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走好矛盾纠纷“先手棋”跟踪报道

田金初

<p class="ql-block">手机屏幕亮着,时间停在上午11:00。聊天框里跳出一行字:“同意业主委员会决定。”紧接着,有人补了一句:“请党员同志们在龙城街业主群里发声。”这看似平常的一条消息,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湖面,涟漪一圈圈扩散开来。兔子头像的用户默默看着群里的动静,没再说话,但心里清楚,这场关于家园归属的较量,已经从私下的议论,走到了公开的角力。</p> <p class="ql-block">“龙城街小区新业主群(422)”的对话不断跳动。杨雄7A1单元1048、谢长慈7B1一1一901……一个个房号接连刷屏,清一色写着“同意”“支持维权”。时间是11:06,阳光正斜斜照进各家阳台。这不是一次偶然的表态,而是一场酝酿已久的集体行动。人们不再沉默,用最朴素的方式——打字,签名,站队,宣告着对规则与权利的坚守。</p> <p class="ql-block">崔长勇7B1单元1202的名字也被提了出来。群里有人专门点名确认,结果依旧一致:支持业委会决定。没有激烈的争吵,也没有煽情的演讲,只有冷静而坚定的回应。这些名字背后,是四百多个家庭日复一日的生活琐碎,也是他们对“我的小区我做主”的朴素信念。当个体的声音汇聚成群,那便不再是抱怨,而是力量。</p> <p class="ql-block">有人突然问:“交钱第二张的车主时间怎么算?”问题很具体,却没人觉得突兀。维权不是口号,它藏在每一张收据、每一次缴费、每一处设施交接的细节里。有人耐心解释,有人补充说明,对话继续流淌。这不只是对抗,更是一次重建秩序的尝试——我们不仅要赶走不合规的物业,更要亲手搭起一个讲理、透明的新规矩。</p> <p class="ql-block">故事得从2017年说起。开发商委托某物业公司进场,合同写明“新物业入驻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可到了2024年11月,首届业委会成立并备案,选聘新物业时,原公司却拒不撤场,理由是“程序不合法”“投票比例不够”。461户业主的安居梦,就这样卡在了交接的门槛上。他们没想到,一纸合同,竟要靠一场官司才能兑现。</p> <p class="ql-block">2025年1月18日,业主大会召开,决定重新选聘物业。1月24日,业委会发出离场告知书,对方置若罔闻。3月31日,江西华夏物业中标,却因前物业霸占岗位无法入场。4月2日,新合同签订,新物业尝试接管,仅五天后便无奈离场。那一刻,大家终于明白:没有强制力保障的胜利,只是纸上的蓝图。</p> <p class="ql-block">4月2日,新物业正式签约,服务期三年。通知也同步送达鸿顺物业:“请尽快交接,否则后果自负。”可对方依旧无动于衷。江西华夏物业勉强支撑到5月1日,最终只能撤离。微信群里一片沉默,随后有人打出一行字:“我们赢了官司,却拿不回小区。”</p> <p class="ql-block">4月6日,业委会向街道办、社区、住建局、政法委递交报告,请求协调交接。文件列得清楚:档案资料、预缴费用、公共设备、工具用房……一项都不能少。这不是求助,是依法履职的正式呼吁。他们不再只靠微信群发声,而是用制度的路径,一步步推进。</p> <p class="ql-block">4月13日,永定区政法委工作组进驻小区。真相逐渐揭开:开发商法人胡大林,正是鸿顺物业法人胡廷昌的父亲。部分业主因房屋遗留问题拒缴物业费,矛盾层层叠加,最终演变成今天的僵局。但法院没有因此否定业主权利,反而强调:无论历史恩怨如何,依法成立的业委会,其决定必须被执行。</p> <p class="ql-block">一审判决下来,原物业不服,上诉。张家界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八个字,重如千钧。消息传回业主群,400多人刷屏点赞。“这是一场公平公正的判决,真正回应了我们的心声。”有人在美篇写下这句话,配图是小区门口那盏终于亮起来的路灯。还有人调侃:“物业公司最怕的八个字,今天全应验了。”</p> <p class="ql-block">《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和第九百四十九条被截图传进群聊。条文说得很清楚:前期物业合同,在业委会选聘新物业时自然终止;原物业必须退出、交资料、办交接。有人把“湘法一线”的点赞数截了下来,顺手发到群里:“看,连法院都给我们划好道了。”法律不再是高悬的条文,成了业主手中实实在在的盾牌。</p> <p class="ql-block">这场判决背后,是永定区法院法官专业会议的多次研讨。案情复杂,争议点多,但法官们围着业主自治、合同终止条件等问题反复推敲。每一份投票记录、每一张备案材料都被逐项核对。他们知道,这不是一起普通民事案,而是一次对基层治理底线的守护。最终形成的裁判意见,既合法理,也合情理。</p> <p class="ql-block">法院明确认定:业委会成立程序合法,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大会召开合规,决议有效。因此,解除前期物业合同、要求移交资料和设施,于法有据,应予支持。这不只是胜诉,更是一种确认——业主不是被动接受服务的客体,而是有权选择、有权监督的主人。</p> <p class="ql-block">“法院的判决太公正了!终于能告别之前的困境,迎来新物业!”一篇报道被反复转发。146个点赞,60次转发,118人收藏——这不是新闻,是喜讯。有人截图发到家庭群,配文:“咱们小区赢了。”那一刻,法律不再是遥远的概念,而是照亮回家路的光。</p> <p class="ql-block">终审判决书上盖着鲜红印章。张家界鸿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诉被驳回,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审判长、审判员签名落款,法律的重量就此定格。这份文书没有华丽辞藻,却让四百多户人家松了一口气——正义没迟到,规则守住了。</p> <p class="ql-block">一篇来自永定区人民法院的文章静静躺在手机页面上。标题不张扬,内容却掷地有声: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若继续收费造成业主损失,应当赔偿。读者留言里写着“法官辛苦了”“法律终于为我们撑腰”。这不是冰冷的判决书摘要,而是一封写给普通人的回信——你们的委屈,有人听见了。</p> <p class="ql-block">永定区法院开展“情暖三湘”专项活动的消息悄然传开。报道里说,法官们实地走访、核对证据,只为厘清一个关键问题:业主大会的程序,到底合不合法?他们不只看卷宗,还走进小区,听业主说话。这不是走形式,而是把“司法为民”四个字,踩进了泥土里。最终,他们给出了明确标准——合法的自治,必须被尊重。</p> <p class="ql-block">法官们深知,这案子关乎的不只是几份合同,更是四百多个家庭的“安居”梦。他们逐份核对备案材料、投票记录、监票凭证,二十多份证据,一页页翻过,只为确认一个事实:业主的选择,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法律不能感情用事,但可以有温度。他们选择在法理与人情之间,走出一条平衡之路。</p> <p class="ql-block">胡廷昌,50岁,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案号(2025)湘0802执2989号,金额47万余元。他不仅是被执行人,更是那家拒不撤场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单公布那天,有人在群里说:“原来他和开发商是一家。”父子关系浮出水面,许多长期欠费的谜团也有了答案——原来,有些矛盾,早埋在了二十年前的地基里。</p> <p class="ql-block">有人把这场胜利写进美篇,标题朴素:“我们小区,终于有了自己的物业。”系统自动点亮了“妙笔生花 Lv1”的徽章。他没在意成就等级,只把评论区里那句“谢谢法官”截图保存。对他来说,这不是创作,是记录一段属于普通人的法治历程——我们曾被忽视,但我们没有放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