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饶人处且饶人”适用于受害者发声吗?一一清淤事件中的舆论反思

腊梅

<p class="ql-block">  “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句古训,其本意是倡导宽容、和解的美德,这无疑是珍贵的社会润滑剂。但任何真理都有其适应的边界,如果将其无条件、无差别地应用在所有情境,特别是涉及是非对错、权益侵害和原则底线的事情上时,它就可能会变味,产生让人所感到的负面效果。</p><p class="ql-block"> 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模糊是非,成为“和稀泥”的工具,阻碍真正的进步与解决。有些矛盾和问题,正是因为没有被彻㡳讨论和解决,才一次次复发。“饶人”可能让问题被暂时掩盖,而非从根本上修复。</p><p class="ql-block"> 对于持续伤害时,“饶人”意味着牺牲正义、正当权益或他人利益。</p><p class="ql-block"> “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句话应该是一种个人修养的境界选择,而不应成为一条普遍要求他人、尤其是要求受害者的社会规训。真正的宽容,应该发生在厘清、责任分明之后,是强者主动的选择,而不是弱者被动的义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