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仁先事件始末。 张祥敏(梦飘零)

张祥敏 (梦飘零)

看到一件挺无语的事:有网友找到《烟坟》这篇小说的女主,想要弄清楚她与王仁先之间究竟有没有发生过所谓的“爱情”。<br>说实话,看到帖子的第一眼,我实在是忍不住笑了:天,怎么会有这么幼稚的脑子?几乎就不是成年人可以干得出来的事嘛!<br>关于《烟坟》,在这里我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一篇小说体裁的文学作品,是纯文学的东西,它不是纪实文学,也不是报告文学,请大家不要把它与现实中的人物相互混淆。并且,小说中所虚构和描述的内容在当时的麻栗坡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是很虚幻的、很不符合逻辑的一篇文章。<br>《烟坟》是一篇充满争议的文章,从它诞生的那天开始,这样的争议就从未断过,主要原因在于,这是一篇严重脱离实际、违反中国人道德准则、违反公序良俗的文章,文章在宣扬一种非常错误的婚姻观念,那就是对婚姻的背叛与不忠。 从2004年开始,我就数次找到小说所描述村子的人进行求证,然而,他们讲述出来的却是另一个版本的故事,与原作内容大相径庭。关于王仁先与女主之间,了解情况的人是这样说的:部队进驻到村子以后,王仁先是住在团部的。当时呢,村子里有个卖瓜子的村妇,这个村妇就是小说里的女主。出事的那天,王仁先在经过女主的瓜子摊时,买了两杯瓜子。那个时候是没有秤称量东西的,就用一个二两的酒杯来量,5毛钱一杯,王仁先买了两杯。两杯瓜子一块钱,王仁先拿了十块钱去付,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女主没有九块钱的找头,怎么办呢?九块钱在八十年代的麻栗坡意味着什么?举个例子,我爸爸在工交局工作,一个月也就只有32块钱的工资,我妈妈二十多块,两个人加起来不到六十块钱。对于那时的女主两口子来说,这九块钱是有多诱惑。于是,为了得到这九块钱,女主就告诉王仁先,让他晚上去拿钱。那天晚上,女主俩口子专门设了个局,把王仁先带到指定地点,接着男人跳出来“捉奸”。王仁先是有错,他不该跟着女主去,但是,虽然到了地方,两个人却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做,那个男人就跳出来,又吼又骂,王仁先被吓蒙了,转身就跑。正因为什么都没有做,男人没有当场抓住把柄,也没有看清楚是谁。第二天,男人带着女主到部队去闹,王仁先由此受了处分。<br>如果现在有人去问女主,她能告诉你实话吗?在《烟坟》这篇小说里,女主被刻画成了一位有“爱”的女人,这是属于她的童话世界。换做任何一个人,宁肯成为童话里的公主被大众追捧、同情,也不愿意成为那个诬陷好人的巫婆吧。<br><br> 其实,关于王仁先事件的来龙去脉,我在2004年以后就已经了解得清清楚楚了,只不过,由于是看《烟坟》在先,之后才听村民谈起这个事的经过,就始终以《烟坟》的描述为主,而没有把这个事真正地重视起来。<br>那个时候吧,我在麻栗坡有个关系很好的朋友,虽然算不上闺蜜吧,但有什么话也能够坦诚交流。朋友是个老师,也喜欢写点东西,我们既是文友也是朋友,相处得非常不错;朋友的娘家就在《烟坟》中那个故事的发生地,她在那里土生土长,对那里的情况很熟悉。<br>有一次,朋友邀请我到她娘家去做客,席间,我们海天阔地聊了许多话题,聊着聊着的吧,自然而然说到了一个事,那就是关于《烟坟》。“美女,这个寨子,这回可是出了个人物哟,有没有听说?就是那个xx。”我呵呵笑着说。“这个人,你们应该都熟悉吧?”<br>“嗨,你么,你怎么会相信那些鬼话呀!是乱写的呀!”朋友是个直性子,听我这么一说,立即就炸开了,就仿佛被投进火堆里的包谷粒,“噼噼啪啪”不停地炸响。“他所说的那个婆娘么,就在我家后面一点了嘛!那个婆娘一直都在寨子里头卖点瓜子,部队在的那些年,她也一直在卖,好多当兵的都跟她买过的。”<br>“哦,不会吧?”我有点诧异,意外更是不可阻挡的。 见我不相信,朋友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俩口子都不叫人,做的短命事情。明明就是不想给人家钱,两口子就故意整了嘛,硬说婆娘跟那个兵好,喊婆娘把那个兵约出来。你说,那个兵也是憨憨,会跟着她去,结果么,就着这俩口子陷害了嘛!她那个老倌一吼么,那个兵转身就跑掉了。也占得他跑得快,要不然的话,肯定要挨死老倌倌打。结果么,第二天俩口子就跑到部队去闹,部队一听么,担心影响军民关系嘛,那个时候打仗,管得又严,就干脆给了那个兵一个处分。”<br>“哦,这样的。”我下意识地笑了。“有点.......怪怪的嘛!”<br>“就是这种的呀!一点也不骗你的。”朋友十分肯定地说。<br>“合尼合尼,事情就是这样的。我们寨子个个晓得这个事,害人呀,那两口子,硬是整得人家挨了处分。”在座的人也七嘴八舌的附和。<br>但我始终不相信,明明是少妇爱上才子的惊世童话,怎么和瓜子和阴谋扯上了,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瓜呀!莫非.......朋友的外形不太好,五大三粗不说,脸长得也不怎么好看。“肯定是妒忌人家xx了。”我这么想。<br>直到后来,当119团的老兵告诉我,王仁先烈士的事,的确是由瓜子引出来的祸时,我相信了。<br><br>原创作品,谢绝使用和搬运,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