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鲁隐公(第三话)

贵食母

<h1> 隐公想做小周公,必须先摆出“让位贤君”的姿态,让鲁国的朝野上下都知道他的心志。隐公早有贤德美名,不管鲁惠公有没有立允为太子,由于鲁国卿大夫们的拥护,以继室长子身份即位是正统,只要隐公自己愿意没有人能够阻止得了。然而由于其父娶了手有“鲁夫人”之文的仲子,又有将仲子作为夫人之意,隐公深深懂得其父表达出“母贵则子宜为君”之意,因此有意欲将君位让给允。孝是礼之大者,隐公遵从其父的想法,向外界时刻显示着其让位的态度,并用一系列事件时刻强调着这一态度。</h1> <h1> 隐公元年的冬十月十四日,隐公重新给惠公举行了葬礼。首次葬礼时,由于有<u>宋国的军队来侵犯鲁国边境</u><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①</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隐公必须前去边境处理危机,所以才没有来得及亲自布置葬礼之事。加之桓公年龄小无法办理,那次葬礼办得很草率。隐公觉得他没有完全表达出对父亲的“孝”意,决定重新举办一场风光大葬之礼。他要让鲁国人都知道,他的孝不是嘴上说一说而已,而是落实到行动中。他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由于葬礼准备得充分、布置得完备、安排得周密,葬礼办得非常成功。而隐公则是在葬礼上默不作声地退居幕后。他不敢以<u>丧主</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②</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自居,而是将桓公作为现“君主”推居到丧主的位置,更没有到葬礼现场<u>哭临</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②</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 font-size: 17px;"><u></u></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u>国之大事,在祀与戎</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③</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给死去国君做丧主可不是想做就能做的,非得是国君继承人才可。无疑,隐公是让居于丧主位置的允向鲁国臣民和前来参加葬礼的诸侯盟国的使者宣布,他不是鲁国国君而允才是正统继承人。为惠公重新成功举行了葬礼,隐公在国内外赚足了声誉,又通过自愿放弃了丧主的权利巧妙地表达了“摄位”之心,可谓一举两得。然而,这样的做法也是一把双刃剑,隐公在表达自己的诉求同时,也助长了某些别有用心的卿大夫过度骄横,为他的今后执政留下了隐患。</span></h1> <h1> 同年十二月<u>公子益师卒</u><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④</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隐公没有参加<u>小敛</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⑤</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卿大夫是国君的佐辅,是国君的卿大夫,卿大夫卒国君都会亲临从小敛始的丧葬的每一个过程,以此来表示尊厚。实际上就是国君关心下属的一种表现,是给那些活着的卿大夫们看的,既是礼制规定,又显示着国君对于卿大夫们主人的地位和对他们的掌控。公子益师是鲁国的卿,隐公不应该缺席小敛,但他认为自己摄位为君而不是真正国君,与公子益师没有君臣的关系,故意没有参加。相同的事还发生在隐公八年,这年鲁国的卿<u>展无骇</u></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 font-size: 17px;">④</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亦卒,隐公照例没有参加小敛。隐公已经做国君八年了,倘若元年那件事是偶一为之,装模作样的话,八年之后同样的事同一处理方式是隐公纡尊降贵,自降身份一贯谦卑的证明。</span></h1> <h1> 隐公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桓公的母亲仲子死了。惠公虽将仲子以夫人对待,但惠公生前并未立仲子为夫人,仲子实是妾。况且桓公此时还不是君主,仲子不应该用夫人的葬礼。隐公二年《春秋》经文上这样记载:“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给仲子用了“夫人”和“薨”这样高规格的葬名,这是隐公成全的结果。