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书法作为中华文脉的千年载体,在当代语境下却陷入了诸多乱象:或泥古不化,将笔墨技巧沦为刻板的技法复刻,奉古人碑帖为不可逾越的圭臬,笔下只见形骸不见精神;或标新立异,以“创新”之名行怪诞之实,抛却书法的文化根脉与笔墨法度,徒剩狂怪姿态却毫无灵魂。当书法创作徘徊于“守成”与“破局”的两难境地时,孙文博提出的大书法理念“像、术、理、炁”四维度,与孙晓云“书法有法”的思想形成了一场跨越维度的对话,而“法无定法”的智慧,恰是解开当代书法困局的密钥。</p><p class="ql-block"> 孙晓云“书法有法”的核心,在于回归书法的本源法度。她强调书法的“法”,是历经千年沉淀的书写规则,是执笔、运笔、结构、章法的系统范式,是汉字书写从实用走向艺术的根基。在她看来,“法”是书法的生命线,脱离了法度的书写,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一观点切中了当代书法乱象的要害——诸多所谓的“创新作品”,正是因为漠视了书法的基本法度,才沦为缺乏文化底蕴的视觉噱头。“书法有法”的倡导,是对书法传统的敬畏与坚守,是为浮躁的当代书坛树立的一面规矩之旗,提醒着每一位习书者:书法的创新,必先立于法度之上。</p><p class="ql-block"> 然而,“有法”并非书法的终极归宿。若一味拘泥于成法,书法便会沦为匠气十足的技艺重复,失去艺术应有的生命力与精神性。孙文博提出的大书法“像、术、理、炁”四维度理念,正是在“有法”的基础上,为书法的升维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像”是形质之基,讲求笔墨线条与汉字形态的精准呈现,对应着“书法有法”中对字形、笔法的基本要求;“术”是技法之要,是执笔、运笔、用墨的技巧锤炼,是法度之内的熟能生巧;“理”是规律之核,是对书法美学原理、文化内涵的深层参悟,是从技法到艺术的认知跃迁;而“炁”则是精神之魂,是习书者将个人生命体验、文化修养与宇宙天地之气融入笔墨的境界,是书法艺术的终极追求。</p><p class="ql-block"> “像、术、理、炁”四维度,构建了一个从“技法”到“精神”的递进体系,其本质是对“法”的超越。这种超越,并非否定法度,而是在深谙法度之后,达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境界。正如《金刚经》所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书法的“法”,本是人为总结的规律与范式,属于“有为法”的范畴。它如同渡河之舟,载着习书者抵达书法艺术的彼岸,却不可将舟楫当作彼岸本身。孙晓云的“书法有法”,是教世人如何识舟、用舟;孙文博的大书法理念,则是引导世人在渡河之后,放下舟楫,向着更辽阔的艺术天地前行。</p><p class="ql-block"> 当代书法的乱象,归根结底是对“法”的认知陷入了两极误区:要么将“法”视为禁锢创新的枷锁,要么将“法”当作墨守成规的借口。而“法无定法”的智慧,恰恰为走出误区提供了方向。“法无定法”,并非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为基,“变法”为魂。以孙晓云的“书法有法”筑牢根基,方能避免书法创作的无根之弊;以孙文博的“像、术、理、炁”四维度拓宽境界,方能让书法艺术在守正创新中焕发新生。</p><p class="ql-block"> 书法的终极魅力,在于笔墨之间流淌的生命气息与文化精神。“法”是入门的阶梯,却不是艺术的天花板。当习书者能够在法度之内锤炼技艺,在法度之外涵养气韵,方能真正领悟书法艺术的精髓。此时的书法,不再是技法的堆砌,而是“炁”的流淌,是人与笔墨、与文化、与天地的精神共鸣。这便是“法无定法”的真谛,也是中国书法在当代传承与创新的必由之路。唯有如此,千年书法文脉才能在守正与破局的平衡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