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最近网络大瓜不少。这里就有一个新鲜的瓜,给你吃。河南牛姓女士在发现丈夫出轨后,发布其丈夫和小三姓名、单位及二人出轨其他信息,潘多拉魔盒由此算是打开了;其丈夫以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为由,将该牛女士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了,判决被出轨女性要连续道歉十五天(当然,判决书里面也提及,道歉内容要经由法院审查);更加神奇的是,判决出来后,该牛女士就开始一通神奇操作了,牛女士通过连续的一系列的反讽式道歉声明,一下子引爆网络,引发全社会范围内广大吃瓜群众的关注和热议。本质上,这是一场汹汹民意被带了节奏的网络暴力,锋芒直指牛女士出轨丈夫高某某。</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在看热闹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引发这场网络风暴的,究竟是什么?是出轨男方恶人先告状,还是被出轨女性反讽式道歉引发的戏剧性效果。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无论如何,这些都只是表面的原因,而不是深层次的根本的原因。</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我个人以为,引发本次网络风暴,真正的根本的原因,就是未忠实履行夫妻义务一方可以通过司法方式压制合法婚姻中的受损害一方,而合法婚姻中受损害一方却不能通过司法获得妥善而公允的救济。换言之,这个案子,有没有更妥当、更合法、更合情合理的司法处理方案,当然有;令人遗憾的是,因为这个案子的不当处理,逼迫牛女士借助网络发泄怨气,进而引发了这场气势汹汹、明显有太多不理性力量的网络暴力。</p><p class="ql-block"> 习近平总书记说,很多司法案件,并不需要很多的法律专业知识,仅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而一些案件的处理却偏偏要搞得是非界限不清。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没有一点职业良知,甚至于没有做人的良知,怎么能做好工作?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就是执法为民。</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我也认为,法律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能被舆论裹挟,不能奉行民粹主义。但是,法律终究不在乎人情。对于案件的司法处理,不能偏离公序良俗、不能偏离人们正常价值观念、不能偏离天理人情、不能偏离人性良知。</p><p class="ql-block"> 那么,为什么有很多案子的司法处理,被搞得是非界限模糊不清呢?原因有很多,有人的原因,有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多元的原因,也有司法实践对一些新问题缺乏应对的问题,等等。也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们的司法考评机制还有待完善的问题。</p><p class="ql-block"> 司法考评,不仅应考查评价合法与否,还有考查评价合理与否。现有的司法考评机制,过于强调徇私、枉法等司法失范情形,且追责门槛太高;更重要的是,对司法处理的合理与否考查评价不足,对表面上看起来合法、仔细推敲却违背常情常理的司法处理,缺乏追责机制。比如,“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去扶他!”,诘问者言之凿凿,被问者是无言以对、百口莫辩;比如,案子明明证据不足,司法者却要本着人死为大、影响恶劣或者领导交办等案外因素,顶着造成冤假错案的风险而强行推进程序;比如,司法者甚至明知道这样处理不合理,但为了尽快甩手烫手“山芋”,还是强行做不合常情常理的处理……</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一句话,在司法领域里,要减少这种情况,动不动一个案件就引发社会广泛争议,引发舆论海啸,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司法考评机制,对司法处理不仅考察评价合法性,还要考察评价合理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