这还不算完,由于祖祢庙中惠公夫人神主位置被孟子占有,仲子的神主进不了祖祢庙,隐公还特意为仲子另立一个庙,并在隐公五年的九月祭祀了仲子之庙,用上了<u>六佾的万舞</u><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⑥</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隐公为仲子立庙是春秋史上的绝无仅有的事,他为了博取名声,摆出尊桓的姿态而不惜违反礼制实在是得不偿失。</span></h1> <h1> 隐公给桓公足够的面子,这种面子在他处理其生母的丧礼时表现得愈加明显。</h1> <h1> 桓公之母仲子死后不久,隐公三年夏天,隐公母亲声子也死了。隐公是国君,母以子贵,声子虽然是妾,但应该行夫人丧礼。夫人丧礼有三:<u>初死乃赴,葬乃反哭,卒哭而祔</u><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⑦</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隐公对其母声子不赴、不反哭、不祔,夫人三礼皆缺,因此声子不能用“夫人”的称谓,其死不能用“薨”字,且不能成“葬”。由于隐公的这般操作,声子因不举“<u>三葬礼</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⑧</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而不能用“<u>三葬名</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⑧</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但是又不能无名,选择比较适合的称呼可伤透了鲁国大臣的脑筋。好在鲁国从不缺乏这方面的人才,这才有了隐公三年《春秋》经文上的“夏四月辛卯,君氏卒。”“君氏”是尊称,国君隐公母氏的意思。“君氏”实质上是“君子氏”省略,故意略去了“子”姓之后的叫法。不称“子”姓是因为隐公毕竟是国君,对其母进行了姓氏避讳,使其母声子的地位高于其她媵妾又低于夫人的地位,才创造了此中比较奇葩的权宜之称。另外,“卒”也比“薨”降低了一等。“薨”用于诸侯及其夫人的死,“卒”用于卿大夫诸侯妾的死。回过头再比较桓公母仲子死经文记载“夫人子氏薨”就不难知道,隐公是故意压低其生母的身份而有意抬高桓公母亲的身份。</span></h1> <h1> 然而,隐公对其母死葬“不反哭”是后世人所频频诟病的。反哭是人子悲哀达到极点,情感达到最深处的表现。既葬而不反哭,解经家疑隐公“全是不念其亲”,不行孝道之礼。他们的根据是《春秋》经文中其他鲁公的夫人和妾死时的“<u>三葬礼</u><span style="color: inherit;"><u>”与“三葬名</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⑧</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关系的表述。其中有一类表述是“三葬礼”中的“赴”、“附”决定了“三葬名”中的“夫人”、“薨”,而“三葬礼”中的“反哭”不是“夫人”、“薨”的要件,只与成“葬”和不成“葬”有关。据此他们说:“人之行礼,有勤有惰,未必废则俱废,行则皆行。”认为隐公可以不赴、不祔,但应该反哭。但是,仔细想来解经家不是隐公,和我们一样都没有处在隐公当时所处的环境和氛围中,怎可能知道隐公当时的全部心理活动。或许隐公认为“三葬礼”是一个整体不可拆分,不必“未必废则俱废,行则皆行”,而是认为“废则俱废,行则皆行”,所以他全废弃“三葬礼”,当然也就包括反哭。为此,我们应该多理解隐公一些,设身处地为他想一想。隐公为了达成其父的意愿,避免桓公以及大臣们的猜疑,甘愿自降身份,奉桓公为太子,成为“摄位”的过渡国君,虽然事情做过了头,也是形势所逼、情有可原的。</span></h1> <h1> 隐公对周公无比敬仰,对周礼也无条件信仰,这是有着历史渊源的。周公旦有大功绩于周室,周公死后周成王特意允许鲁国使用天子礼乐。这是周天子对周公最高的奖赏,超过任何物质和官爵的奖励。鲁国也因此具有了周礼的全部。这一点在《左传》<u>昭公二年</u><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⑨</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u>韩起</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⑩</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到鲁国访问中,当他看到<u>《易·象》</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⑪</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与<u>《鲁春秋》</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u></u></span><span style="font-size: 17px;">⑫</span><span style="color: inherit;">时,所发出的“周礼尽在鲁矣!”