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身村12月份主题党日

房身村

<p class="ql-block">吉林省对党徽党旗及其制品的管理,需遵循中共中央于2021年6月26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是条例的主要内容:</p><p class="ql-block">制作方面</p><p class="ql-block">• 统一标准规范:党徽党旗制作要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党徽直径通用尺度有100厘米、80厘米、60厘米三种。若需悬挂非通用尺度党徽,应按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缩小,且与悬挂背景、场合相适应。党徽图案一般用金黄色或者红色。</p><p class="ql-block">• 严格审批:制作非通用尺度的党徽党旗,应当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p><p class="ql-block">使用方面</p><p class="ql-block">• 特定情形使用:如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等。</p><p class="ql-block">• 位置要求:特殊情形需同时悬挂党旗和其他旗帜,应把党旗置于首要位置。在网络、出版物等使用党徽党旗图案,应当置于显著位置。</p><p class="ql-block">管理方面</p><p class="ql-block">• 维护尊严: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不得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等,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党旗,不得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所附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不得倒挂、倒插或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党徽党旗。</p><p class="ql-block">• 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党徽党旗。破损、污损、褪色、标记文字和符号等不符合制作使用规定的党徽党旗,应按规定收回、处置。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后,按“谁发放,谁负责”原则,由有关单位收回或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党徽党旗。</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中央八项规定是指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具体内容包括:</p><p class="ql-block">1. 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p><p class="ql-block">2. 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p><p class="ql-block">3. 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p><p class="ql-block">4. 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p><p class="ql-block">5. 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p><p class="ql-block">6. 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p><p class="ql-block">7. 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p><p class="ql-block">8. 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p><p class="ql-block">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中央后来又制定了一系列改进作风的制度规定,不断细化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作风建设的深化提供了有力抓手和坚强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核心内涵突出了作风建设,聚焦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纠正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