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酒公司出具的所谓“证明书”,反而成为其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铁证。

当代春秋

<p class="ql-block">潞酒公司的恶意抢注与侵权行为,呈现出明显的计划性与持续性。早在2009年,该公司未经田秋平先生许可,擅自将其发表于《上党晚报》的《潞州城中酒价高》一文印刷植入“老潞酒”包装,此举已构成著作权侵权,而潞酒公司出具的所谓“证明书”,反而成为其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铁证。</p><p class="ql-block">2009年至2025年间,潞酒公司的侵权行为进一步升级,在未获得商标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永隆昇商标大规模用于“1936款潞酒”“印票老酒”“潞酒印票”产品包装、企业展览馆展示,并在深圳酒博会推出相关文创酒系列,累计侵权商品据称已达百万瓶。更令人不齿的是,该公司为掩盖抢注真相,刻意篡改历史文脉,将清代“永隆昇记”的历史凭空前移至明嘉靖八年,炮制“年代虚无”的虚假背书,最终因无法自圆其说沦为行业笑柄。此外,潞酒公司还通过成立永隆昇销售公司、举办推介会演唱会等方式,试图将抢注的商标合法化、商业化,其恶意侵占的意图昭然若揭。</p>