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赵敏,女,1957年9月16日出生,汉族,绵阳日报社退休编辑。本人现在身体健康,思维清晰,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正式立此遗嘱。<br>一、我的全部财产均属我的个人财产。<br>二、我的全部财产作以下处置:<br>(一)、我的主要财产:<br>1、我的不动产房屋一套位于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市中心,双电梯四室两厅:全部由在我一生最后的时间里伴陪在我身边的人继承(不按法律继承顺序)。<br>2、我的全部存款(银行定期存款百万元以上):全部由在我一生最后的时间里伴陪在我身边的人继承(不按法律继承顺序)。<br>(二)、我的其他财产:<br>1、我的全部藏书和我个人正式出版的书籍:全部自愿捐献给绵阳市图书馆收藏。同时我的此行为一定不作任何文字和图片公开报道宣传。<br>2、我的正式出版书版权:<br>1)、我的随笔传记《素面相见》和散文诗集《我是你远方的红豆》这两个文学作品的版权全部赠予正式出版这两本书的四川文艺出版社所有。<br>2)、我的散文诗集《神奇的世界)的版权赠予正式出版这本书的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所有。<br>3)、我的所有互联网平台账号不得注销、不得删除任何其中公开发表的作品。<br>3、我的个人生活用品全部由在我一生最后的时间里伴陪在我身边的人继承(不按法律继承顺序)。<br>三、我的身后事:<br>1. 将我的遗体尽快火化成灰,抛撒在僻静的荒山野岭悬崖之下。<br>2.不穿寿衣(保持原穿服装),不发讣文,不设灵堂,不开追悼会,不遗体告别,不烧纸,不做七。我从不迷信,所有迷信的事都不要做! “死后哀荣” 是生者的虚荣,对于死后的我一点意义也没有!后事越快结束越好,不超过三天。<br>3、没有我的书面准许(生前)不允许任何人公开发表写我的文章(包括“纪念文章”)等。<br>4、我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全部赠予我的退休单位(不按法律继承顺序)。<br>四、备注:<div>1、此《遗嘱》里面写的 “我一生最后的时间里”是指我患重病期间,如果遭遇意外事故或因病猝死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而我的全部财产捐赠给绵阳慈善基金,给真正贫困而上进的孤儿读书所用。</div><div>2、我的著作版权问题,这些年已经有多家影视公司联系我要将我的随笔传记《素面相见》拍摄为电视剧等,我均在考虑中。<br>切记我的遗嘱,执行我的权利!<br>立遗嘱人:赵敏<br>2026年2月28日于四川绵阳家中<div><br></div><div><br></div></div>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本文作者、四川女作家赵敏近照</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