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第五篇 中国汉字传奇</b></p><h1><b style="font-size:22px;">第三十二章 打字机换笔福音书</b></h1> 明清时期的中国士大夫,依然沉溺在自己的汉字书法艺术里怡然自得,大洋彼岸字母文字国家的文化人却正携工业革命之余威,孕育着一场以打字机“换笔”的书写革命。字母文字与汉字文字“两足鼎立”的局面,持续了相当长的历史。当汉字和字母文字分别走向了自己的成熟期,书写革命的锋芒,悄悄地会聚到这一焦点上。 自文字成熟以来, 两大文字圈的芸芸众生,案牍书写的首要工具大体相同。以手握“笔”,蘸墨水,写于“纸”上的模式,支配了人类千百年的书写。仅就“笔”而言,似乎东西方也只有软硬的差异。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国文房四宝之毛笔</h5> <p class="ql-block">中国人习惯于用“毛笔”,笔头软软的毛笔被列入“文房四宝”之首,有所谓羊毫、鸡毫、狼毫、兔毫、虎毫、豹毫;史书记载蒙恬发明秦笔时,是以“鹿毛为柱,羊毛为被”;而王羲之书写《兰庭序》所用之笔,则由老鼠的胡须制成;更有人采用猩猩毛甚至婴儿的胎发来制造软笔,可谓奇思异想,为改善汉字书写工具费尽心机。</p>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欧洲贵族用羽毛笔签字,AI绘图</h5> <p class="ql-block">欧美大陆上的人们,偏爱较硬的笔。在淘汰了古代的“苇杆笔”后,“羽管笔”被使用了数百年之久。现代英语里“笔”这个单词 pen,就来自于拉丁文中的 penna,意思是“羽毛”。我们常常在电影里看到欧洲贵族用一片弯弯的羽毛笔优雅地签字,圣经中也有传教士用羽管笔抄写福音书的自画像。据说,火鸡和鹅翅膀上的羽毛,是制作笔的最佳材料,而用左翼的羽毛管做笔,对右手写字的人最为适宜。用羽毛写字固然高雅,但一支笔写不了几天就会磨损,西方人很早以前就开始寻找更耐久的材料。罗马时代有了青铜笔尖,但钢制的笔尖直到19世纪才开始批量生产,“自来水笔”的问世更使西方人的“硬笔”登峰造极。</p>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用自来水笔签字</h5> 如果两大文字圈的人都只是着重于“笔”本身的改进,恐怕没有什么奇迹可能发生,至多只是在西方人的“自来水笔”风靡全球后,被中国人接受成为手写汉字的日常工具,根本不可能动摇汉字书写传统的牢固根基。奇迹发生在18世纪后期,首先是英国,然后法国、美国、德国,先后发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率先告别了以人力、畜力为动力的农业时代。珍妮纺织机、蒸汽机、蒸汽船、蒸汽机车……,在机械化的喧嚣声中,为字母文字书写铺路的机器迅速加入了合唱的行列,这是直接“威胁”到笔在书写领域之垄断地位的一种“写字机”。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英国珍妮纺织机</h5> 1828年,美国“南北战争”正硝烟滚滚,美丽的港口城市——米尔沃基。北方军队节节胜利的喜讯不断传来,使身为《米尔沃基新闻》报馆编辑的克里斯托夫•肖尔斯(Christopher Sholes)感到分外激动。在好友索尔的协助下,他研制的“页码编号机”曾获得过发明专利。报馆的同事格利登建议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制打字机,并给他找来英国人的试验资料。肖尔斯欣然接受了格利登的提议,满腔热忱地投入到新的发明中。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打字机之父克里斯托夫•肖尔斯</h5> 在倾注了肖尔斯与他的两位合伙人数年心血后,这构造精细的打字机,目前已进展到了研究的关键。机器静静地摆放在桌上,袖珍的齿轮、杠杆、螺钉、拨叉、滚筒……,一切都是那么完美、协调,似乎是机械原理集大成之作。引人注目的是一排排园形按键,均匀地分布在机器的正面。稍有机械常识的人,都可以循着每一按键向内部观察——按键通过传动装置,联接着金属杆,而每根杆的末端,都刻写着一个美观的字母,一个可由按键控制向前“击打”的“字母笔”。<br data-filtered="filtered"> 所有的构思巧妙之极,现代打字机就要哇哇坠地了。肖尔斯紧张地坐在桌旁,分开十指,快速地压下一个个按键。“咔嚓,咔嚓”,听上去还是那么刺耳。肖尔斯紧锁着眉头,按一下,停一下,纸上却印出了端正的字迹。