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1号是<span style="font-size:18px;">宝安县政府旧址</span>,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宝安县委、县政府机关从特区内迁到特区外的办公驻地,见证了深圳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 </p> <p class="ql-block">院内建筑群由4座办公楼以及水池、回廊、凉亭等组成。 宝安县政府大楼建成于1983年,正对政府大门,坐西北向东南,平面呈长方形,砖混结构,高六层。</p> <p class="ql-block">宝安县委大楼A、B、C办公楼建成于1987年,坐东北向西南,三座楼整体平面呈“工”字形,之间以廊桥相连,A、B座高四层,C座高六层,均为砖混结构。 </p> <p class="ql-block">建筑平面呈“凸”字形,简单的几何形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现了现代主义设计原则,办公楼北面的水池、回廊、凉亭等景观蕴含中国传统哲学智慧和美学理念。 </p> <p class="ql-block">2010年9月10日,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宝安区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现为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城市轨道交通事务中心、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的办公地点。</p> <p class="ql-block">该旧址见证了深圳改革开放的重要历史事件,如全国首张股票发行、万丰村股份制合作经济模式创立等,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建筑保留了20世纪80年代的形制和风格,对研究改革开放初期的现代建筑特征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科学价值。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