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都说往事如烟,可于我而言,许多过往经历中上不得台面的事,却没有烟消云散,总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年纪大了,看透了,想起当年那些糗事,说说也无妨。</p><p class="ql-block"> 那是1970年,父母要去辽西山区插队落户,名曰“五七战士”。正在上中学的我和上小学的弟弟,须得同行。于是转学到北票县巴图营高中,离黄家屯的新家十里路。天暖时走读,冬天日照时间短,便住校。学校的学生宿舍没有洗手间,如厕须穿过一个大操场,很不方便。每到晚上临睡前,一帮女生都要结伴儿去厕所。赶上下雪天就更不方便了。虽说那时十六、七岁一般不起夜,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睡前喝多了水,寝室又太冷,免不了半夜得方便一下。这个事对女生来说更不方便。</p><p class="ql-block"> 不知谁先起头儿,把夜里的出小恭选在了寝室门前,偷偷摸摸、贼头贼脑快速解决。大家纷纷效仿,心想这样真是很方便了。</p><p class="ql-block"> 正当我们暗自窃喜之时,一个早晨早操结束,领操老师没有喊解散,把我们一众男生女生带到了寝室门前。寝室门口地势略高,距操场有一点坡度,我们的方便痕迹明显的排列在坡度上;男生寝室门前两侧墙上,也悬挂排列着不同的痕迹。在确凿“罪证”面前,大家都面面相觑,不敢抬头。</p><p class="ql-block"> 老师说了一句“下不为例”,便宣布队伍解散了。从此以后,我们的“方便”更加不方便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