感叹就可知了。彼时儒道废弃,各个诸侯国周礼多有缺失,只有鲁国才有这些完备的周礼典籍。韩宣子一方面看到《易·象》后灵魂再次受到触动,大有所悟、如梦方醒,知道了周文王为什么能够开创周朝的天下;另一方面看到周文王、周公旦制《春秋》,鲁国顺延之而续《春秋》为《鲁春秋》之后,美周礼在鲁,同时也非常羡慕鲁国继承周公之德。韩起这话是隐公去世多年后所说的,然而这恐怕是整个春秋时期各个诸侯国的共识,只不过是借韩起的嘴巴说出来而已。鲁国是周礼的继承者,周礼赓续中心并不是在周王室而是转移到了鲁国。正因为如此,隐公才仿效周公的做法摄位而为君,在鲁国各种重大活动中一味谦卑,甚至突破礼制为仲子建庙,显然是一个不知通变守死礼之人。他只是模仿周公之礼的形式,而没有得到周公之礼的精髓。周公之礼的精髓是什么?简单来说,隐公必须具有周公之德、周公之智、周公之才,然后在行周公之政、施周公之刑基础上才可遵行周礼,守住周礼。隐公不具备这些,其模仿也就难以达到周公之礼的精髓了。画虎不成反类犬,邯郸学步似的模仿周公,隐公仅直接害了自己的性命,也间接害了鲁国。</span></h1> <h1> 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人人都在想方设法为自己逐利的时候,偏偏隐公能够站出来,心甘情愿地、自觉地维护周朝的宗法传承制度,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他是整个春秋时代守礼第一人君,让位贤君之称实至名归。诚然让位贤君与周公之圣相差的距离还很遥远,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也不能苛刻地对待隐公吧!</h1> 注释:<div>①宋国的军队来侵犯鲁国边境:鲁惠公晚年,鲁国和宋国打了一仗,结果鲁国在黄地(宋邑,在今河南开封市民权县东。)打败了宋国的军队。在鲁惠公的丧葬期间,宋国为了报复鲁国,起兵攻打鲁国。鲁隐公带领军队前去,终于在隐公元年的九月与宋国在宿地(风姓国名,在今山东泰安市东平县东。)结盟,解决了这场危机。危机解决后,紧接着在十月份隐公就积极地筹备其父惠公的改葬,尽做儿子孝道之礼。</div><div>②“丧主”、“哭临”:“丧主”,丧事的主人,整个丧事的组织和决定者。按照宗法制度,丧主由嫡长子担任,无嫡长子的由嫡长孙担任;既无嫡长子又无嫡长孙的由子孙中与死者关系最近的人担任。“哭临”,集体哀悼死者的仪式。鲁惠公的葬礼应该在鲁国宫殿中举行,众臣与亲属以及其他前来吊唁的诸侯国的使者都应该到场。隐公是国君,却不是丧主,所以隐公只好不哭临。</div><div>③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参见《左传》成公十三年传。祀:祭祀(天神地祇祖先)。戎:军事、战争。</div><div>④公子益师卒:“公子益师”,人名。其中“公子”是尊称,也是爵位,通例诸侯的儿子称公子,孙子称公孙,公孙的儿子也就是公子的孙子要以其祖父公子的字为氏,另起家世;“益师”是名。公子益师是鲁惠公的庶子,字众父,其后鲁国有众氏,下文所提到的众仲就是其后代。“卒”,“死”的别称,卿大夫及诸侯妾死称卒。别称还可以根据人的尊卑身份不同下列叫法:天子(周王)为崩、诸侯为薨、士为不禄,平民才称死。“展无骇”,人名。其中展为氏,无骇为名。(详见第四话有关展无骇的叙述及注释)<br>⑤小敛:丧礼的一种,即给死者穿寿衣。除了小敛外,还有大殓——尸体入棺,临丧——葬礼和下葬。《左传》传文单举一小敛隐公不参加,是由始死延及丧终,知大殓和临丧隐公都没有参加。</div><div>⑥六佾的万舞:“佾”,音yì;指乐舞的行列。按周礼规定: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至于各佾对应的参与舞者的人数则有两种算法:❶天子8×8=64人、诸侯8×6=48人、卿大夫8×4=32人、士8×2=16人。❷天子8×8=64人、诸侯6×6=36人、卿大夫4×4=16人、士2×2=4人。则六佾则有48人与32人之说,两种说法均可。鲁可以用天子礼乐,所以鲁国君可以用八佾,其余的诸侯国不可以用,否则违反礼制。“万舞”,乐舞名,包括文舞与武舞两种。文舞左手执籥(音yuè;一种乐器。),右秉翟(音dí;野鸡羽毛。);武舞左执朱干(音gān;红色的盾。),右秉玉戚(音qī;古代兵器,形状像斧子。)。仲子是妇人,没有武事,所以用文舞。万舞多用于祭祀。</div><div>⑦初死乃赴、葬乃反哭、卒哭而祔:❶“初死乃赴”,诸侯或者诸侯夫人刚死时向同盟的诸侯国发送讣告,周天子死则向天下诸侯国发送讣告。赴:外交礼仪的一种,指向同盟的诸侯国发送讣告。❷“葬乃反哭”,下葬之后,日到中午时从墓地返回到祖庙捧神主(是用木板制作的写有死者名字的牌子,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和身体分离,身体归葬于土,是为鬼;灵魂附着在木牌上,是为神,因此将此牌称为“神主”或“木主”。)