“难道我的打字机只能一字一顿地断续打?”肖尔斯自言自语道:“那简直太可笑了。”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肖尔斯打字机,1873年,布法罗历史博物馆</h5> 原来,问题就出在键盘上。按照常规,肖尔斯把26个英文字母,顺序地排列在键盘上,ABCD,然后是EFG……。为了使打出的字迹一个挨着一个,这些按键不能相距太远。打字的时候,只要手指的动作稍快,按键连着的金属杆就会你挤我,我擦你,相互发生干涉现象。肖尔斯“入定”般地坐着,心里越想越烦。“你想打快吗?我偏不让你快!”他找来一本字典,粗略地统计了英语中哪些是最常用的字母,然后重新安排了字母键的位置。他把所有常用字母之间的距离,都排到尽可能远一些,让手指移动的过程尽量延长。 反常的思维方法竟然取得了成功。手指、按键、金属杆,有条有理地连续运动。“哒哒哒……”肖尔斯激动地打出了一行字母,如同印刷字一样精美:“第一个祝福,献给所有的男士,特别地,献给所有的女士!”就这样,世界第一台打字机诞生。肖尔斯“特别地”把他的发明奉献给妇女,他可能想到,要为她们开创一种亘古未有的新职业——“打字员”。肖尔斯发明的这种键盘,从1860年一直沿用至今直到电脑时代,我们把它称作“QWERTY”键盘,因为该键盘第一行,从左至右排列着这六个字母。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QWERTY打字机键盘</h5> 以现在的目光看,肖尔斯发明的键盘实在不怎么样,它的字母排列方式缺点太多。例如,英文中10个最常用的字母就有8个离规定的手指位置太远,不利于提高打字速度;此外,键盘上需要用左手打入的字母排放过多,因一般人都是“右撇子”,英语里也只有3000个单词能用左手打,所以用起来十分别扭。有人曾作过统计,使用QWERTY键盘,一个熟练的打字员8小时内手指移动的距离长达25.7公里,一天下来疲惫不堪。遗憾的是,千百人的习惯成自然,QWERTY键盘今天仍牢牢占据着计算机,乃至智能手机的输入领域,虽然有人早就设计出更科学的键位排列,却始终成不了气候。现代计算机键盘根本不存在金属杆之类的累赘,这当然是肖尔斯们始料不及的事。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QWERTY电脑键盘</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QWERTY手机软键盘截图</h5> 1868年6月23日,美国专利局正式接受了肖尔斯与他的合伙人格利登、索尔共同注册的“打字机”发明专利。由于资金困难,他们把专利以1.2万美元卖给了雷明顿军械公司。不久,市场上隆重推出著名的“雷明顿牌”英文打字机。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雷明顿英文打字机</h5> “指动字成,字成指动”,美国人,然后欧洲人,“悠闲”地坐在一架小机器前,不再用笔就能写字,而且写得更快,写得更好。当“打”代替了“写”的时候,每个人都能“打”出最标准的印刷字体;如果装上蜡纸,一份文稿想变多少都能如愿以偿,简直象为个人创办了自己的“印刷厂”。高效率、高质量制作文稿、资料、信件、公函的机械打字机,是人类文字处理机械化最典型的代表,它戏剧般地催生了新的职业、新的学校和新的比赛。<br data-filtered="filtered">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肖尔斯的女儿使用她父亲发明的打字机</h5> 打字机制造商们抓住时机,推波助澜,不断改进和生产出性能更良好的机器,有台式的、便携的、手提的、电动的,林林种种。“忽如一夜春风来”,使用字母文字的西方人开始了“换笔”的历程,打字机顺理成章地走进了欧美人的办公室和家庭。打字机的大普及,奏响了人类社会第二次书写革命中最强的音符,成功地“抢占”了“笔家族”的世袭领地。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19世纪美国芝加哥公司职员使用打字机办公</h5> <p class="ql-block">打字机的诞生,曾被西方历史学家称为是“人类文化史上继造纸术和印刷术之后的第三项文化工具的发明”。把打字机与我国的两大书写发明并列,在中国人的眼里似乎不可思议,它却给字母文字“打”出“书写革命”的“福音书”。这台“抢占”了“笔家族”世袭领地的打字机,让用惯了毛笔缓慢书写汉字的中国文人墨客情何以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