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国大”签名欣赏

迦南人

<p class="ql-block">‌时间:1946年11月15日至25日</p><p class="ql-block">地点:南京国民大会堂‌</p><p class="ql-block">议题:制订《中华民国宪法》</p> <p class="ql-block">毛泽东指出,这是蒋介石的非法的分裂的国民大会。1946年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党不顾政协决议,单方面召集国民大会,遭到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同盟的抵制,在1300多名出席代表中,绝大多数是国民党员,其余则是青年党、民社党和少数“社会贤达”。会议通过了经蒋介石亲自审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这部宪法的实质是人民无权,独夫集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