而哭,叫反哭。反哭完后又到殡宫,就是曾经停放灵柩的正寝(亦称“路寝”,诸侯治事的宫室。)进行虞祭礼。❸“卒哭而祔”,“卒哭”,丧礼中的一个重要仪式。上注中提到虞祭礼,虞祭礼举行有次数和时间规定。次数:天子九次、诸侯七次、大夫五次、士三次,后来天子以下均举行三次;时间:第一次虞祭叫“初虞”,在葬后反哭之后,第二次在柔日(天干纪日:乙、丁、己、辛、癸日),如果举行三次,则第三次虞祭在第二次的第二天,即刚日(天干纪日:甲、丙、戊、庚、壬日);如果行九次虞,则第三次、四次……八次仍然选择柔日,最后一次即第九次虞则是在八次虞的第二天,即刚日。虞祭是通过祭祀安魂,虞祭礼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这里就不展开叙述了。“卒哭”则是在最后一次虞祭的第二天,也是一个刚日举行。假如按照三月而葬的话,再加上虞祭的时间,卒哭大约在人死后的百天,相当于今天的百日祭,也就是百姓通俗讲的“烧百天”的祭祀。实际上两者还是有不同的,但目的都差不多,既是哀悼结束,死者的非至亲的亲人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守孝期未满的亲人除外,另有规定。)。卒哭是哀悼的结束,以后就进入了每年的节日祭的范围,因此在卒哭以前的一系列丧礼仪式都属于五礼之中的凶礼,接下来就进入了“祔”。“祔”,死者的神主按照次序(帝王、诸侯是左昭右穆)摆放到祖庙中的仪式,说明新死者到此时可以与祖先一起享受祭祀了,属于祭祀礼之一,因此它归类为五礼之中的吉礼。祔祭仪式也有很多讲究,这里不再展开,只将与本文有关的说道简述一下。本文本条下句中有“不祔”,“不祔”是《左传》隐公三年原文“不祔于姑”的简略,“姑”,指婆婆。根据《正义》孔颖达《疏》注知“姑”又分为“嫡祖姑”和“妾祖姑”,夫人附嫡祖姑;妾附妾祖姑。从《传》文“不祔于姑”来看,可知声子既没有附嫡祖姑,也没有附妾祖姑,隐公干脆没有将其母声子的神主放到祖庙中,不知放到了何处,《传》文没有交待,我们也不能妄加猜测。祔:音fù。</div><div>⑧“三葬礼”、“三葬名”与“‘三葬礼’和‘三葬名’关系”:❶三葬礼:本文的临时叫法,非从史籍上引用。指夫人三步葬礼的“赴”、“反哭”、“附”。❷三葬名:本文的临时叫法,非从史籍上引用。指丧葬礼仪所用的名词,“夫人”、“薨”、“葬”。❸“三葬礼”与“三葬名”关系:两者构成了因果关系,“三葬礼”是三因;“三葬名”是三果。三因和三果关系有以下几种说法:第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有两种说法:⑴赴——薨、反哭——夫人、附——葬;⑵赴——薨、反哭——葬、附——夫人。第二种,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以葬礼先后次序叙述三因,然后来共同决定三果,也就是不称夫人,则不成薨,不言葬。第三种,重点因决定重要果:赴、附——夫人、薨。总之,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且无法确定唯一。现在,这样的葬礼仪式早已经不用了,只是在阅读古籍中见到,也不必深究。</div><div>⑨昭公二年:公元前540年,周景王5年。</div><div>⑩韩起:姬姓、韩氏、名起,谥号宣,史称韩宣子,韩献子韩厥之子。时中军将赵武死,韩宣子代替赵武为中军将。晋国设有三军,分别是中军、上军、下军。三军分别设置将、佐,史称这六个人为“晋六卿”。中军将是晋国的执政的上卿。当时晋六卿分别是:中军将韩起、中军佐赵成;上军将中行吴、上军佐魏舒;下军将范鞅、下军佐知盈。韩起到鲁国访问,有两方面的任务:一个是鲁昭公新立,晋国为了祝贺新君继位而前来派一上卿,这也说明晋国很重视与鲁国的关系。二是韩起新接手上卿而执政晋国,前来说明他的情况,以期自己得到鲁国的支持。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像这样的往来很多。一般情况下,大国到小国叫“聘”;小国到大国叫“朝”。</div><div>⑪《易·象》:相传为周公所作,是解释《周易》经文的书,据说同于后世《十翼》中的《大、小象传》,杜预主此说。然而郑玄认为《易·象》是《易·彖辞》和《易·爻辞》,并认为《易》是文王所作;郑众、贾逵、虞翻等认为《易·爻辞》是周公所作。《易·象》或者是《易象》到底有什么内容,《左传》中没说,看到这本书的韩起也没说,并且在韩起之后就再无该书的记载了,好似凭空消失了一样。有人推测,与孔子修《十翼》有关。《十翼》出现后,《易象》中的内容被融入到《十翼》中,因此该书没有独立成书存在的必要而失传不再现世了。但无论真实的历史情况如何,只要都承认《易》与周文王有关,或者说周文王推演了《易》,其它的都与本文无扰。<br>⑫《鲁春秋》:鲁国根据周文王、周公创制的的编年史书《春秋》而续写的以鲁国为主的历史,孔子就是根据此书才修订《春秋》的。又,鲁国的史书叫《鲁春秋》,其它的诸侯国也有自己的史书,比如晋国的史书叫《乘》(音shèng)、楚国《梼杌》(音táo wù)等。</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