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陈鼓应是台大哲学系教授,被赞誉为国学大师,著有《老子今注今译》,详尽解读了《道德经》。在这本译注中,陈鼓应教授认为《道德经》中有两处属于错简重出。</p><p class="ql-block"> 第一处,陈鼓应认为,第4章的“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第56章的错简重出。</p><p class="ql-block"> 《道德经》第五十六章第一句: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陈鼓应认为,“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第56章的错简重出。笔者注意到,研究者王鸿飞的《老子略释》也没有收入“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这一句。</p><p class="ql-block"> 第二处,陈鼓应认为第10章的“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重见于第五十一章,疑为第五十一章错简重出。</p><p class="ql-block"> 《道德经》第五十一章最后一句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笔者注意到,王鸿飞的《老子略释》也没有收入“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这一句。</p><p class="ql-block"> 笔者认为,陈鼓应关于《道德经》这两处属于错简重出的理据很牵强,原因有三:</p><p class="ql-block"> 第一,重出,未必是错简。《道德经》中类似重出的语句还有。如:“故去彼取此”出现3次;“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出现2次。</p><p class="ql-block"> 第二,不管是帛书甲本、帛书乙本还是河上公本、王弼本,都不支持错简重出的说法。</p><p class="ql-block"> 第三,不少国学大师、学者都没有提出异议。笔者注意到,傅佩荣、齐善鸿、熊春锦、范子盛、徐山等国学大师、学者都没有认为此二处是错简重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