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福社的晚餐

小满梧桐🌿

<h1> 连续加班之后的短暂空当,周五一早就先应承下了杨儿突如其来的晚饭之约——却又是要等她搭李同学的车,从内江到成都,再与成都的另外两个同学,一起聚在东门大桥地铁站C口出来不远,藏在较场坝西街29号居民院里的“同福社”私房菜馆。<br>  银杏,在这十二月将近的时候,从东门大桥地铁站出来,抬头就看见夜幕初降里,路灯与晚风中微微飘动的几枝银杏——叫人先心生欢喜。接下来,沿着两侧都是小饭馆,临街都是流动小摊的较场坝西街走了一段,心里又有点暗暗叹息。想来这六点半左右正是饭点,但一路行来,许多小店说不上门可罗雀,但也算得上食客寥寥。</h1> <h1>  导航在一家叫“钱小多的干饭堂”门口终止了,告诉我“前方已到目的地。”左右张望了一下,又迟疑着往前走几步,才发现在一个老旧小区的出入口,立着“同福堂”的招牌——开在居民楼一楼,很接地气。外墙上有介绍,大意是“传统川菜馆同福社创办于2016年。正如店名‘同福’一词,饭馆一直秉承‘与邻同福传递温暖’的理念,承担社会责任。长期关注、参与社区慈善公益活动。同时,餐厅每月定期免费为交子社区辖区内的困难家庭提供生活物资帮助,缓解困难家庭生活的压力。”看得让人不竟连连点头,没想到吧,这家其貌不扬的小饭馆,还充满了爱心故事。</h1> <h1>  进了门,才发现同学预定的小包间就在一楼右侧——既然是居民楼改建的饭馆,当然要合理利用空间,一条长桌坐五人,也是可以的。至于菜嘛,也不知道是不是喝起葡萄酒来吃菜快的原因,有点上来一盘就吃完一盘的速度……哈哈哈,想不到吧,这一桌,有毕业之后才第一次见的同学,有十几年前同学会上见过的同学,当然,杨儿,是我去年才见过的同学。各有亲疏远近,本就正常,难得的是,大家都愿意为了“同学”这个过往的关系,再次,因缘巧合般聚集在一起。</h1> <h1> 只不过,也就这样了吧。<br> 一边听着白同学和段同学讲各自单位今年招聘——“还不是拼爹”的心领神会,一边发现原来几位同学都是无酒不欢,白同学还说起“喝酒也是为了多一个放松的渠道”……不过最为搞笑的还是,我们最初的话题,居然是先讨论了一会体检报告——“你还好吗?”“我还好。”又有同学说起,“现在眼睛开始有点散光了”,于是另一个接过话去说:“那这是老花的前兆。”<br> 原来,那些十五六岁,十七八岁的年少时光,是真的这样如水逝去,再也不复返了呀。<br> 你有酒吗?我有故事。<br>  一晚上,就听微醺的同学们,开始吐槽,开始八卦,开始说张同学,“是啦,我虽然当他是好朋友,但我依然要说他的不对……”又说起另一个张同学:“她说明天要值班,来不了。”“我说呀,有时间的永远有时间,没时间的永远没时间。” </h1> <h1>  话题甚至扯到了刚刚毕业时,一个月拿多少工资。<br></h1><h1> 一盘盘菜,就在这曼语轻言与豪言状语交错,觥杯也交错着的夜晚里,被我们消灭掉了,而人生各自的浮沉呢,大概也犹如桌上菜肴的不同滋味吧:招牌同福鳝鱼、酸菜鱼、青椒回锅肉、椒麻鸡、烧椒皮蛋、熊掌豆腐、葱茉猪肝、炒藕丁、炸花生米、野鸡红……<br></h1><h1> 值得一说的,是这个“野鸡红”。其实就是红萝卜,在盘中,表现为一道红绿相间的红萝卜拌芹菜。好玩的是,同学拿着菜单准备再加两道菜时,看到已点过的这道菜名,很是诧异地问大家,这是什么菜?众人——居然除了我之外,都纷纷摇头,不知道这“野鸡红”是何物。是红萝卜呀,我想起外公当年告诉我的话。“内江方言里不就这样说红萝卜?”大家于是又都笑:“怎么都是第一次听到!”</h1> (野鸡红拌芹菜) (椒麻鸡) <h1>  好吧,在这一刻里,我才终于感到这晚的意义,让人联想到某种温暖的感情。虽然这顿饭让人重新认识了学生时代几乎没怎么打过交道的李同学,从聊天中觉得三观还挺接近;虽然这顿饭见到刚好有一年不见的杨儿同学,也让人很是开心;虽然这顿饭要真心谢谢白同学的款待,虽然……</h1> <h1>  曲终人散,走到地铁口,才发现帽子忘在椅子上了。又折回去拿。临近打烊的同福社,关闭了门前的灯,也在居民院里黯淡了下去。流动摊上炒饭的香味飘过来,顶着个硕大招牌的“87号面馆”里依然还有两三食客,这一刻,自己才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世界中——原来,毕业多年,每个人都在职场上被重新塑造出了不同的语言风格与思维模式;原来,小范围的同学聚会里,都暗藏着,势均力敌才能相谈甚欢的和谐,以及,从学生时代仰望到如今可以平视的志满意得……只是这些情绪,都不属于我,只属于在旁默默观察的我。</h1> (返回去拿帽子,刚刚呆过的小包间已经收拾干净了) <h1> 想起饭局终了,众人起身时,杨儿趁着酒兴,用手比划了一个好大的弧度:“虽然说(这家饭馆)是什么什么上榜餐厅……哎呀呀,成都的(这些同类型饭馆)还是比起内江的差好大一截!”哈哈哈,那时大家都深有同感,笑成一片,也只是在那时吧,在简单的一个问题上,人生际遇和认知早不相同的人们,才更容易达成共识。<br>  ——说实话,滴酒不沾的我,才是这类饭局最让人扫兴的那个人吧,哈哈哈。<br></h1><div><br></div><div><br></div><div><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