人进行到底!他(她)们这种“敬业”精神,这种“不见棺材不落泪”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如今依然在讨论“扶不扶”的问题。在汉语的漫长演化过程中,“扶不扶”这一由中国老人独创的词汇引发全国十四亿人的讨论。在救助人没有法律保护的前提下,赞成“不扶”的人占绝大多数,反之,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赞成“扶”的人是百分之百。由此我们之前的问题,之前的担心,之前的困惑就有了答案。</p><p class="ql-block"> 小时候,父母告诉我们多做好事,多帮助人,行善积德,修桥补路,这样可得好人好报,善始善终。上学的时候,老师教导我们,学习雷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要见贤思齐,要大公无私。成年后孔子孟子等一些古代先贤,告诉我们要文质彬彬,要有德有行,讲究仁·义·礼·智·信。</p><p class="ql-block"> 我们把道义,德行,善举,不行奸,不使诈,老老实实做人,坦坦荡荡做事这些仁义厚道记在心里,把雷锋的精神注入脑海。做好事不留名是那个时代最朴素的信仰。遇见有人摔倒,无论其是老人与否,都会毫不犹豫的上前搀扶,当时没有担忧,没有思考,更没有任何利益权衡,因为没有承担责任,经济赔偿的顾虑。因此哪里有“扶”与“不扶”这么一问?更无需有承担后果的疑虑。</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从第一例讹人的案例出现,至今已有十年之久,讹诈之风为什么非但没有收敛却愈演愈烈?根源是讹人者既无成本,又无风险。成功了,一笔可观的钱到手了,不成功,最多轻飘飘的说一句“误会”了事。这样的无本生意,只赚不赔,这让那些阴沟里的老猪狗们看到了绝好的赚钱机会。</p><p class="ql-block"> 更有甚者,他(她)们以老者,病者,弱者的身份为掩护,干着强盗干的事。而法律在这方面未能及时给于这些作恶者以严厉打击,间接地助长了这些人的恶行,更使她们有恃无恐的继续下去。目前又出现“组团讹人”“全家配合”讹人的新形式。</p><p class="ql-block"> 古人说:“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不罚。”由此看来,我们今天的困境,正是“罚不当罪”的结果。当讹诈者无需为其行为付出代价时,当诬陷者无需为其恶行承担后果时,道德的堤坝便会在利益的洪流中崩塌。</p><p class="ql-block"> 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一个天性善良的女孩子(小学生)扶起了一个摔倒在地的老太太,那老人一口咬定救助她的孩子撞倒了自己,并索赔5000元。那孩子无法自证清白,她的父母含泪拿出5000元钱。之后便寻找见证人,终于有个事发时在场目睹事情的原委的人,再也无法沉默,证明那老太太是自己摔倒,摔倒的地点距离女孩子五六米远。事实已经清晰,而那老太太拒不退还讹诈的钱。街道办,公安,记者统统上阵做老太太思想工作。始终未能退还。我们不禁要问,老人讹诈已成铁证,即便是主动还钱,也要对其本人及其她参与作伪证讹诈的子女进行刑事上的判决,同时还要加倍赔偿救助她的女孩子,误学费,精神损失费,名誉费等等都要数倍赔偿。而事实却是束手无策,任由老人逍遥法外,难道我们的法律如此软弱?看到这个报道的人没有一个不在愤怒,不在为女孩子抱不平,心中不免疑虑:那老人已经违法,为何不负法律责任?这是法律的无能,还是有意为之?是因为讹人者是老人吗?难道老人就可以无法无天任意胡为而不受法律的约束吗?那孩子的冤屈谁来申?那五千元钱谁来赔?那孩子和她的父母的精神打击谁来负责?</p><p class="ql-block"> 扶人者一旦被讹,其所面临的不仅是巨大的经济损失,更是压垮精神脊梁的炼狱。名声扫地是第一重打击。在当今信息时代,一旦被贴上“肇事者”的标签,便如影随形,无论如何摆脱不掉。即便以后还你清白,但那时流言已传至每个角落。人言可畏,自古皆然,今尤甚之。而讹人者却从不顾忌脸面,丢了自己的脸,丢了父母祖上的脸,也丢了儿孙的脸。因为这种人是不要脸的!</p> <p class="ql-block"> 经济赔偿是第二重打击。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更多。很多家庭根本无法承受。打官司的过程更是一场漫长的过程,精力,钱财和精神的巨大消耗。请假,奔波,出庭,取证,有的影响了工作,甚至因此丢到了工作,学生影响了学习,有的影响了生意,总之搞得人精神恍惚,生活茫无头绪,一塌糊涂。</p><p class="ql-block"> 最要命的是有时出事地区没有监控,或监控故障,被讹者无法自证清白。法律有明文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而实践中常常偏要被讹者自证无辜。老人一口咬定,让你百口莫辩,让你生不如死!</p><p class="ql-block"> 有的人脾气很大,被讹诈后丢了脸面,损失了钱财,耽误了正事,耗费了时间,气性又大,越想越气,越想越窝囊,一气之下病倒了,甚至危机到生命。这一系列延伸出来的后果,谁来负责?是讹诈者吗?他(她)们早已优哉游哉的快乐去了,还有可能正在寻找下一个被讹的目标。那么诉诸法律吗?一句“证据不足”打发你回家了。社会舆论吗?更多的人只会叹息一声:“又多了一个倒霉蛋”。</p> <p class="ql-block">当记者或媒体提出“扶不扶”时,我想反问:在问这个问题之前,可否先问一句“为什么不扶”?人们不是不扶,是不敢扶,是扶不起。</p><p class="ql-block"> 这并非道德的滑坡,亦非雷锋精神的丢失,不扶,是绝大多数人理性的态度和计算。当做好事救助他人的成本太高,以至于无法承担,当见义勇为的风险太大,以至于让人足以身败名裂,那么,面对这样的事实,个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就会启动。这不是人心不古,这是好人没好报现实下的无奈沉默。是被救助讹人者毫无人性,良心泯灭的必然后果!</p><p class="ql-block"> 经济学这门学问我一窍不通,有一次读一本书,里面恰好涉及到这样的话题,此时刚好借来一用:经济学有个概念叫“劣币驱逐良币”,人们在“扶不扶”的困境中,恶意讹诈就是劣币,善意救助是良币。当劣币无需付出代价,良币便会被逐出市场。最终,市场上就只剩下冷漠与猜忌,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精明与算计。</p><p class="ql-block"> 最令人担心的是:这种群体的理性选择,汇聚成社会的集体冷漠。目睹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众人围观,其实围观者也是心急如焚,怎奈救助的风险太大,被讹的后果无法承担,才使他们不得不止步。这不是某一个人的道德缺失,是整个社会的系统性失败!</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我们说,道德的具体表现是自律,而法律的具体表现是他律。当自律作用失效,他律则必须跟上。说教,呼吁,感化等等,这些柔和手段在利益面前苍白无力,尤其在生来奸邪阴暗的人来说,更是一文不值。要知道,没有牙齿的法律是纸老虎,没有锋芒的正义是空口号。</p><p class="ql-block"> 讹诈,从表面看来只是要骗钱,但其后果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一系列恶劣影响是数不清的乱象。我们需要,建立健全专项法律制裁措施,要打与罚双管齐下,要严打,要重罚。打的它无力起身,再也不敢重操旧业,甚至提到讹人的事就心惊肉跳。罚的它们倾家荡产,罚的数额应该是其讹诈索要数额的十倍。同时,对于参与讹诈的家属,子女的共同犯罪,也应连坐,如此才可能斩断讹诈利益的链条,还社会以和谐安宁,还救助者以公道,还全民族以文明。</p><p class="ql-block"> 举证责任的落实,绝不是救助者自证清白,而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被救助者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无法举证),则是诬陷,是讹诈,二罪俱罚。唯如此,才能让恶人不敢作恶,让好人放手去做好事,唯如此,才能打破救助者“自证清白”的困局。</p><p class="ql-block"> 我们说,文明,童叟无欺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相互帮扶,助人为乐,不求回报是一个民族善良厚道的体现。做好事就应该好人好报,做恶事就应该受到制裁。理所当然,天经地义。</p> <p class="ql-block"> 我们要从制度到人心重建信任。“扶不扶”的怪现象,是社会的无绪,是人类道德底线的崩塌,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但我们悲哀之后要行动,愤怒之后要建设。</p><p class="ql-block"> 我们呼吁的,不仅是法律的完善,更是人与人信任的重拾。当讹诈者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施救者没有后顾之忧,“扶不扶”的怪相便再无踪迹,老人跌倒,路人搀扶,必要时送医,被救者心怀感恩,施救者点头一笑,这本是一个健康社会的常态,而不应该成为奢侈。</p><p class="ql-block"> 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东郭先生与狼》和《农夫与蛇》的故事。两个故事都是因善心善举而遭遇恩将仇报的结果,所不同的是狼付出了生命作为忘恩负义的代价,东郭先生得到了经验教训。而另一个农夫丢掉了性命,害人者却逃之夭夭。两个故事虽是寓言,然而,作者却记录了社会中的现实。两个施救者成了“盲目善良”,“是非不分”的反面教材。</p><p class="ql-block"> 至此,“扶不扶”的讨论该结束了,这不是因为我们找到了答案,而是这个问题本身就不该存在。让阴险歹毒的讹诈者付出代价,让善良仁义的救助者得到保护,让法律成为正义的利剑,这是和谐社会的起点,是仁德厚道的本来样貌,也是人类文明的灵魂所在。</p><p class="ql-block">作者 : 道</p><p class="ql-block">2026年3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